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宏詞 ”。 制科名目之一,始于 唐 , 宋 、 金 等朝亦相沿。制科,科舉時代臨時設(shè)置的考試科目。
《新唐書·選舉志下》:“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詞’;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span id="tvipg2n" class="book">《
舊唐書·裴度傳》:“ 貞元 五年進士擢第,登宏辭科?!?span id="xqhurng" class="book">《
宋史·選舉志二》:“ 景德 后……惟吏部設(shè)宏詞、拔萃、平判等科如舊制。”
《金史·選舉志一》:“宏詞科試詔、誥、章、表、露布、檄書,則皆四六;誡、諭、頌、箴、銘、序、記,則或依古今體,或參用四六?!?元
劉祁 《歸潛志》卷二:“ 欽叔 苦學(xué)博覽,無不通,尤長於四六。南渡,擢南省魁,復(fù)中宏詞。”參閱 宋 趙昇
《朝野類要》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