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韻酬府判龐醇之見寄 其一 (1034年) 北宋 · 范仲淹
七言律詩
① 按:第二首原次本卷末,題作《依韻和龐殿院見寄二首》。注:前集已有一首,今予合并。
二十年前已定交,而今鵬鴳各逍遙。
但能賈傅親前席,何必蕭生意本朝。
直節(jié)羨君如指佞,孤根憐我異凌霄(自注:凌霄,花名,生且有托。)。
莫將富貴移平昔,彼此清心發(fā)半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