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 其四 (光緒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作) 清末 · 黃遵憲
七言律詩
金甌親卜比公卿,領取冰銜十日榮。
東市朝衣真不測,南山鐵案竟無名。
芝焚蕙嘆嗟僚友,李代桃僵泣弟兄。
聞道詬天兼罵賊,好頭誰斫未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