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身份較婢女略高的婦女。 南北朝 時(shí)已有此稱謂。其社會(huì)地位和所受待遇與部曲相同,一經(jīng)主人放免,即成平民。
《周書·武帝紀(jì)下》:“詔自 永熙 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畧?jiān)诨瘍?nèi)為奴婢者;及平 江陵 之后,良人沒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span id="uq3ruzn" class="book">《唐律·戶婚中》:“客女,謂部曲之女,或有於他處轉(zhuǎn)得,或放婢為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