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葉三省,字景曾,睦州桐廬(今浙江桐廬)人。以太學生釋褐。宣和末為奉議郎、都官員外郎。靖康中官承議郎。從高宗南渡,遷右司員外郎,除起居郎。以直龍圖閣奉祠。紹興中,歷知宣州、信州。紹興二十二年因反對和議下大理寺,責居筠州。秦檜死,復官。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二一、三四、一四八、一六三、一七○,《景定嚴州續(xù)志》卷三,《宋會要輯稿》刑法二之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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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230—1302 【介紹】: 宋元間臺州寧海人,字身之,又字元魯,號梅澗。博學能文,尤篤于史學。宋理宗寶祐四年進士。以賈似道辟從軍蕪湖,仕至朝奉郎。宋亡,隱居不仕。所撰《資治通鑒音注》原名《資治通鑒廣注》,稿件在南宋亡國時佚失。后發(fā)憤重撰,于至元二十二年完成。內(nèi)容多寓興亡之感。另有《通鑒釋文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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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12—1475 【介紹】: 明福建閩縣人,字孟仁,號三省。以能書授中書舍人。英宗被俘,也先兵屯德勝門,朝議遣使,榮獨請行。也先以其非大臣,拒之。景泰元年擢工部右侍郎,與都御史楊善往迎英宗歸。天順元年進工部尚書。兼大理卿,以疾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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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省(1499年—?年),字誠甫,號潼谷,陜西西安府同州朝邑縣人。早年為國子生,正德十四年(1519年)以治《春秋》中式己卯科(1519年)陜西鄉(xiāng)試第五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二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三名進士。嘉靖十年(1531年)升戶部員外郎。歷官保定府、嘉靖十四年(1535年)調(diào)河南彰德府,官至山西潞安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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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三?。?523年—1601年),字希曾,號魯軒,直隸鳳陽府泗州人,民籍,官至湖廣參議。壬子科(1552年)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十五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進士。戶部觀政,授江西吉水縣知縣,三十八年擢戶部主事,四十三年復除兵部主事,升武庫司署員外郎事主事,四十四年升署郎中,調(diào)禮部,四十五年升官至湖廣參議,疏請致仕,卒年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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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2—? 【介紹】: 明湖廣鐘祥人,字三甫,號碓庵。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富順知縣。出張居正門下。累官工部尚書。居正病,嘗薦省吾等可大用。及居正卒,言者交劾,終削籍。維基
曾省吾(1532年—?),字三省,又字以三,號確庵,晚年自號恪庵,湖廣承天衛(wèi)(鐘祥縣)官籍江西彭澤縣人,明代政治人物。曾省吾生于嘉靖十一年(1532年),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湖廣鄉(xiāng)試四十三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丙辰科會試二百三十名,廷試三甲六十九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授四川富順縣知縣,三十八年升工部主事,四十年升員外,四十一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十一月升陜西提學副使,隆慶三年(1569年)十一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調(diào)任福建,四年十一月升太仆寺少卿,六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明史稿》稱其“嫻將略,善治邊”,“蒞事精勤,多有建白”。萬歷元年(1573年),四川敘州土司都掌蠻叛亂,曾省吾薦劉顯率領官兵十四萬出征,“克寨六十馀,俘斬四千六百名,拓地四百馀里,得諸葛銅鼓九十三”。萬歷二年正月錄四川蕩平都蠻功,加升右副都御史,照舊巡撫。三年(1575年)六月,升兵部右侍郎,五年十二月升左侍郎。六年十二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八年升工部尚書,三月升廷試讀卷官,加太子太保。張居正死后,曾省吾受到牽連,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王國彈劾曾省吾“勾結馮保,相倚為奸”,“送馮保金銀若干兩,圖謀升官”,戶科給事中王繼光疏參曾省吾“十罪”。高拱《病榻遺言》說:“隆慶六年,曾省吾授意其門生、戶科給事中曹大野彈劾高拱,并許以高官厚祿。”