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丘之稑

共 2 首
舊曲新翻太古弦,云門高唱蔚廬(同縣劉師。)傳。
若無小阮精論樂,布鼓終喧大雅前(音律之說,家異人殊,今古蒼茫,如墮煙霧。鄉(xiāng)先生邱谷士之稑,索隱探賾,希復正聲,候氣定律,審律求音,大合樂于瞽宗,著律音之匯考,彬彬乎抗跡風人矣。而于琴理,造端發(fā)議,猶待引申。劉艮生師箸《琴旨申邱》,盡啟其蘊,援據(jù)《管子》《史記》訂大琴、中琴之制,辨太古弦、通用弦之別,重譜《魚麗》之詩,務趨昌和,無取纖促,七徽以上之子聲,方之紫閏,備位而已。于是榛莽重辟,雅音雖微不墜,始知世傳琴譜,皆靡靡之馀,無關興替焉。)。
谷士生前為諍友,彤侯別后老詩魂。
冢中傲骨成枯骨,衣上啼痕雜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