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歐陽鐸

相關(guān)人物:共 6 位
共 6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061—約1115 【介紹】: 宋越州新昌人,字國佐,原名公輔。哲宗元祐六年進(jìn)士。歷任州縣官,善治獄。召為宗正寺主簿,請徽宗納諫。徽宗大觀二年拜御史中丞,連上章劾蔡京,建議省冗官。進(jìn)兵部尚書兼侍讀,諫花石綱,請與民休息。出知揚(yáng)、襄州。蔡京再相,羅織其罪,責(zé)為秀州團(tuán)練副使,臺州安置,逾年,遇赦歸。
全宋詩
石公弼,初名公輔,字國佐,越州新昌(今屬浙江)人。
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進(jìn)士(明萬歷《新昌志》卷一○)。
徽宗大觀中累官御史中丞,劾蔡京,京罷,除兵部尚書兼侍讀。
出知揚(yáng)州,移襄州。
京再輔政,羅致其罪,政和四年(一一一四),責(zé)授秀州團(tuán)練副使臺州安置(《宋會要輯稿》職官六八之三一)。
未幾,以皇太子赦提舉崇道觀,卒,年五十五。
東都事略》卷一○五、《宋史》卷三四八有傳。
今錄詩七首。
全宋文·卷三○三七
石公弼,初名公輔,字國佐,越州新昌(今浙江新昌)人。元祐六年登進(jìn)士第,調(diào)衛(wèi)州司法參軍。知廣德縣,召為宗正寺主簿,擢殿中侍御史,改左司諫,遷侍御史。大觀二年拜御史中丞,劾蔡京罪惡,章數(shù)十上,遂罷京。進(jìn)兵部尚書兼侍讀。四年,出知揚(yáng)州,徙襄州。蔡京再相,責(zé)秀州團(tuán)練副使,臺州安置。后遇赦歸,卒年五十五。見《宋會要輯稿》職官六八之三一,《東都事略》卷一○五,《嘉泰會稽志》卷一五,《宋史》卷三四八有傳。
宋登科記考
字國佐。越州新昌縣(今浙江紹興新昌)人。元祐六年(1091年)進(jìn)士。初名公輔,累遷述古殿大學(xué)士、兵部尚書。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明州慈溪人,字穎彥?;兆谡投晟仙峒暗凇v仕徽、欽、高宗三朝,建炎中累遷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事。立朝敢言,與宰相議論不合,引疾求去,主管崇道觀。從楊時學(xué),旁搜遠(yuǎn)紹,不趨時好,文辭俊邁宏遠(yuǎn)。有《磨衲集》。
全宋詩
王庭秀(?~一一三六),字穎彥,先世居鄞,父徙慈溪(今浙江慈溪東南)?;兆谡投辏ㄒ灰灰欢┑巧仙岬?。歷樂壽尉,泗州、隨州教授。以李光薦為御史臺檢法官。金人扶掖張邦昌稱帝,致仕。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為監(jiān)察御史(《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八)。三年,為殿中侍御史(同上書卷二一)。出知筠州。紹興三年(一一三三),為吏部員外郎,守尚書左司員外郎(同上書卷六二、六三)。因與宰相黃潛善議多不合,主管江州太平觀。歸老于鄉(xiāng)。六年,卒(同上書卷一○四)。有《相山集》(《延祐四明志》卷四)、《航海記》、《磨衲集》(《甬上耆舊傳》卷二)等,已佚。《乾道四明志》卷二有傳。今錄詩二首。
全宋文·卷三一三二
王庭秀(?
——一一三六),字穎彥,慈溪(今浙江慈溪東南)人。
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歷官州縣。
侍御史李光薦為御史臺檢法官,遷監(jiān)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建炎三年出知筠州,次年棄城遁,勒停。
起復(fù)為承議郎,召為吏部侍郎、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事。
與宰相議多不合,引疾求去,提舉崇道觀。
紹興六年八月卒。
庭秀為學(xué)旁搜遠(yuǎn)紹,不茍趨時好,造詣深遠(yuǎn),有《磨衲集》。
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一八、二五、四二、四六、六二、六五、一○四,《乾道四明志》卷二,《寶慶四明志》卷八,《延祐四明志》卷四,《宋史》卷三九九有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100—1179 【介紹】: 宋衢州龍游人,字文孺。高宗紹興十五年進(jìn)士第一。授鎮(zhèn)江軍簽判,遷秘書郎,兼王府教授。秦檜惡其不附己,出為筠州通判。檜死,召擢秘書少監(jiān)、起居郎。孝宗立,拜禮部侍郎,進(jìn)權(quán)尚書兼給事中。淳熙四年以資政殿學(xué)士致仕。卒謚靖文。
全宋詩
劉章(一一○○~一一七九)(《宋歷科狀元錄》卷五),字文孺,龍游(今屬浙江)人。
高宗紹興十五年(一一四五)進(jìn)士,授鎮(zhèn)江軍簽判。
召為秘書省正字,累遷著作佐郎,以不附秦檜,出通判筠州。
二十五年,召為司封員外郎。
二十七年,試秘書少監(jiān),為賀金國生辰使,使還權(quán)工部侍郎,遷吏部、兼侍講。
三十一年,提舉崇道觀,起知信州。
孝宗即位,除秘閣修撰。
乾道五年(一一六九)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宋史》卷一六二),拜禮部侍郎,權(quán)尚書(《攻愧集》卷七七《跋資政劉公游縣學(xué)留題》。
淳熙四年(一一七七)致仕。
卒年八十。
有集,今不傳。
宋史》卷三九○有傳。
全宋文·卷四二二六
劉章(一一○○——一一七九),字文孺,龍游(今浙江龍游)人。少警異,通《小戴禮》。紹興十五年廷試,擢第一,授鎮(zhèn)江軍簽判,遷秘書郎兼王府教授。秦檜恨其不附己,風(fēng)言者論劾,出通判筠州。檜死召還,為司封員外郎,擢秘書少監(jiān)、起居郎。使金還,除權(quán)工部侍郎,兼吏部、侍講。御史論其使胥吏買絹,罷職奉祠。起知信州,除秘閣修撰,拜禮部侍郎,進(jìn)禮部尚書。后以資政殿學(xué)士致仕,淳熙六年卒,年八十。著有《刺〈刺孟〉》、《非〈非國語〉》及《補(bǔ)過齋拙稿》。見《宋會要輯稿》禮一五之五九、職官六之六二、選舉二之一八、選舉二五之五六,《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五三、一五四、一五五、一七○、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九○,《南宋館閣錄》卷七、八,《宋歷科狀元錄》卷五?!?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九○有傳。