萬歷十年(1582年)十二月,曾省吾被勒令致仕。萬歷十二年四月,丘蕣與錦衣衛(wèi)都指揮曹應龍、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張誠前往張家抄家,張居正長子張敬修被屈打成招,供出曾經(jīng)向曾省吾、王篆、傅作舟三家轉(zhuǎn)移、藏匿財產(chǎn),約值銀三十萬兩。張敬修最后自縊死,臨死前寫下一絕命書。丘蕣派人查封曾省吾等人家產(chǎn),并將曾省吾、王篆法辦,“曾角巾青衣,王直囚服乞哀,中官杖之”。萬歷十二年三月,工科給事中唐堯欽上書要求重懲曾省吾。萬歷十二年十月,籍沒家產(chǎn),原籍為民,永不敘用?!?a target='_blank'>明史》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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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省,字子唯,直隸順德府沙河縣人,民籍。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二十九名,登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十三年任洪洞縣知縣,官至戶部薊鎮(zhèn)管糧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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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三?。?552年—1613年),字企參,河南河南府陜州人。進士出身。萬歷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授深澤縣知縣,后調(diào)繁邯鄲縣,外艱歸,起補掖縣。俱有善政,民為建祠。晉計部,主太倉,羨贏不染。及督餉金城,京運愆期,士將脫巾,借支以給。擢山東右參政,奏最,追贈三代,擢陜西按察使,未仕而卒。所著有《易經(jīng)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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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定海人,字魯叔。薛三才弟。萬歷二十九年進士。由翰林檢討累官禮部尚事,以不附魏忠賢落職。崇禎初,起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協(xié)理詹事府事。尋卒,謚文介,有《薛文介文集》。一說卒于復起前。維基
薛三?。?573年2月25日—1634年),字魯叔,號天谷,浙江定海縣縣城(今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人。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薛三省中式庚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聯(lián)捷辛丑科會試第一百四名,三甲三十五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不久后就被招進東宮成為講官。天啟三年(1623年)起,薛三省歷任禮部右侍郎,兼任侍讀學士、經(jīng)筵講官,《神宗實錄》副總裁,禮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等職務。當時宦官魏忠賢權勢遮天蔽日。朝中不少同僚勸薛三省前去拜見魏忠賢,都被薛三省嚴詞一一拒絕。后來,薛三省被擢升為禮部尚書,上疏指出政事缺失,觸怒魏忠賢,于是便祈求辭官回鄉(xiāng)。薛三省一大早上疏乞歸,在巳時就獲得批準,薛三省在當日就冒著大雪離開北京。魏忠賢派遣內(nèi)監(jiān)攔路搜查薛三省的行李,只有破舊的裘衣一領和少許藥餌。崇禎元年(1628年)薛三省被授予南京禮部尚書的職位,兼翰林學士,薛三省推辭沒有到任。薛三省在家鄉(xiāng)居住了十年,只是閉門讀書,生活節(jié)儉樸素自足又好施惠鄉(xiāng)里。崇禎七年(1634年)朝廷再次召用薛三省。當皇帝的詔書到達時,薛三省已經(jīng)去世一個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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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三省(1611年—1674年),字觀我,號日唯,江西建昌府廣昌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曾祖何濤,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江西解元。何三省是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戶部觀政,授順天府儒學教授,任內(nèi)教導出色,一年內(nèi)教出三十多人;六年升任國子博士、宣府供餉,列出邊防空虛的事實。九年,他升為禮部主客司主事。其時廠、衛(wèi)橫行,前任主事被誣陷謫邊,而何三省將這些人繩之于法,廠衛(wèi)都不敢再犯。朝鮮使臣來到請求國書,朝議回絕,何三省就上疏請求寬大給予。權臣以一品考滿,在禮部賜宴,特別寫下札子呈堂,他指出大臣考滿宴拜謝之事只有嚴嵩做過,不宜依循。此事雖然作罷,但三省因此與權臣結怨。不久,他升任祠祭司郎中,因為商議姚希孟恩恤典制,被權臣白眼,在部堂查問追究。他說:「稿司出,何得累堂官!」他在任七年,以閹黨敗壞東林黨人,外補廣州督學副使,上表「試士莫如造士、造士莫如養(yǎng)士」奏疏,提出建立社學,倡議捐出俸祿興建大庠和小庠,置田書教養(yǎng)。終被權黨以夙怨彈劾去職。隆武帝繼位,起用為太仆少卿;永歷年間繼湯來賀為戶部尚書。南明滅亡,歸隱云莊,不接受清朝任命,憂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