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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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1—1621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安節(jié),吳儼侄孫。萬歷五年進士。授會稽知縣,選授御史。言大學士趙志皋昏庸宜罷,不納。視長蘆鹽,繪饑民圖上奏,請振貸。按江西,疏言稅使潘相不法當治罪,不聽。還朝后,陳新政要計,痛規(guī)首輔沈一貫。官至通政使。乞休去。有《奏疏遺稿》、《三忠文選》。
個人簡介
吳達可 (1541-1621),字安節(jié),宜興人。明萬歷五年進士。歷知會稽、上高、豐城、有政聲,授選御史,視鹽長蘆,遇災(zāi)荒,力請賑貸。改按江西,嚴懲不法。累遷通政使,乞休,卒于家。有《奏疏遺稿》、《三忠文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安節(jié),宜興人。萬歷丁丑進士,官御史巡按江西直隸歷官光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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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達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號安節(jié),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縣)人。
萬歷元年(1573年)癸酉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十五名舉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進士,授浙江會稽縣、上高縣、江西豐城縣知縣,為官有名聲。
萬歷十四年(1586年),選為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曾經(jīng)上疏請設(shè)立經(jīng)筵勤學,并請萬歷帝與大臣、御史臺的官員面議政務(wù),萬歷帝稱知道了。
大學士趙志皋久疾請求歸鄉(xiāng),沒有批準。
吳達可上疏力勸趙志皋,稱其病老邁無能,應(yīng)當罷免,萬歷帝沒有同意。
萬歷二十八年正月,請求因始和布令,舉行皇長子冊立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禮儀,選取內(nèi)閣大臣,補充負責諫議的官員,撤除掌管礦稅的宦官使者,萬歷帝沒有給予答復。
之后他改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去長蘆視察鹽政。
當年收成歉收,他繪成并敬上《饑民十四圖》,竭力請求賑濟。
稅務(wù)使馬堂、張日華主張增加鹽稅,商人詭辯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萬六千金,請求從鹽稅中補給,戶部同意了請求。
吳達可直言相爭,事情得以停辦。
萬歷三十年(1602年),改任江西巡按御史,稅務(wù)官潘相毆打輔國將軍朱謀圮肢體,并并且拘禁宗人宗達,誣陷他們搶劫稅金,彈劾上饒知縣李鴻暗中主使。
萬歷帝嚴厲斥責朱謀圮等人,免除李鴻官職。
吳達可稱,“宗人無故遭到刑罰,又再加以斥責,將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懼。
李鴻無罪,不應(yīng)當削職。
希望盡快懲辦潘相罪行,恢復李鴻職位。
”同為御史的湯兆京也極力陳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說遼東高淮、陜西梁永、山東陳增、廣東李鳳、云南楊榮皆為元惡,是殘害民眾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
萬歷帝均不予聽從。
李鴻是大學士申時行的女婿,萬歷十六年考中順天鄉(xiāng)試,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過了七年后成為進士。
此事上,李鴻同潘相相爭,以耿直剛強著稱。
潘相又請求開發(fā)廣信銅塘山,采取大木,開發(fā)泰和斌姥山石膏,吳達可再次極力勸阻,內(nèi)閣大臣也產(chǎn)生爭執(zhí),事情最終作罷。
回京后,他掌管河南道事務(wù)。
協(xié)助溫純考察京都官吏,不久進言更改政要,懇請規(guī)勸內(nèi)閣大學士沈一貫,奏折被留在宮中。
萬歷三十三年,提升為太仆寺少卿。
萬歷三十六年,又改為南京太仆寺卿。
萬歷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祿寺卿。
萬歷四十年四月,晉升為通政使。
鎮(zhèn)撫史晉因罪罷免,上奏折誹謗朝廷官員,吳達可彈劾他,不久后者獲罪。
隨后他進言請求糾正奏折的樣式,摒斥邪惡之徒等建議,得到萬歷帝贊許同意。
萬歷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請求歸鄉(xiāng)離去。
年八十一去世后,天啟二年,贈右副都御史。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01 【介紹】: 明江西馀干人,字惟貞,號及泉。隆慶二年進士,為中書舍人,博習典故,負才名。萬歷初擢御史,忤張居正,出為湖州知府,遷湖廣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久之,進右都御史,屢言礦監(jiān)、稅監(jiān)之橫暴,不報。進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勞卒。仕宦三十余年,敝車瘦馬,布衣蔬食。有《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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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頤(1542年—1602年),字惟貞、惟禎,號及泉,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馀干縣(今江西省馀干縣)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工部侍郎。
