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遺劒 ”。
(1).謂遺失寶劍。
《后漢書·獨行傳·王烈》:“后有老父遺劍於路,行道一人見而守之?!?span id="ls7kj6c" class="book">《
新唐書·張九齡傳》:“臣以謂始造簿書,備遺忘耳。今反求精於案牘,而忽於人才,是所謂遺劍中流,契舟以記者也?!?br />(2).指遺失的劍。 晉
葛洪 《抱樸子·用刑》:“所謂刻舟以摸遺劍,參天而射五步?!?br />(3). 晉 張華 觀天象,言 豐城 有劍,補 雷煥 為 豐城 令以尋劍。 雷 掘地得兩劍,以一遺 華 。 華 以為劍當有二,他日終當合。后 華 死,劍失所在。 雷 死,子持劍過 延平津 ,劍忽躍入水,但見二龍各長數(shù)丈,光彩照水。見
《晉書·張華傳》。后遂以“遺劍”指此典實。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覽志馀·方外玄蹤》:“石室祕書愁攝電,星池遺劍已成龍?!?br />(4).指死者遺留下來的劍。 唐
張景毓 《大唐朝散大夫行潤州句容縣令岑君德政碑》:“撫遺劒而空存,想游冠而無及?!?宋
王圭 《冬節(jié)起居南京鴻慶宮等處神御殿表》之三:“奉容衣于別寢,悼遺劒于昔游?!?/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