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副鎧甲。出土 秦 簡中常言“貲一甲”,即罰繳一副鎧甲,詳見
《睡虎地秦墓竹簡》。
(2).借指一兵一卒。
《戰(zhàn)國策·秦策三》:“為 秦 戰(zhàn)勝攻取者七十餘城,南亡 鄢郢 、 漢中 ,禽 馬服 之軍,不亡一甲?!?span id="3vyb47v" class="book">《
新五代史·唐臣傳·周德威》:“其一甲直數(shù)十千,擒之適足為吾資,無徒望而愛之,當(dāng)勉以往取之?!?span id="p9pnpyq" class="book">《
元史·余闕傳》:“羣盜四面蟻集,外無一甲之援?!?br />(3).科舉制度殿試的第一等。 唐 時進(jìn)士不分甲。 宋 太平興國 八年始分甲,當(dāng)時一甲有數(shù)人。至 元 明 一甲僅限三人,即所謂狀元、榜眼、探花。參閱
《續(xù)通典·選舉三》、
《宋史·選舉志二》。
(4). 宋 代 盧秉 提舉鹽事時所定的一個編組單位。
《宋史·食貨志下四》:“﹝ 盧秉 ﹞因定伏火盤數(shù)以絶私鬻,自三灶至十灶為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