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積功勞。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君乃為材官蹶張,遷為隊率,積功至 淮陽 守?!?漢
劉向 《說苑·雜言》:“ 李斯 積功於 秦 ,而卒被五刑?!?span id="lnhfflj" class="book">《
漢書·王訢傳》:“﹝ 訢 ﹞以郡縣吏積功,稍遷為 被陽 令?!?a class='poemCommentLink' target='_blank'>《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四》:“皇帝陛下,運齊七政,歷契千年,爰從創(chuàng)業(yè)開基,莫不積功累德?!?br />(2).聚積功夫。
《黃庭內(nèi)景經(jīng)·紫清》:“晝夜七日思勿眠,子能行此可長存,積功成鍊非自然,是由精誠亦由專?!?br />(3).累計人工。 唐
韓愈 :“ 明州 歲貢海蟲、淡菜、蛤蚶可食之屬,自海抵京師,道路水陸遞夫積功歲為四十三萬六千人,奏疏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