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林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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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46—629 【介紹】: 南北朝至隋時僧。潁川人,俗姓荀。北周時,入終南山紫蓋峰,獨棲安禪,與世隔絕。武帝滅佛,法藏初不知,經(jīng)四年,始得風(fēng)聞。后至京師,請復(fù)佛法,宣帝不允。旋主陟岵寺,復(fù)還山。入隋,奉敕主大興善寺,為國行道。煬帝大業(yè)末,充太平宮寺上座。
全隋文·卷三十五
法藏,開皇中法濟寺沙門。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十六 護教科(二)
潁川潁陰荀氏子也。三歲喪父。十歲喪母。孤獨孑遺。無所依賴。周天和二年。藏生二十二歲矣。上適于二月八日。度僧以祈福。藏因薙落。四年皇子生。詔選名德于醴泉宮。藏復(fù)與其數(shù)。時武帝在春坊。趨至殿下。以鮮卑語。問眾僧。眾僧不時對。藏獨進以鮮卑語答所問。廷臣皆喜。詔謂道人身小而膽大。乃敢答太子語如此。仍賜錢獎諭。由是恩眷優(yōu)渥。 建德二年。徙居終南之紫蓋山。三年正月八日。偶得杏實七枚于絕頂。食之甘美。然地僻天寒。卒不知所從來云。未幾。而廢教之禍起。唯藏山居。獨若無與。如是八年。每念下山。以身徇法。大象元年九月??坳P(guān)將謁帝。吏訶止之。武侯府上大夫柘王猛。次大夫乙婁謙。詰所自。及朋侶施主姓名。藏辭曰。貧道以山林為家居。鳥獸為徒侶。草木為糧粒。且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而紫蓋山陛下之畿甸。若是則朋侶施主。皆陛下也。尚何他問哉。猛等以聞。詔曰朕欲以菩薩儀相治化。此僧既近自紫蓋山來。其今長須發(fā)。著衣冠。為陟岵寺主。詔內(nèi)史沛國公宇文譯。檢校施行。內(nèi)史次大夫唐怡元行恭以為非先制不奉詔。十月復(fù)謁于城東。引妙莊嚴王二子諫父事。且曰陛下昔為臣子。不能匡諫。遂致先帝。毀圣典。冶靈像。其酷甚于秦之焚書坑儒。上怒。詔即殺之。沛公為營救。上少解。因問沛公曰。道人怖否。進曰。道人愚戇。不知忌諱。身觸刑憲。安能無怖。上愁然變色曰。此固佛經(jīng)所謂護鵝比丘也。昔聞其事。今見其人。是又可殺乎。宜原之。賜菩薩衣冠。主陟岵寺如前詔。藏遽引辭。愿自便。詔御史鮑宏。聽藏于萬年長安藍田盩屋鄠杜五縣。游行。以俟尋訪。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惰文帝以冢宰。作興教法。六月藏下山。復(fù)從薙落。施法服一具。雜彩十五段。青州棗一石。還山。七月又承命下山。議化事。十五日詔景陵公。偕藏檢校。度僧百二十人。并賜法衣以歸。獨留藏宿相府。 大定元年二月十二日。隋受周禪。改元開皇十五日。詔追前度諸僧。于大興善寺行道。二年詔內(nèi)史舍人趙偉。命所司。月給藏伏苓棗杏蘇油柴炭等料物。以為恒。十四年。自請罷所給料物。武侯將軍素和業(yè)。捐宅構(gòu)寺。以奉藏。右仆射蘇威。并建寺之大殿尊像。藏齋萬僧。以落之。于是舍人裴矩。宣詔曰。藏禪師落發(fā)僧首。且躬設(shè)大齋。弘法之盛其孰可等。今所住寺??擅?。久之慈及畜類。鵝知時旋繞佛座。犳過中不食。煬帝居晉邸。其少子夭殂。寓瘞于藏寺。將出鎮(zhèn)淮海。手書銘。以勒之曰。世途若幻。生死如浮。殤子何短。彭祖何脩。嗚呼予子。有逝無留。永為法種。長依梵儔。因以靈壽杖。施藏曰。每策此時。幸相憶也。藏曰。王以愛子。留寄法門眷焉。其情能復(fù)忘乎。是猶杖之于藏也。王不能忘。藏其敢忘哉。十六年。上幸齊州不豫。諸王貴人。造觀音像。為上祝禧。詔迎置法濟寺供養(yǎng)。仁壽元年。上造等身釋迦六驅(qū)。詔如前迎置。大業(yè)二年。元德太子薨。凡嚴薦功德。必委藏營治。大業(yè)之季。詔易九宮為寺。以藏補充太平宮寺上座。貞觀初?;窗餐跏茁【茨健6矶蹀?。藏亦云逝。三年葬干阜南云際寺。沙門孝才。為銘辭。刻之貞石。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九 習(xí)禪四
