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詠蟬(679年7月) 初唐 · 駱賓王
五言律詩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shù)株焉。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樹;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fā)聲幽息,有切嘗聞。豈人心異于曩時,將蟲響悲于前聽。嗟乎!聲以動容,德以象賢。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dá)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候時而來,順陰陽之?dāng)?shù);應(yīng)節(jié)為變,審藏用之機(jī)。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fēng),韻資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艱虞,遭時徽纆。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聞蟪蛄之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jī)之未安。感而綴詩,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yīng),哀弱羽之飄零;道寄人知,憫馀聲之寂寞。非謂文墨,取代幽憂云爾。
引用典故:南冠
西陸蟬聲唱,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鬢影,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jìn),風(fēng)多響易沈。
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
評注(點擊查看或隱藏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