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宋 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亦稱“ 雜變 ”。
《文獻通考·田賦四》:“ 南唐 正賦之外,所取不一。 宋 因之,名曰沿納……在后,沿納之賦,多從蠲減?!?span id="svm6o6w" class="book">《
續(xù)資治通鑒·宋仁宗明道二年》:“自 唐 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他物,復折為賦,謂之雜變,亦謂之沿納,名品煩細。” 范文瀾 蔡美彪 等
《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jié):“ 五代 十國 時期,各割據國巧立名目,敲剝財物,設置多種苛捐雜稅。 宋 朝統(tǒng)一后,全部承襲下來,統(tǒng)稱之為‘雜變’,又叫‘沿納’?!?/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