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外居住。
《左傳·成公十五年》:“ 魚石 、 向為人 、 鱗朱 、 向帶 、 魚府 出舍於 睢 上?!?span id="sow1e8i" class="book">《
孟子·梁惠王下》:“大戒於國,出舍於郊?!?span id="k1w0ftr" class="book">《
史記·留侯世家》:“ 沛公 入 秦 宮,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shù),意欲留居之。 樊噲 諫 沛公 出舍, 沛公 不聽?!?br />(2).謂離開居喪時的住室。
《漢書·常山憲王舜傳》:“ 漢 使者視 憲王 喪, 棁 自言 憲王 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 勃 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huán)城過市,入獄視囚?!?顏師古 注引 如淳 曰:“出服舍也?!?br />(3).謂入贅之婿驅(qū)逐不貞的妻子。
《元典章·刑部四·犯奸出舍》:“令 張乞僧 將妻出舍,與伊父同居舍下?!?br />(4).謂入贅之婿超過一定的年限,攜妻出外與岳父母分開居住。
《元典章·戶部四·嫁聚寫立婚書》:“或女婿養(yǎng)老、出舍,爭差年限,訴訟到官。”
《元典章·戶部四·嫁聚寫立婚書》:“若招召女婿,指定養(yǎng)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親媒妁人等畫字,依理成親,庶免爭訟?!?br />(5).猶出竅。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志四》:“一惡少感寒疾,昏憒中魂已出舍,悵悵無所適?!?/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