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考試中一種舞弊行為。 清 代參加殿試的進士,抄錄預擬策首的文句,送交有關(guān)閱卷大臣,以圖賞識,并俾便識別,謂之“送卷頭”,以詩送覽者稱“送詩篇”。 清
趙翼 《簷曝雜記·殿試送卷頭》:“殿試前,有才之士例須奔競,以所擬對策首三十餘行,先繕寫送諸公之門。卷內(nèi)有當切題處固不能預擬,而頌圣數(shù)語則不拘何題皆可通用也。謂之‘送卷頭’。延攬者即以是默識之?!?span id="1tfiacz" class="book">《
兒女英雄傳》第一回:“轉(zhuǎn)眼復試朝考已過,緊接著殿試……怎奈老爺是個走方步的人,凡那些送字樣子、送詩篇兒這些門路皆不曉得去作;自己又年屆五旬,那殿試卷子作的雖然議論恢宏,寫的卻不能精神飽滿,因此點了一個三甲?!?/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