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調(diào)回朝廷任職。
《新唐書·朱敬則傳》:“侍御史 冉祖雍 誣奏與 王同晈 善,貶 涪州 刺史。既明其非罪,改 廬州 。代還,無 淮南 一物,所乘止一馬,子曹步從以歸?!?span id="em5o71u" class="book">《
宋史·真宗紀(jì)二》:“丁巳,詔:諸路轉(zhuǎn)運(yùn)使代還日,在任興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經(jīng)畫事悉條上以聞。”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覽志馀·賢達(dá)高風(fēng)》:“﹝ 張?jiān)?﹞ 咸平 二年以工部侍郎知 杭州 ……四年,州民詣闕獻(xiàn)
《土星圖》一,銀百兩,乞留知州。詔仍還其銀,而奬諭 詠 ,竟以代還?!?br />(2).指軍隊(duì)被調(diào)回原地駐防。
《資治通鑒·唐懿宗咸通九年》:“初, 南詔 陷 安南 ,敕 徐泗 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別戍 桂州 ,初約三年一代……戍 桂州 者已六年,屢求代還?!?/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