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布和授予。 漢 焦贛
《易林·臨之噬嗑》:“欽敬昊天,歷象星辰,宣授民時,陰陽和調(diào)?!?br />(2).指用皇帝制書的形式委命官職。
《新唐書·劉棲楚傳》:“帝問:‘向廷爭者在耶?’以諫議大夫召。未幾,宣授刑部侍郎。故事,侍郎無宣授者, 逢吉 喜助己,故不次任之?!?span id="fdzw6i1" class="book">《
元史·選舉志三》:“凡遷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為敕授,則中書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則以制命之。”
(3).傳授。
《晉書·隱逸傳·楊軻》:“﹝ 楊軻 ﹞雖業(yè)門徒,非入室弟子,莫得親言。欲所論授,須旁無雜人,授入室弟子,令遞相宣授?!?/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