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尚書省下分職治事的五個官署。 漢 初置尚書五人,其一為仆射,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主庶人上書事;主客曹主外國事。 成帝 時置五人,設(shè)三公曹主斷獄事。
《后漢書·應(yīng)劭傳》:“輒撰具
《律本章句》……
《五曹詔書》及
《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李賢 注:“ 成帝 初置尚書員五人,
《漢舊儀》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戶曹、主客曹、三公曹也。”
《南史·恩倖傳論》:“尚書八座五曹,各有恒任,係以九卿六府,事存副職?!?宋
王禹偁 :“今使之總領(lǐng)五曹,挈提百揆,專臺閣之任,同冢宰之司,不亦難矣哉!”
(2).謂秤、尺、地、倉、金。 宋
錢易 《南部新書》癸:“近有 鐘離 令 王仁岫 ,善功算,因集八卦五曹算法……五曹:秤、尺、地、倉、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