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顏氏家訓集解》卷一〈治家〉~60~
江東婦女,略無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數(shù)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