隆慶元年(1567年)江西鄉(xiāng)試中第三十七名舉人。
隆慶二年(1568年)聯(lián)捷戊辰科會試第177名,三甲第二名進士,授職中書舍人。
萬歷初年,授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
同官胡涍、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獲罪,他上疏相救未果。
之后負責清理湖廣、廣西軍隊,上疏請求免除士民遠戍之苦,只充軍鄰近的衛(wèi)所,得到批準。
萬歷四年(1576年),因違背張居正意愿,被外遷,任浙江湖州府知府。
萬歷八年,任蘇松兵備副使。
萬歷十一年,升任湖廣按察使。
鄖陽兵變時,知府沈鈇被治罪,李頤上疏為他申辯冤情,并秘密殺死帶頭叛亂的人。
因母喪丁憂去職。
服喪期滿,官復原職。
萬歷十七年(1589年),李頤出任陜西按察使。
萬歷二十年(1592年),升任河南右布政使。
同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
再升為右副都御史。
因定兵亂有功,升任兵部右侍郎。
長昂驕橫,李頤與總兵王保將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抓住,叛賊于是害怕。
不久,其別部伯牙入寇,李頤率領(lǐng)將士將其擊敗于羅文峪,升任兵部左侍郎。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升右都御史。
當時,朝廷派往使者到各地征收礦稅。
馬堂駐于天津,王忠駐守昌平,王虎駐保定,張曄駐通州。
李頤上疏道:“燕京是王氣所鐘之地,離陵寢也近,一開鑿必定損傷靈氣。
”又稱:“畿輔土地荒蕪,收成不高,而敕令使者索求卻不遺余力,恐怕臨清變亂慘劇,將會重新上演。
”不久,遼東稅使高淮誣蔑彈劾山海同知羅大器,李頤再一次上疏反對征收礦稅,并暗示萬歷怠政,稱:“朝廷監(jiān)官,外省的僚屬,起初并沒有統(tǒng)攝,況且遼陽的礦稅與薊門又有何關(guān)系?
假若都效法高淮所為,官吏將無法歸類處理。
皇上執(zhí)掌天下的權(quán)力,現(xiàn)在盡落入宦官,早上上奏,下午回報,如同聲音的回響。
縱使所彈劾的人應(yīng)當治罪,以什么名義呢?
更何況無辜之人,被暴虐的摧殘。
”所上奏疏皆無下文。
李頤在鎮(zhèn)任職十年,威望大增。
宦官害怕李頤名望,故而畿輔百姓的日子稍微安寧。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他以工部右侍郎之職代劉東星管理河道。
他上疏建議上筑決口,下疏故道,為長遠打算。
兩個月后,因積勞成疾,卒于任內(nèi)。
贈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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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海澄人,字敷德。
萬歷十七年進士。
授貴溪知縣。
后改霍丘,時大疫,乃捐廉施藥,所活甚多。
行取御史,出巡兩浙鹽政改革宿弊。
繼按山東,上疏糾劾稅監(jiān)馬堂橫暴不法。
尋奉命按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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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如璋(?—1608年),字孚德,福建海澄縣人。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初授江西貴溪知縣,有治聲。丁艱去職,服闕,補霍丘。三十年(1602年)二月擢為廣西道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一年十一月出視兩浙鹽政,彈劾敢言。三十三年十一月巡按山東。三十六年又奉命按吳,發(fā)病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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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紹夫。
萬歷八年進士,授壽州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歷山東左布政使,就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
請停礦稅,論劾稅使陳增、馬堂。
后召理京營戎政,改刑部尚書,預受兩朝顧命。
持議與爭三案者異,攻擊紛起。
自是群小排東林,創(chuàng)《要典》,率推克纘為首功。
時東林方盛,克纘引疾歸。
天啟四年魏忠賢盡逐東林,召為工部尚書,視事數(shù)月,忤忠賢,引疾歸。
崇禎元年起南京吏部尚書,不就,卒于家。