釋法藏。
姓荀氏。
潁川潁陰人。
三歲喪父。
共母偏居。
十歲又亡。
只身而立。
因斯禍苦深悟無常。
投庇三寶用希福祐。
年二十二。
即周天和二年四月八日明帝度僧。
便從出俗。
天和四年誕育皇子。
詔選名德至醴泉宮。
時當此數(shù)。
武帝躬趨殿下。
口號鮮卑問訊眾僧兀然無人對者。
藏在末行挺出眾立作鮮卑語答。
殿庭僚眾咸喜斯酬。
敕語百官。
道人身小心大。
獨超群友報朕此言。
可非健道人耶。
有敕施錢二百一十貫。
由是面洽每蒙慰問。
雖身居寺內(nèi)。
心念幽林。
古圣今賢皆依山靜。
建德二年二月。
刷心蕩志。
挾缽擎函。
投于紫蓋山。
山即終南之一峰也。
乃獨立禪房高巖之下。
衣以百納。
餐以朮松。
面青天而沃心。
吸白云而填志。
三年正月八日游步山頂。
忽遇甘杏七枚。
即而啖之。
流味濃美。
周行更索全無來處。
即荷冥資但勤勵業(yè)。
其年四月二十三日。
毀像焚經(jīng)。
僧令還俗。
給優(yōu)二年。
惟藏山居。
依道自隱。
綿歷八載常思開法。
至宣帝大象元年九月。
下山謁帝。
意崇三寶。
到城南門。
以不許入進退論理。
武候府上大夫拓王猛。
次大夫乙婁謙。
問從何而來朋侶何在施主是誰。
藏報曰。
建德二年棄寺入山。
三年四月方禁僧侶。
惟藏在山。
馀并還俗。
乃以俗法抑出徒侶。
藏只一身在山。
林谷為家居。
鳥獸為徒侶。
草木為糧粒。
然自惟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既居紫蓋啖食山糧。
準此供給則至尊所施。
猛等報奏。
下敕曰。
朕欲為菩薩治化。
此僧既從紫蓋山來。
正合朕意。
宜令長發(fā)著菩薩衣冠為陟岵寺主。
遣內(nèi)史沛國公宇文繹檢校施行。
內(nèi)史次大夫唐怡元行恭覆奏曰。
天下眾僧并令還俗。
獨度一人違先帝詔。
至十月于城東面別見宣帝。
問三教名。
朕欲菩薩治化。
或現(xiàn)天身。
或從地出。
或作鹿馬。
用斯化道以攝眾生如何。
藏引妙莊嚴王子諫父之事。
又曰。
陛下昔為臣子不能匡諫。
遂令先帝焚燒圣典靈像鑄錢。
據(jù)斯逆害。
與秦始何異。
帝怒曰。
違朕先皇明詔。
可令處盡。
藏曰。
仰觸圣顏。
乞刑都市。
幽顯同見。
誠其本心爾。
時命若懸藤而詞氣無駭。
頻經(jīng)九奏安詞彌厲。
十奏既達。
帝曰。
道人怖不。
藏公曰。
人生所重?zé)o過于命。
處身極刑之地。
何能不怖。
帝聞愀然改色乃曰。
真人護法祐我群生。
此則護鵝比丘。
朕不殺無事人也。
宜舍其刑。
一不須問。
賜菩薩衣冠。
依前為陟岵寺主。
頻降寵命。
得繼釋門。
既獲再生。
便辭帝。
林泉山澤請欲幽潛。
御史鮑宏。
奉敕萬年長安藍田盩厔鄠杜五縣。
任藏游行。
朕須見日。
不可沈隱。
雖蒙恩敕終未開弘。
怏結(jié)心靈思懷圣道。
周德云謝隋祚將興。
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隋祖作相。
于虎門學(xué)六月。
藏又下山與大丞相對論三寶經(jīng)宿。
即蒙剃落。
賜法服一具雜?十五段青州棗一石。
尋又還山。
至七月初。
追藏下山。
更詳開化。
至十五日。
令遣藏共竟陵公檢校度僧百二十人。
并賜法服各還所止。
藏獨宿相第。
夜論教始。
大定元年二月十三日。
丞相龍飛。
即改為開皇之元焉。
十五日奉敕追前度者置大興善寺為國行道。
自此漸開方流海內(nèi)。
豈非藏戒行貞明禪心郁茂。
何能累入朱門頻登御榻。
爾后每有恩敕別加慰勞。
并敕王公咸知朕意。
開皇二年。
內(nèi)史舍人趙偉。
宣敕月給茯苓棗杏蘇油柴炭。
以為恒料。
而性在虛靜不圖榮利。
十四年自奏停料隨施供給。
武候?qū)④娝骱蜆I(yè)者。
清信在懷。
延至宅中。
異禮奉養(yǎng)。
積善所熏遂舍所住以為佛寺。
藏率俗課勵設(shè)萬僧齋。
右仆射蘇威。
每來參謁。
并建大殿尊儀。
舍人裴矩。
宣敕藏禪師。
落發(fā)僧首。
又設(shè)大齋。
弘法之盛熟不可等。
其所住處可為濟法。
今之隆政坊北門僧寺是也。
嘗以慈仁攝慮。
有施禽畜依而養(yǎng)之。
鵝則知時旋繞。
狗亦過中不食。
斯類法律不可具紀。
煬帝晉蕃時。
臨太尉第三子綿疾夭殂。
瘞于斯寺。
乃勒銘曰。
世途若幻生死如浮。
殤子何短彭祖何修。
嗚呼余子有逝無留。
永為法種長依法儔。
教因施藏靈壽杖曰。
每策此杖時賜相憶。
答曰。
王殤幼子長就法門。
藏策靈壽何敢忘德。
十六年隋祖幸齊州失豫。
