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yīng)山楊忠烈公以天啟五年乙丑七月死詔獄。越九年癸酉,為崇禎六年,公子之易收錄遺文,經(jīng)鄭鄤、游士任先后編訂付梓,是為初刻。至我朝道光十四年甲午,八世孫博平令祖憲重付手民,蓋距公之死二百十年。文集十卷,整比如新。信鬼神呵護之靈,而后世矜式景仰者之幸也。茲卷中尺牘,兩番皆不載于文集。箋簡往來,固不盡存稿。且珰禍方烈,多從毀削。然使得而讀之者,又拾奇珍于尋常耳目之外,其悲且快何如乎?兩札中推重甚至,又有勉作神仙及子房赤松等語,與集中《致王軒箓書》相近,是皆與軒箓札矣。古未有不塵視軒冕而能甘蹈艱危者,顏魯公好道家言,忠烈其同此微尚乎?最后一紙,乃獄中臨危寄子書,與集中互有詳略。蓋恐死后為珰黨所棄匿,故一再書之,致有參差,其鎮(zhèn)定周密,臨危不亂如此,而不意其兩存也。咸豐丁巳秋八月十九日,余晨過虎坊橋湖廣會館,于桉頭見公文集,涼風(fēng)颯然,靜無塵軌,綽略閱竟。晡過榨子橋,至松筠庵,坐諫草堂茶話,心泉上人忽出此卷相示。一日兩逢,不勝感異。諫草堂者,余所篆,心泉昔年刻楊忠憫公疏稿嵌石于壁處也。忠烈此跡,理宜并壽。心泉雖逃白業(yè),而欽重前賢,為朝紳所?逮。貞珉之勒,其有意乎?吾愿襄事焉。既為篆其卷首,復(fù)詩以聲之。
朝讀忠烈集,暮見忠烈字。
使我心骨驚,疑有英靈寄。
壁上劾奸奏,卷中被逮書。
忠肝正氣合,互峙華嵩如。
雅尚托神仙,同心狎云水。
脫屣富貴中,致身湯火里。
絕筆謝親友,蓋示夏與駢。
完得一身事,心并三忠懸。
烏乎兩楊公,遺墨來先后。
幾時付芝鶴,同堂壽瓊玖。
詔獄血影石,柴市典刑刀。
見者不敢玩,矧此親揮毫。
自古有貞臣,不盡工藻翰。
郁郁松筠庵,星光騰夜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