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一
楊孚,字孝元。南海人。漢章帝時(shí)舉賢良,對策上第,官議郎。和帝即位,欲用兵匈奴,孚上奏,以“毋輕用武”諫之。永元十二年(一〇〇)旱災(zāi),詔在廷議政,復(fù)以宜行孝悌,“吏治必務(wù)廉平”勸之,帝從其議。其時(shí)南海官吏競事珍獻(xiàn)以邀寵,孚乃枚舉物性靈悟,指為異品,以諷切之,著為《南裔異物志》(又名《楊議郎著書》、《異物志》、《交州異物志》、《交趾異物志》)。自后羅浮玳瑁之屬日絕,時(shí)謂能通神明。后為臨海太守,復(fù)著《臨海水土記》。二書皆已佚,清道光間南海曾釗從《太平御覽》等書輯得若干條,南海伍崇曜收入《嶺南遺書》付梓。明黃佐修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五四、明歐大任《百粵先賢志》卷二有傳。人物簡介
楊孚(生卒年待考),字孝元,東漢時(shí)南??しh漱珠崗下渡頭村(今廣州市海珠區(qū)赤崗街道下渡村)人。漢議郎學(xué)者。 他早年致力攻讀經(jīng)史,鉆研頗深。 公元77年,以參加朝廷主辦的“賢良對策”入選而獲授為議郎,成為參與議政的皇帝近臣。 楊以直言敢諫而著稱,屢屢向皇帝提出自己對政事的意見。楊的品學(xué)頗為時(shí)人所推崇。楊孚開創(chuàng)嶺南文化的影響為歷代后人所仰崇。
四言詩
① 此首,《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果部一一》引陳祁暢《異物志》,注云:“三薕,出熙安郡云母山,見《南越志》。”
三薕大實(shí),實(shí)不但三⑴。
食之多汁,味酸且甘。
藏之尤好,與果相參⑵。
⑴ 《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原注:“雖名三薕,或有四五六枝?!痹嫳疽洱R民要術(shù)》卷一○:“薕實(shí)雖名三薕,或有五六,長短四五寸,薕頭之間正巖。以正月中熟,正黃多汁。其味少酢,藏之益美?!?/div>
⑵ (果,《太平御覽》卷九七四作“眾果”)。(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引明黃佐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二三)
① 此首,《太平御覽》卷九○○《獸部一二·牛下》引《郁林異物志》。周留,黃佐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二四作“州留”?!冻鯇W(xué)記》卷二九「《異物志》曰:周留,水牛也。毛青大腹,銳頭青尾。」《太平御覽》卷九○○《獸部一二·牛下》:“周留者,其實(shí)水牛?!?/div>
蒼毛豕身,角若擔(dān)矛。
衛(wèi)護(hù)其犢,與虎為讎⑴。
⑴ 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引明黃佐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二四
① 《太平御覽》卷九二四《羽族部一一》引《異物志》曰:“鷓鴣其形似雌雞,其志懷南不思北。其名呼飛,但南不北。其肉肥美宜炙,可以飲酒,為諸膳也?!?/div>
鳥象雌雞⑴,自名鷓鴣。
其志懷南,不思北徂⑵。
⑴ 雞,黃佐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五四《楊孚傳》誤作“雄”,據(jù)《太平御覽》改。
⑵ 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引明黃佐嘉靖四十年刊《廣東通志》卷五四
① 此首,《藝文類聚》卷九五《獸部下·犀》、《太平御覽》卷八九○《獸部二·犀》皆引萬震《南州異物志》。
世稱雞駭之犀。聞之父常侍曰,犀之美者有光,雞見影而驚,故曰駭雞。有以此鉤見遺者,乃為之銘。(《藝文類聚》九十五,《御覽》八百九十)
于惟玄犀⑴,處自林麓。
食惟棘刺⑵,體兼五肉。
或有神異,表靈以角⑶。
含精吐烈,望若華燭⑷。
置之荒野,禽獸莫觸。
⑴ 于惟,《太平御覽》卷八九○作“獸曰”。
⑵ 棘刺,《藝文類聚》卷九五、《太平御覽》卷八九○皆同,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伍崇曜跋作“荊棘”。
⑶ 靈,《藝文類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覽》卷八九○作“露”,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伍崇曜跋作“異”。
⑷ 若,《藝文類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覽》卷八九○作“如”。
① 此首,《藝文類聚》卷八四《珍寶部下·貝》、《太平御覽》卷八○七《珍寶部六·貝》皆引萬震《南州異物志》。
乃有大貝,奇姿難儔⑴。
素質(zhì)紫飾,文若羅珠⑵。
不磨而瑩⑶,采耀光流⑷。
思雕莫加,欲琢靡踰。
在昔姬伯,用免其拘⑸。
⑴ 《太平御覽》卷八○七原注:“大貝,文貝也。交趾以南,海中皆有之?!?/div>
⑵ 珠,《藝文類聚》卷八四同,《太平御覽》卷八○七作“朱”。
⑶ 而,《藝文類聚》卷八四、《太平御覽》卷八○七皆作“不”。
⑷ 采耀光流,《藝文類聚》卷八四同,《太平御覽》卷八○七作“彩輝光浮”。
⑸ 以上清屈大均輯康熙二十六年刊《廣東文選》卷二三、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伍崇曜跋
象之為獸,形體特詭。
身倍數(shù)牛,目不逾狶。
鼻為口役,望頭若尾。
馴良承教,聽言則跪。
素牙玉潔,載籍所美。
服重致遠(yuǎn),行如丘徙⑴。
清曾釗輯楊孚《異物志》伍崇曜跋:“《異物志》一卷,漢南海楊孚孝元撰,其后沿襲《異物志》名者,則譙周、薛瑩、孫暢、曹叔數(shù)家,其他著錄史志者,卻專紀(jì)《南裔異物》。《隋志》則萬震《南州異物志》一卷,《唐志》則房千里《南方異物志》、孟琯《嶺南異物志》一卷,《宋志》則無名氏《嶺南異物志》一卷是也。謂群書引用,必著撰人,惟引先生書,直稱《異物志》而已。蓋《異物志》創(chuàng)自先生,惟先生得以專其名,亦見推重之意?!卑矗簵铈谝院?,沿襲《異物志》名者,內(nèi)容亦多有援引之,今依前二首例,附此首于后以備考。
⑴ 《太平御覽》卷八九○《獸部二·象》引萬震《南州異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