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許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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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同安人,字孟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嘉靖時知南雄府,明禮教,去淫祠。至官三月,即疏歸。改知松江。為權(quán)貴所銜,遂疾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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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1488年11月6日—1538年4月15日),字孟偉,號逸叟(逸所),福建同安縣金門人,正德九年進士,曾任廣東南雄、直隸松江知府。
明弘治元年(1488年)十月初三出生于金門后水頭,曾在泉州府擔任兵工房什科書掾,因遭胥吏刁難,一怒辭職回家苦讀,正德五年(1510年)中庚午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中進士,是明代第二位金門籍進士,初任南京刑部主事廣西司,升為廣東司郎中,嘉靖初年,黃偉應(yīng)詔陳九事,在大禮議期間曾上「定大禮」疏,斥責張璁希寵嗜進,妄誕不經(jīng),后出為廣東南雄知府,當?shù)啬暧欣鹑f馀,黃偉全部退還,分文不取,巡撫欲丈田加稅,黃偉堅拒不從。
不久,黃偉改任直隸松江知府,時張璁為禮部尚書兼大學士,黃偉未就任,托病還鄉(xiāng)講學,令家鄉(xiāng)文風為之一變,當?shù)赜小肝恼?span id="wewulcq" class='peopleLink highlighted2' onclick='ShowAuthorProfile("52810", "people_55600_1_2", "許鐘斗")'>許鐘斗,品德黃逸叟」之說,黃氏在嘉靖、萬歷年間出現(xiàn)數(shù)位貢生、舉人,黃偉功不可沒,當時福建巡按李元陽曾勸勉諸生說:「諸生莫道誦法孔子,但能誦法黃逸叟先生須可矣。
」嘉靖十六年(1537年)泉州大旱,發(fā)生饑荒,李元陽遂請黃偉、許福和俞大猷代行賑災,黃偉積勞成疾,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十七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