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柴大紀(j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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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翼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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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翼(1730年—1789年),字孔十,號卦峰,湖北蘄州(今蘄春)望天畈人,同進(jìn)士出身。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登癸未科進(jìn)士。
授福安縣知縣,乾隆四十三年任(1778年)調(diào)繁福清縣知縣,皆有政績。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諸羅發(fā)生漳泉械斗(即謝笑案),大吏熟悉良翼的才能,且認(rèn)為他能治理人民。
次年,調(diào)諸羅縣知縣。
乾隆五十一年(1785年)升任云南嵩明州知州,以母親年老告歸,清高宗同意了他的請求,卻又正好自己生病未及成行,而留在臺灣養(yǎng)病。
踰年,林爽文起事。
十二月初六日,起事軍攻陷諸羅城,殺攝縣事董啟埏及原署縣事唐鎰等,良翼亦被俘。
因縣民痛哭良翼為好官,起事軍將其釋放。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二月,總兵柴大紀(jì)克復(fù)諸羅,仍以良翼治理縣事,并將所俘之人交其處理,問罪處死。
經(jīng)過審查,二百余人中,有三十五人并未參加起事,良翼不忍殺戮無辜,私自將此三十五人釋放。
同年五月,林爽文率眾再圍諸羅。
良翼拒守至十月,彈盡糧絕,后大將軍??蛋猜时炼鈬?。
朝廷嘉獎,改諸羅縣為嘉義縣。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私放三十五人之事,遭到免職,原擬斬監(jiān)候,行刑定讞之日,嘉義士民忽然全都聲稱良翼此舉是保全無辜,清高宗查其情,釋令良翼回籍。
次年,入北京慶祝清高宗的壽誕,清高宗下令恩給知州原銜,不久便回鄉(xiāng)丁內(nèi)艱,后同時染病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