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潘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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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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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澤(1417年—1513年),字用文,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八十三名舉人。
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名,三甲六十名進士,歷仕監(jiān)察御史。
明英宗復辟,景泰六年八月降職為典史。
天順元年七月升山東長清縣知縣,將赴長清,巡按江西監(jiān)察御史鄭時以江西樂平縣繁劇,金澤端謹練達,奏乞調任,從之。
成化七年以卓異,賜與誥命。
擢刑部主事,累升南京兵部郎中,十九年正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參議,二十三年十月升陜西行太仆寺卿,改四川右參政,弘治五年三月升廣東右布政使,七年六月晉本司左布政,八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贛等處,十二年八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閏七月與南京兵部右侍郎潘蕃互換職位,十八年五月以九年任滿,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九月被劾致仕。
正德八年七月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05 【介紹】: 明廣西思恩人。
壯族。
岑瑛孫。
成化十六年襲父職為思恩土知府。
弘治十二年,嘗助田州土目黃驥,約分岑猛地。
不得,攻占舊田州,劫龍州印,擅筑石城,屢撫不服。
十七年又掠上林、武緣等縣。
十八年,總督潘蕃奉命調兵圍攻,浚敗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7—1532 【介紹】: 明廣西梧州人,字獻臣,號東湖。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授順德知縣,拒修中貴人先祠,毀淫祠二百五十所,用其材作堤,修學宮、書院。御史汪宗器以為必有所中飽,欲借此倒之,執(zhí)下獄,查核無所得。正德中歷廣東副使,發(fā)中官潘忠罪,為忠反訐下詔獄,劉瑾矯詔,枷瀕死,戍雁門,旋赦免。楊一清薦之,擢江西右參政,從陳金、俞諫破姚源。擢右副都御史,上疏陳防范寧王朱宸濠逆謀。嘉靖初以右都御史致仕。卒謚清惠。有《西巡類稿》。
明詩紀事·丙簽·卷九
廷舉字獻臣,梧州人。成化丁未進士,除順德知縣。遷成都同知,改松江,擢廣東僉事,歷副使,劾中官逮系獄,戍雁門。赦免,擢工西右參政?乞休。起廣東右布政使,召為右副都御史,遷工部侍郎,改兵部、南工部、戶部,遷右都御史,巡撫應天,進南工部尚書。謚清惠。有《東湖奏疏》、《西巡類稿》。 (《列卿記》:廷舉作詩效陳白沙。 (《國史唯疑》:「吳廷舉初請從李獻吉學詩,音響不諧,為所哂,怒相排抵,免官去。后顧疏薦李。馀誦李《放歌》云:「東湖子,君非淟合涊沕之丈夫,馀亦豈卑卑與世而浮沈。恂復共斗非庸劣,廉藺終投萬古欽?!箙且鄨笾姡骸阜蚣扔M顏面,豈不愜素心!如何異同論,三兩相參差。」蓋兩公皆偉人,負氣不下,微生睚眥,旋消釋久矣?。?/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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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廷舉(1459年—1527年),字獻臣,號東湖,祖籍嘉魚,廣西梧州府蒼梧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梧州市)人,成化丁未進士。
官至南京工部尚書。
廣西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進士,授廣東順德縣知縣。
在任期間阻擋中官亂政,下獄后釋放。
十年后,出為四川成都府同知。
改任直隸松江府同知。
因尚書馬文升、劉大夏舉薦,升任廣東僉事。
總督潘蕃討平南海、清遠諸盜亂。
正德初年,任副使,檢舉揭發(fā)總鎮(zhèn)中官潘忠二十罪。
潘忠則誣陷其其他事情,被逮捕入詔獄。
當時劉瑾矯詔,枷之十馀日,幾乎死去。
戍守雁門關,隨后釋放。
因楊一清舉薦其才,升任江西右參政,在連河擊敗華林賊亂,先后跟從陳金平定姚源盜亂,再跟從俞諫擊退。
當時胡浩三既然接受撫恤后又叛亂,吳廷舉前往諭令被逮捕。
三個月后,勸胡浩三后被釋放。
胡浩三果然殺其兄胡浩二,賊軍內(nèi)亂。
官軍趁勝追擊獲勝。
但吳廷舉與副使李夢陽不協(xié),上奏李夢陽侵官,因乞休未批準,坐停一年俸祿。
起用為廣東右布政使,再次輔佐陳金平定府江賊亂。
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賑災湖廣饑荒,再次出巡湖南定諸夷疆地。
寧王朱宸濠有謀反之謀,其上疏陳江西軍政六事,設防備方略。
明世宗即位,召吳廷舉為工部右侍郎,隨即改兵部右侍郎。
上疏詆毀陸完、王瓊、梁儲及少傅蔣冕,而自以為己昔居憲職無一言,乞罷黜以儆幸位。
當時陸完已經(jīng)得罪,王瓊、梁儲已經(jīng)罷免,吳廷舉借以詆毀蔣冕,蔣冕遂求罷。
明世宗則降吳廷舉為南京工部侍郎,而挽留蔣冕。
嘉靖元年,吳廷舉乞休。
改南京戶部右侍郎,遷右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
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事定,吳廷舉揣測世宗心意而奏定稱本生考。
給事中張原、劉祺因此交劾彈劾他,世宗沒有批報。
再改南京工部尚書,吳廷舉辭不拜,稱疾乞休。
嘉靖七年卒,享年六十九,總督姚鏌治其喪。
隆慶年間,追謚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