王公已下奉造觀音。
并敕安濟法供養(yǎng)。
仁壽元年。
文帝造等身釋迦六軀。
敕令置于藏師住寺。
大業(yè)二年。
元德太子薨。
凡營福業(yè)經(jīng)像佛殿皆委于藏。
大業(yè)末歲下敕九宮。
并為寺宇度僧。
綱管相續(xù)維持。
以藏名稱洽聞。
乃補充太平宮寺上座。
綏緝少達無替所臨。
及大唐建議人百一心。
淮安王創(chuàng)繕兵旗于斯寺宇。
因受王請終身奉養(yǎng)。
貞觀之始情奉彌隆思報罔極。
畢由造寺伺隙未展。
王便物故本祈不果。
藏亦終焉。
以貞觀三年終于鄠縣觀臺。
因殮武子堆南云際寺。
沙門孝才。
夙素知德。
為銘貞石。
在于龕側(cè)矣。
高僧摘要·品高僧摘要卷三
姓荀。
潁川潁陰人。
三歲喪父。
共母偏居。
十歲母亡。
只身而立。
因斯禍酷。
深悟無常。
年二十二。
周天和二年四月八日。
明帝度僧。
從便出俗。
天和四年。
誕育皇子。
詔選明德。
至醴泉宮。
武帝躬趨殿下。
口號鮮卑問訊。
眾僧兀然。
無人對者。
藏在末行。
出眾獨立。
作鮮卑語答。
殿庭僚眾。
咸喜斯酬。
敕語百官。
道人身小心大。
獨超群友。
報朕此言。
可非健道人耶。
有敕施錢二百一十貫。
由是面洽。
每蒙慰問。
雖身居寺內(nèi)。
心念幽林。
建德二年二月。
挾缽擎函。
投于紫蓋山。
山即終南之一峰也。
乃獨立禪房高巖之下。
衣以百衲。
餐以木松。
三年正月八日。
游步山頂。
忽遇甘杏十枚。
即而啖之。
既荷冥資。
但勤勵業(yè)。
其年四月二十三日。
毀像焚經(jīng)。
僧令還俗。
惟藏山居。
依道自隱。
綿歷八載。
常思開法。
至宣帝大象元年九月。
下山謁帝。
意崇三寶。
到城南門。
對武侯府上大夫拓王猛曰。
建德二年。
棄寺入山。
三年四月。
方禁僧侶。
惟藏在山。
馀并還俗。
藏一身在山。
林谷為家居。
鳥獸為徒侶。
草木為糧粒。
然自惟忖。
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
既居紫蓋。
啖食山糧。
準此供給。
則至尊所施。
猛等執(zhí)奏。
下敕曰。
朕欲為菩薩治化。
此僧既從紫蓋山來。
正合朕意。
宜令長發(fā)。
著菩薩衣冠。
為陟岵寺主。
內(nèi)史次大大唐怡元覆奏曰。
天下眾僧。
普令還俗。
獨度一人。
違先帝詔。
至十月。
于城東面。
別見宣帝。
問三教名。
朕欲菩薩治化。
或現(xiàn)天身。
或從地出。
或作鹿馬。
用斯化道。
以攝眾生如何。
藏引妙莊王二子諫父之事。
又曰。
陛下昔為臣子。
不能匡諫。
遂令先帝焚燒圣典。
靈像鑄錢。
據(jù)斯逆害。
與秦始何異。
帝怒曰。
違朕先皇明詔。
可令遽盡。
藏曰。
仰觸圣顏。
乞刑都市。
幽顯同見。
誠其本心。
爾時命若懸藤。
而詞氣無駭。
頻經(jīng)九奏。
安詞彌厲。
十奏既達。
帝曰。
道人怖不。
內(nèi)史沛公曰。
人生所重。
無過于命。
處身極刑之地。
何能不怖。
帝聞愀然改色。
乃曰。
真人護法。
祐我群生。
此則護鵝比丘。
朕不殺無事人也。
宜舍其刑。
一不須問。
賜菩薩衣冠。
依前為陟岵寺主。
頻降寵命。
得繼釋門。
既獲再生。
便辭帝往林泉山澤。
請欲幽潛。
御史鮑宏奏敕。
萬年長安藍田盩厔鄠杜五縣。
任藏游行。
朕須見日。
不可沉隱。
雖蒙恩敕。
終未開弘。
怏結(jié)心靈。
思懷圣道。
周德云謝。
隋祚將興。
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隋祖作相于虎門。
六月藏又下山。
與大丞相。
對論三寶。
經(jīng)宿即蒙剃發(fā)。
賜法服一具。
雜?十五段。
青州棗一石。
尋又還山。
至七月初。
追藏下山。
更詳開化。
至十五日。
令藏共景陵公檢校度僧。
百二十八。
并賜法服。
各還所止。
藏獨宿相第。
夜論教始。
大定元年二月十二日。
承相龍飛。
即改為開皇之元焉。
十五日奉敕。
追前度者。
置大興善寺。
為國行道。
自此漸開。
方流海內(nèi)。
藏戒行貞明。
禪心郁茂。
數(shù)入朱門。
頻登御榻。
開皇二年。
內(nèi)史舍人趙偉宣敕。
月給茯苓棗杏。
酥油柴炭。
以為恒料。
而性在虛靜。
不圖榮利。
十四年。
自奏停料。
隨施供給。
武侯將軍素和業(yè)者。
清信在懷。
延至宅中。
冀禮奉養(yǎng)。
積善所熏。
遂舍所住。
以為佛寺。
藏率俗課勵。
設(shè)萬僧齋。
右仆射蘇威。
每來參謁。
