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善于憑借正反兩方面的條件,及時(shí)因勢(shì)利導(dǎo),以達(dá)目的。二,指陰、陽(yáng)。亦具體指吉與兇、善與惡、得與失等。語本
《易·繫辭下》:“因貳以濟(jì)民行,以明失得之報(bào)?!?孔穎達(dá) 疏:“貳,二也。謂吉兇二理,言
《易》因自然吉兇二理以濟(jì)民之行也。欲令趨吉而避兇,行善而不行惡也。”
《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體三才之茂,踐得二之機(jī)?!?李善 注:“子曰:‘知幾其神乎! 顏氏 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而未嘗復(fù)行?!?韓康伯 曰:‘在理則昧,造形則悟, 顏?zhàn)?之分也,失之於幾,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遠(yuǎn)而復(fù),故知之未嘗復(fù)行也。’”
(2).謂一舉而得雙虎。 春秋 魯 大夫 卞莊子 刺虎的故事。見
《史記·張儀列傳》。
《晉書·姚萇載記》:“吾欲移兵嶺北,廣收資實(shí),須 秦 弊 燕 迴,然后垂拱取之。兵不血刃,坐定天下,此 卞莊 得二之義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