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讃論”。 贊和論均為文體名。 南朝 梁
蕭統(tǒng) :“若其讃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 唐
劉知幾 《史通·敘事》:“有因言語而可知者,有假讚論而自見者……然則才行、事跡、言語、讚論,凡此四者,皆不相須。若兼而畢書,則其費尤廣?!?br />猶論贊。史傳篇末所附作者的評論。:“與友 關(guān)康之 沉深典素,追古著書,撰
《晉史》十袠,贊論雖無逸才,亦足彌綸一代。” 清
方苞 《書韓退之〈平淮西碑〉后》:“碑記墓誌之有銘,猶史之贊論,義法創(chuàng)自 太史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