人物簡介

維基
金賢,字士希,號東原,江寧人。
進(jìn)士出身。
先祖是麥加人,后遷徙到永平,明太祖朱元璋賜其家族姓金,之后家族遷徙到江寧。
弘治十五年(1502年),金賢登進(jìn)士,擔(dān)任仁和縣知縣,為官清廉,后升任兵科給事中。
因得罪太監(jiān)劉瑾,改出任大名府知府。
因修建狄仁杰祠和寇準(zhǔn)祠得罪官員,正德十五年(1520年),接替歐陽鐸任延平府知府一職,后由戴冠接任。
有子金大輿、金大車,兩人因才華突出,被譽(yù)為“金陵二金”。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順天府文安人,字克敬,號肅庵。嘉靖二年進(jìn)士。授靈璧知縣,以能,調(diào)知嘉定。擢御史,巡按陜西、河南。劾奏輔國將軍朱祐椋招亡命殺人等事,奪爵禁錮。旋任蘇州知府,祐椋潛入都城誣陷,世宗喜其“建醮祈皇嗣”語,除儀名。后以薦起知撫州。蘇州士民乞還,詔許返任。在蘇清丈田畝,核定賦役,治績號稱第一。后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守邊有功。旋以故貶秩。久之,除肅州兵備副使,復(fù)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未行,詔馳援通州,御俺答,以笞仇鸞部卒,斥為民。有《吳中田賦錄》。
維基
王儀(1481年—1558年),字克敬,號肅庵,直隸順天府文安縣(今河北省文安縣)人,嘉靖初年進(jìn)士。
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正德二年(1507年)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八名,三甲二十三名進(jìn)士,授直隸靈璧縣知縣,調(diào)任嘉定縣知縣。
嘉靖七年(1528年),升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巡按陜西。
期間悉數(shù)奪回秦府豪占民產(chǎn)并歸還百姓,之后彈劾陜西布政使胡忠。
久之,巡按河南,其與巡撫吳山上奏彈劾趙府輔國將軍朱祐招亡命殺人,朱祐被奪爵禁錮。
升任蘇州府知府。
朱祐上奏誣陷攻擊都御史毛伯溫因私詆毀,并稱“為臣曾建議設(shè)醮祈皇嗣,被知府王天民嘲笑”,世宗相信此言,免王儀、毛伯溫職位,并下王天民入獄。
朱祐不久竟然恢復(fù)爵位,王儀被除名,毛伯溫、吳山、王天民均得罪。
王儀離開蘇州府時,百姓走在闕下乞留,世宗不許。
不久因舉薦,升任撫州府知府。
蘇州府百姓數(shù)次請求王儀還任,經(jīng)巡撫侯位上報,終于獲批。
王儀在蘇州進(jìn)行土地調(diào)整、改變賦稅設(shè)置,不久因治理排名知府第一,嘉靖十九年(1540年)進(jìn)山東副使,治飭蘇、松、常、鎮(zhèn)兵備。
當(dāng)時巡撫歐陽鐸進(jìn)行均田賦稅,王儀于是輔佐并推廣其方法。
后因操江王學(xué)夔討賊失敗,王儀連坐被停俸戴罪。
不久,升為山西右參政,寇軍抵達(dá)清源城時,王儀大開城門,敵軍懷疑而逃去。
此后王儀筑城郭,積糗糧。
嘉靖二十一年(1540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率總兵官郤永等擊退蒙古入侵龍門,晉升右副都御史。
因寇亂入萬全右衛(wèi),而被奪俸二級,二十四年三月考察拾遺,降一級聽調(diào)。
二十七年六月降授陜西肅州兵備副使,協(xié)巡撫楊博送哈密遺種于境外。
稍遷陜西右參政,二十九年六月復(fù)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
未行時,俺答汗入犯京師,詔王儀馳援鎮(zhèn)守通州。
仇鸞部卒掠奪民財,王儀逮捕笞打,枷于市門外。
仇鸞訴于世宗,王儀被逮訊斥為民,家居九年去世,享年七十八。
隆慶初年,子王緘訟冤,復(fù)官賜恤。
著有《吳中田賦錄》。