并建大殿尊儀。
舍人裴矩宣敕。
藏禪師落發(fā)。
僧首又設(shè)大齋。
弘法之盛。
不可等倫。
以貞觀二年。
終于鄠縣觀臺。
因殮于阜南。
云際寺沙門孝才為銘。
貞石于龕側(cè)。

人物簡介

維基
林镠,字元美,福建福州府閩縣林浦鄉(xiāng)人。
永樂十九年(1421年)辛丑科進士,宣德年間,授上饒知縣。
在任期間整理學(xué)務(wù),平定盜亂。
正統(tǒng)年間,升寧海知州。
天順年間,升撫州知府,有惠政。
林镠為福州東林世家之祖,其子為林瀚。
福州東林家族在明朝一季,共有八位進士,其中有五位官至尚書。
史稱「三代五尚書,七科八進士」。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38—1514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廷璽。成化十七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官國子監(jiān)祭酒,終南京吏部尚書。正德初劉瑾當權(quán),勒令致仕。嘉靖時追謚文僖。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廷璽,馀姚人。成化辛丑賜進士第二,累官南吏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謚文僖
維基
黃珣(1438年—1514年),字廷璽,號碧山,又號梅川,浙江紹興府余姚縣(今余姚市)人,明朝大臣。
成化七年(1471年),黃珣高中辛卯科解元,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辛丑科一甲第二名進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狀元為馀姚同鄉(xiāng)王華。
歷升侍講、右春坊諭德、南國子監(jiān)司業(yè),升祭酒。
不久因母喪去職,孝宗念及經(jīng)筵舊臣,特遣人營葬祭。
黃珣丁憂結(jié)束后,出任北國子監(jiān)祭酒。
弘治十八年,升南京吏部右侍郎。
正德二年(1507年),晉南京吏部尚書。
正德年間,權(quán)珰劉瑾專權(quán),勞民傷財,黃珣與林瀚上奏時政十二事,得罪劉瑾,結(jié)果黃珣被勒令致仕。
劉瑾想到謝遷與黃珣同鄉(xiāng),對馀姚人恨之入骨,將燕京的馀姚籍官員全部調(diào)到外地,一個也不留。
正德九年(1514年)八月,黃珣卒于家,朝廷賜祭葬,贈太子少保。
嘉靖初追謚文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39—1508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公實,號介庵。
景泰初以父張洪死土木之難,為國子生。
天順八年進士。
成化元年,授兵部主事。
累遷為右都御史,掌南京都察院,與林瀚、林俊、章懋稱南都四君子。
正德間以左都御史論奏劉瑾,罷官。
有《介軒集》。
維基
張敷華(1439年—1508年7月20日),字公實,號介庵,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安福縣)人,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
景泰初年,進入國學(xué)。
天順八年(1464年),登進士,改庶吉士。
成化元年(1465年),與劉大夏從部事,授兵部主事,升任郎中。
成化十一年,出任浙江參議,居浙江十余年,歷任浙江布政使。
弘治初年,遷湖廣布政使。
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中途奔喪,除服后恢復(fù)原職。
在任期間處理糧運管理等。
改為陜西巡撫,制定婚喪禮儀等。
之后升南京兵部右侍郎。
弘治十二年(1499年),改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等府。
之后掌管南京都察院,與南京吏部尚書林瀚、僉都御史林俊、國子監(jiān)祭酒章懋共稱「南都四君子」,就遷南京刑部尚書。
正德元年(1506年),召為左都御史。
同年冬,大臣與言官請求驅(qū)逐劉瑾等宦官,內(nèi)閣力主此事。