有《疏治黃河全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紹夫,晉江人。萬歷庚辰進士,累官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有數(shù)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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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纘(1549年—1634年),字紹夫,號鐘梅,又號梓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萬歷庚辰進士。福建鄉(xiāng)試第八十名。萬歷八年(1580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九名。知壽州,擢刑部主事,升員外郎,恤刑山西。晉郎中,出為贛州府知府。二十年升為四川提學副使,二十三年升湖廣左參政,二十七年累官山東左布政使,二十九年移右副都御史、山東巡撫。六年秩滿,三十五年加兵部右侍郎。三十八年以九年考滿,加兵部尚書。四十年升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wù)。萬歷四十七年,改北京兵部尚書,協(xié)理京營戎政,時年七十一,條陳京營五議,尋署掌工部印務(wù)。四十八年加太子少保。改刑部尚書。因李選侍移宮案,與其他御史不和,被彈劾。紅丸案中,支持李可灼進事,被給事中薛文周、沈維炳彈劾,仍然加太子太傅。天啟四年十二月,起用工部尚書,視事數(shù)月,因與魏忠賢不合,辭官。崇禎元年(1628年),起為南京吏部尚書,不赴任。崇禎七年卒于家中,年八十六,謚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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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夢履,字元禮,直隸昆山(今江蘇)人,明代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十七年(1589年)聯(lián)捷己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主試云南,歷升郎中,遷荊州府知府。
覲畢過家,父疾,留侍湯藥者六月,而父歿。
服除,有修郤者持之,左遷山東運同。
至則核課引,追逋丁,丈園畝,清編戶,鹽政一新。
遷知雷州府,山東人詣臺請留,改守東昌府。
時方旱蝗,河工復急,夢履一意拊循安集,歲不為災(zāi)。
尋遷沂州副使,東人又請留,再改東昌兵備。
稅珰馬堂貪暴,士民聚眾焚其廨,擊殺其黨。
夢履苦心調(diào)劑,請撫按奏減東稅三之一,而懲首亂一二人以彌禍。
以兼攝三篆,積勞卒于官,東人立祠祀之。
楊光訓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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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訓(1555年—?
),字汝若,號華端,陜西西安府渭南縣人,民籍。
癸酉鄉(xiāng)試十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五十六名,登三甲第二十五名。
工部觀政,任四川南充縣知縣。
補閬中縣,稱為神君。
擢山東道御史,督課兩淮鹽政。
尋改巡漕,又按山東,稅使馬堂激生民變,單騎往諭,罪首事者,余得貸,事遂平。
遷順天府丞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奕開。
萬歷二十九年進士。
為御史,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稱五鬼。
首為顧憲成請謚,劾天津稅監(jiān)馬堂九大罪,有敢言名。
比巡兩淮,頗通賓客賂遣,被劾,坐贓,天啟中遣戍。
維基
徐縉芳,字奕開,福建晉江縣人。
祖父徐榮,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
父徐用賓,萬歷年間,援例授攸縣簿。
徐縉芳生于萬歷二年(1574年),師從何喬遠。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初授溧陽縣知縣,升任江西道御史,為東林黨人,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等,被目為五鬼。
萬歷四十年(1612年)十月,為顧憲成爭取謚號,又彈劾天津稅監(jiān)馬堂“九大罪”,贏得敢言之名。
萬歷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鹽兩淮,透過賓客張汾收受賂遺。
萬歷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給事中劉文炳上疏彈劾徐縉芳“納賄貪贓”。
萬歷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證實徐縉芳確實存在貪腐事實。
被劾,黜為民。
天啟年間遣戍。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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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應(yīng)芳(1584年—?
),字仲實,號懷鶴,湖廣黃岡縣(今湖北省黃岡市)人。
萬歷丁未進士。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聯(lián)捷丁未科進士。
萬歷三十六年授刑部山東司主事,歷官刑部郎中。
萬歷四十年(1612年)出為河間府知府,任內(nèi)體察民情,奏罷稅課,重修府志。
時福藩之國,供億浩繁,應(yīng)芳議省節(jié)三萬金。
后三王之國,皆視為例。
天津稅珰馬堂橫肆,應(yīng)芳得其弟不法事,捕訊之,馬堂坐此遂去。
四十四年升四川提學副使,無敢以片牘干者。
四十七年升福建參政,天啟元年升本省按察使,歸卒。
妻樊氏,黃岡人,年七十,張獻忠軍破城,樊氏白發(fā)皤皤,坐堂上,賊亦不欲加害,會見眷屬受侮,乃正色大罵,遂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