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黃之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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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17—1482 【介紹】: 明福建寧德人,字季聰。正統(tǒng)四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景泰時進都給事中,論事無所諱。累遷右副都御史。天順?biāo)哪?,曹欽之反既平,將士妄殺冒功,市人不敢出門。時聰署院事急令制止。成化中官至刑部尚書。卒謚莊敏。
維基
林聰(1417年—1482年),字季聰,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寧德縣(今福建省寧德市)人,正統(tǒng)己未進士,官至刑部尚書、左都御史。
正統(tǒng)三年(1438年)舉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九名,正統(tǒng)四年(1439年)聯(lián)捷進士,授吏科給事中。
景泰元年(1450年),進都給事中。
當(dāng)時,中官金英家人違法,都御史陳鎰、王文治案卻均不罪于金英。
林聰率領(lǐng)同官彈劾陳鎰、王文畏勢從奸,一并彈劾御史宋瑮、謝琚均下獄,之后恢復(fù)職位,林聰繼續(xù)彈劾,宋瑮、謝琚被調(diào)外。
太監(jiān)單增督京營受寵,當(dāng)時士兵稍忤者輒遭辱,其家奴白晝殺人,奪民產(chǎn)。
林聰舉發(fā)其事,單增下詔獄,后獲寬宥,不敢再作亂。
景泰三年,上疏請糾察刑獄治理妖僧趙才、湖廣副使邢端等,后均得準(zhǔn)。
當(dāng)時建造東宮,林聰因反對,遷春坊司直郎。
景泰四年(1453年),大學(xué)士商輅稱其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于是恢復(fù)為吏科都給事中。
隨后請減輕福建銀場額重。
景泰五年,以災(zāi)異偕同官條上八事,限制武清侯石亨、指揮鄭倫等分田等。
林聰最初彈劾吏部尚書何文淵下獄后致仕。
之后彈劾山西布政使王瑛老等,均罷免。
御史白仲賢擢廣東按察使。
林聰言其奔競不當(dāng)超擢,乃遷鎮(zhèn)江知府。
兵部主事吳誠夤緣得入吏部,因林聰彈劾,遂改工部。
各司均忌憚林聰風(fēng)裁,其所言未有不敢遵從的。
內(nèi)閣及諸御史亦并以林聰好論建,并非善臣。
同年冬,林聰甥陳和為教官,欲得近地便養(yǎng),林聰對吏部官吏陳說此事。
御史黃溥等遂劾林聰挾制吏部,加之此前得罪的眾多官運均彈劾,后下廷訊,坐專擅選法,論斬。
因高谷、胡濙力救得免,貶為國子監(jiān)學(xué)正。
英宗發(fā)動奪門之變后,拜其為左僉都御史,巡撫山東,賑災(zāi)饑荒,使得饑民得活者多達一百四十五萬人。
后進升右副都御史,逮捕江淮鹽盜,平定并懲治當(dāng)?shù)刎澒佟?div id="tqkxlbm" class='inline' id='people_50287_1_23_comment'>
后母丁憂,起復(fù),再辭,不予批準(zhǔn)。
天順?biāo)哪辏苁儽l(fā),將士妄殺,至割乞兒首報功。
林聰署都察院事,令獲賊者必生致,濫殺為止。
成化二年,外出巡視淮南淮北饑荒,奏貸漕糧及江南余糧以賑災(zāi),得到批準(zhǔn)。
次年,與戶部尚書馬昂清理京軍,進升右都御史。
成化七年,代王越擔(dān)任大同巡撫,后遇疾致仕。
再過一年,以故官起掌南京都察院。
成化十三年(1477年),召拜刑部尚書,尋加太子少保。
成化十五年,與中官汪直、定西侯蔣琬按察遼東失事,汪直包庇巡撫陳鉞,林聰無法與之爭。
成化十八年,卒于任上,享年六十八歲。
贈少保,謚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