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的皮。古代用作酬賓的禮物。
《管子·大匡》:“諸侯之禮,令 齊 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報, 齊 以馬往,小侯以犬報。”
《國語·齊語》:“ 桓公 知諸侯之歸己也,故使輕其幣而重其禮。故天下諸侯罷馬以為幣,縷纂以為奉,鹿皮四個。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載而歸。”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馬介甫》:“嗚呼!百年鴛偶,竟成附骨之疽;五兩鹿皮,或買剝牀之痛。” 呂湛恩 注:“ 陳祥道
《禮書》: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鄭氏 曰:束帛,十端也。儷,兩也。皮,鹿皮?!?何垠 注:“五兩鹿皮,婚禮所用幣也?!?br />(2).見“ 鹿皮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