人物簡介

甬上耆舊詩·卷十一
諱循義,字時行,鄴嗣高祖也。
以所居草堂面六峰,學(xué)者因稱六峰先生。
年十四,為名諸生聞里中。
大參劉君家,有藏書多未行世者,乃手刺造門,欲借其書。
劉君視先生風(fēng)器非常,因詭曰:“吾家書不傳,少年但能造觀,當(dāng)不惜。
”先生如言,每晨往裹糒,及暮而歸。
劉君因款先生午餐數(shù)月,遂謝去。
劉君曰失禮少年奚遽輟讀耶先生謝曰已誦之矣劉君驚為叩諸書大義盡答如響因大相嘆服嘉靖二年中進(jìn)士對策已定第一當(dāng)事忌其言切直置三甲出為池州推官郡中有王氏豪為讎所告前司理喜擊大姓遂盡按王氏死數(shù)人所系尚十馀人罪俱重其后郡太守司理以前吏能鋤豪且恐冒受贓遂不覆案然其罪固有疑先生知其冤狀乃喟然曰為吏自避嫌此其宿行不信耳且治獄惟論罪重輕非謂陶朱公子日可殺也即召兩家集庭下好謂曰王氏固非無罪然其家破有死者罪巳足償今理官為兩家釋其怨各抆拭自新如何時告家訟久亦悔盡感泣先生即手書札子數(shù)千言立決遣十馀人傳書論報郡中歌之曰李公來晚使冤不遣李公旦來圜扉夜開司李三年凡攝旁郡二攝旁大縣三皆有績召入為御史首上議郊社禮疏奉命督倉陳便宜十馀事俱定為法又奏浚通惠河省挽費(fèi)歲以萬計上以故知先生先生素有威重在臺諸權(quán)貴盡側(cè)目人呼所館曰李御史胡衕嘗以事繩中貴人益恨之思得陷先生會出按江右乃潛遣人乘夜焚先生船失印及精微批文具疏請罪上既知先生名即命更鐫御史印趣巡方竟無罪先生念上恩益厲氣所過百城震竦豫有豪曰趙公子本尚書家兒劫人妻某御史女為奸創(chuàng)其夫亡匿父宅俱不可得先生至并遣人破戶出之治以法行部至高安其鄉(xiāng)吏部郎況氏宅近學(xué)宮日稍侵宮旁??地為其家園先生至展廟諸生數(shù)百人具牒訟之先生行視立判諸生詞尾千言即毀況氏垣反其侵地況氏終身不得與薦紳齒前后斫論薦豫章人才如熊浹歐陽鐸鄒守益詹泮諸公俱后為名臣天下所重時夏公言首當(dāng)軸新治第欲茯第旁十馀家益大其宅乃私書屬任其事先生不可由是與夏公有郤時嚴(yán)相嵩方齮龁夏公聞之喜即遣人口約使論夏公啟邊釁罪當(dāng)從中下之先生曰不幸見忤當(dāng)軸然其復(fù)封疆議正某不敢毀大臣以媚大臣使者還報嵩意慚即出公守衡州奏治復(fù)最會以病告歸卒于家得年五十六先生無他嗜好獨(dú)喜積書遇典籍善本雖家有此編重副必得聞人工詩善書法遠(yuǎn)購極千里在長安時日命諸小史曰若赍素一幅分乞某公某公詩索其自書若往上書即長跪面請使退則借手矣小史素畏公如約長安諸君戲相語曰行行且止避蘭臺小史畏面索書也所著鄮溪集行世當(dāng)世宗朝夏公持國秉最幸已而嚴(yán)嵩進(jìn)一時廷臣不左袒夏則右袒嚴(yán)耳或曰夏公固賢者嗟夫身為國諫臣持正議難惑以非即賢相國且不附?jīng)r肯比大奸耶是可為人臣法矣
維基
李循義(1488年—?年),字時行,號鹿巖,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治《易經(jīng)》,正德十一年(1516年)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jìn)士。授池州府推官,嘉靖八年九月選授山東道試御史,十年巡視漕運(yùn),十一年六月巡按江西,舟中失火,印信批文俱毀,上疏自劾待罪,詔奪俸三月,更給批印。以忤嚴(yán)嵩,出為衡州府知府,不久以病告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