1.古代民人五家為伍,又立保相統(tǒng)攝,因以“保伍”泛稱基層戶籍編制。 宋
曾鞏 :“勑具官某等:朕為保伍之法,寓耕戰(zhàn)之政,典農(nóng)之官屬以兼領(lǐng)。”
《宋史·食貨志上一》:“給授桑土,潛擬井田,營造室居,使立保伍。”
《明史·詹兆恒傳》:“時 江 北民避亂,盡走 南京 。 兆恆 慮賊諜闌入,處之城外,為嚴保伍,察非常,奸宄無所匿?!?br />2.指根據(jù)戶籍制度將居民組織起來。 宋
葉適 :“蓋昔者保伍其民而有保正副,將以兵法部勒其下?!?br />3.指編組在同一基層戶籍單位中的鄰里居民。
《宋史·度宗紀》:“﹝ 咸淳 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jīng)會,私創(chuàng)庵舍,以避征徭,保伍容芘不覺察,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