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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萬歷(萬曆)  拼音:wàn lì
明朝神宗的年號(西元1573~1620)。
分類:萬歷年號
《國語辭典》:三清  拼音:sān qīng
1.道教指至尊的仙圣所居的三天,為玉清、太清、上清三清仙境。后道教宮觀崇奉三清之殿。唐。劉禹錫〈游桃源一百韻〉:「如嚴三清居,不使恣搜索?!挂卜Q為「三天」。
2.道教仙譜至高的元始天尊、太上道君、太上老君三神君?!都t樓夢》第一四回:「那道士們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
《國語辭典》:三酒  拼音:sān jiǔ
事酒、昔酒、清酒。《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jié)h。鄭玄。注:「事酒、有事而飲也;昔酒、無事而飲也;清酒、祭祀之酒。」
分類:和清清酒
《漢語大詞典》:定陵
明 十三陵之一。 萬歷 帝 朱翊鈞 和 孝端 、 孝靖 兩后的陵墓。在 北京市 昌平 天壽山 。墓室由五個極其高大寬敞的石筑殿堂聯(lián)結組成。前、中、后三殿及左右配殿有五重雕刻精美的石門。隨葬品有金冠、龍鳳冠、龍袍、謚寶、謚冊、金銀器、玉器、裝飾品和絲織品等。經(jīng)發(fā)掘,出土大量珍貴文物,揭開了“地下宮殿”之謎,為研究 明 代歷史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1959年辟為定陵博物館。
分類:萬歷
《漢語大詞典》:綱法(綱法)
明 萬歷 以后所實行的商人壟斷食鹽運銷制。 明神宗 時,因官收場鹽不夠,商人久候領不到鹽,以致積引甚多。為疏銷積引, 萬歷 四十五年(1617年)實行綱法。將商人所領鹽引編成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綱冊許各商永遠據(jù)為“窩本”,每年按照冊上舊數(shù)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后,食鹽收買運銷之權均歸商人,并得世襲。 清 道光 十一年(公元1831年)后一度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變相恢復。
《漢語大詞典》:后金(後金)
明 萬歷 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 建州 女真貴族 努爾哈赤 統(tǒng)一女真各部后即汗位,國號 金 ,史稱 后 金,以與十二、十三世紀女真族建立的 金 代區(qū)別。為 清 前身。
《漢語大詞典》:三案
指 明 宮庭中發(fā)生于 神宗 萬歷四十三年的梃擊案、 光宗 泰昌 元年的紅丸案和 熹宗 天啟 初的移宮案。當時奸黨首領 魏忠賢 借此為名,編《三朝要典》一書,以誣陷東林黨人,成為 明 代歷史上著名的三大案。明史·光宗紀贊:“ 光宗 潛德久彰,海內(nèi)屬望,而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三案構爭,黨禍益熾,可哀也夫。”
《漢語大詞典》:郁岡(鬱岡)
帖名。即《郁岡齋帖》。 明 萬歷 三十九年 王肯堂 摹勒, 管駟卿 刻石。半木半石,后并入《真賞齋帖》, 火 后刻石 ,凡十卷。 清 周亮工 《題許有介急就帖》:“近帖惟《停云》出待詔手勒,故聲出《戲鴻》《鬱岡》上?!?/div>
分類:帖名萬歷
《國語辭典》:關圣(關聖)  拼音:guān shèng
民間以三國時關羽為武圣。參見「關羽」條。
《國語辭典》:稗?! ?span id="bedbxwu" class='label'>拼音:bài hǎi
書名。明萬歷年間商浚編刊,全書共七十種,四百四十八卷。所收皆歷代筆記小說,而以唐宋諸家最完備。也稱為「博古存什」。
《國語辭典》:關帝(關帝)  拼音:guān dì
三國蜀將關羽。參見「關羽」條。
《漢語大詞典》:梃擊(梃擊)
(1).持棍棒毆擊。也泛指以暴力攻擊。《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去矣與會黨為伍》:“則無政府革命,直以平民之力,梃擊王庭,鋤刈豪右兼并之家?!?br />(2).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梃擊案。 萬歷 四十三年(1615年), 張差 手執(zhí)木棍,闖進太子住的 慈慶宮 ,打傷守門太監(jiān)。被執(zhí)后供系 鄭貴妃 ( 神宗 寵妃)手下太監(jiān) 龐保 、 劉成 引進。時人懷疑 鄭貴妃 欲謀殺太子。 神宗 與太子不愿深究,以瘋顛奸徒為罪,殺 張差 于市,并斃 龐 、 劉 于內(nèi)庭了案。史稱“梃擊”案。 清 陳睿思 《閱三朝要典》詩:“‘紅丸’‘梃擊’連‘移宮’,三案手翻亂廷平。”參閱明史·神宗紀、 清 谷應泰 明史紀事本末·三案
《國語辭典》:野獲編(野獲編)  拼音:yě huò biān
書名。明沈德符撰,三十卷。載萬歷以前朝野軼聞、風俗瑣語頗為詳備。
《國語辭典》:東林黨(東林黨)  拼音:dōng lín dǎng
宋楊時建東林書院于江蘇無錫。明萬歷年間,顧憲成等人重修并與高攀龍輩講學其中,每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士大夫多響應依附,遂有「東林黨」之稱。
《國語辭典》:普濟寺(普濟寺)  拼音:pǔ jì sì
位于普陀山靈鷲峰下的寺廟。明萬歷年間建造,原名為前寺。
《漢語大詞典》:采榷(採榷)
指采礦和征稅。 明 萬歷 中設礦監(jiān)、稅監(jiān),多任宦官,所至肆虐,吸髓飲血,民不聊生。為 明 代后期弊政之一。明史·李戴傳:“瘡痍未起,而採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概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span id="awvxxvv" class="book">《明史·宦官傳二·陳矩》:“惟四方採榷者,帝實縱之,故貪殘肆虐,民心憤怨,尋致禍亂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