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名 唐 初諸郡皆置司馬, 開元 元年改為少尹,是府州的副職。 唐 杜甫 有
《赴青城縣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詩。至 宋 ,名存實亡。后為州縣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巡檢之類的別稱。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三二回:“﹝ 黎鴻甫 ﹞是 福建 的一個巡檢,署過兩回事……這位 黎鴻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帶了一妻兩妾三個兒子,逃了出來。”
(2).官名。指少詹事。
《新唐書·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注:“ 隋 廢詹事府。 武德 初復置。 龍朔 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 武后 興宅 元年改曰宮尹府,詹事曰宮尹,少詹事曰少尹?!?/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