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守護。
《左傳·成公十六年》:“ 韓厥 將下軍, 郤至 佐新軍, 荀罃 居守。” 明
李東陽 《重修季子廟記》:“刑部尚書 白公 昂 嘗讀書其間,慨其敝陋,謂居守道徒曰:‘吾他日必修之?!?br />(2).特指皇帝出征或巡幸時,重臣鎮(zhèn)守京都或行部。 漢
荀悅 《漢紀·景帝紀》:“ 晁錯 議,欲令上自將兵,身留居守?!?span id="srll996" class="book">《
新唐書·輔公祏傳》:“六年, 伏盛 入朝,留 公祏 居守,復(fù)令 雄誕 握兵副之?!?明
沈德符 《野獲編·禨祥·甘露瑞雪》:“上南巡,﹝ 顧鼎臣 ﹞奉勅居守,尋歿於位?!?清 唐甄
《潛書·誨子》:“天子南征,大人居守,政事取決,如 伊尹 、 周公 之攝,此 慎 之所不如也?!?br />(3).官名。留守的別稱。 唐
韓愈 :“自居守 河南 尹以及百事之執(zhí)事,與吾輩二縣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諮而處焉?”按,此“居守”謂 東都 留守 鄭馀慶 。 唐 皇甫枚
《三水小牘·王公直》:“既發(fā)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羣吏乃反接,送于居守。”
(4).猶守成。 明
李東陽 《張秋》詩:“創(chuàng)業(yè)固不易,居守乃其常?!?/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