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游宦紀(jì)聞》卷三
唐顯德五年,國(guó)王因德漫,遣使者莆訶散來,貢猛火油八十四瓶,薔薇水十五瓶。其表以貝多葉書之,香木為函。猛火油以灑物,得水則出火。薔薇水得自西域。灑衣雖弊,而香不滅。
《新五代史》卷七十四〈四夷附錄·占城〉~922~
占城,在西南海上。其地方千里,東至海,西至云南,南鄰真臘,北抵驩州。其人,俗與大食同。其乘,象、馬;其食,稻米、水兕、山羊。鳥獸之奇,犀、孔雀。自前世未嘗通中國(guó)。顯德五年,其國(guó)王因德漫遣使者莆訶散來,貢猛火油八十四瓶、薔薇水十五瓶,其表以貝多葉書之,以香木為函。猛火油以灑物,得水則出火。薔薇水,云得自西域,以灑衣,雖敝而香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