武宗猶豫不決。
繼而朝廷風(fēng)氣大變,宦官勢力大增。
張敷華只能與楊守隨辭職,至徐州時乘坐小艇遇到洪水,觸石幾乎溺死。
劉瑾仍然忌恨,欲借湖廣倉儲浥爛事,連坐張敷華。
翰林院修撰康海對劉瑾說:「吾秦人愛張公如父母,公忍相薄耶?
」劉瑾于是稍微解意,仍然連坐其與楊守隨罪。
次年六月病卒。

人物簡介

維基
汝泰(1446年—1511年),字其通,一字元吉,號來齋,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民籍。
汝贊之??。
早年與同郡李應(yīng)禎、吳寬、同邑姚明、史鑒并以文學(xué)著名,所撰文章傳播遠近。
登弘治二年(1489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一十名舉人。
四十四歲中式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會試第一百一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
拜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時倪岳為南吏部尚書,素知汝泰之名,一見喜甚。
不久倪岳被召去職,而汝泰亦遷驗封司郎中,福建林瀚接任尚書,以汝泰有時望,奏改考功司郎中。
汝泰甄別人物,辭情并至。
久之,擢永州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未卒于官。
所著有《來齋集》。

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二○六
林綱,本閩人,其父林煒,于明英宗天順間省舅楊巡宰至瓊州,因僑居會同縣(今屬海南?。?,納室不歸,后竟膠留,死于客。
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綱謁其族祖南京蒙宰林瀚,灑淚相見。
婉導(dǎo)其歸籍不得,綱乃書二絕別之。
事見明正德《瓊臺志》卷四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2—1541 【介紹】: 明福建閩縣人,字利瞻,號小泉。
林瀚子。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兵部主事,歷郎中,出為蘇州知府。
嘉靖中,官至工部尚書。
世宗大興土木,庭?規(guī)劃多稱意。
后詔建沙河行宮,庭?議加天下田賦,被劾,罷歸。
有《小泉錄稿》。
維基
林庭?(1472年—1541年),字利瞻,號小泉,福建福州府閩縣林浦鄉(xiāng)人。
林镠之孫,林瀚之子。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二甲第二名進士,次年授兵部武庫司主事,督放京衛(wèi)官軍冬衣。
之后調(diào)任職方司,清理軍冊于南京,轉(zhuǎn)員外郎,升武庫司郎中,調(diào)任職方司。
吏部尚書張?欲改其為監(jiān)察御史,其堅持謝絕,后改為蘇州知府。
在任期間恰逢連年水災(zāi),其上書請停止織造、罷黜苛捐雜稅,后得到批準。
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升為云南左參政。
正德九年進京入覲,因父老乞求歸養(yǎng)。
嘉靖年間,父喪丁憂除服后,起為江西右參政,升湖廣右布政使。
嘉靖五年(1526年)入覲,次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荊等關(guān),不久罷任歸。
嘉靖八年七月起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三月入為工部右侍郎,乞求皇帝減少工程持儉約。
隨后升工部左侍郎,掌部事,十四年八月升工部尚書,加封太子太保。
嘉靖十六年六月被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彈劾。
之后乞求致仕,嘉靖二十年八月卒于家,享年七十。
贈少保,謚康懿。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9—1551 【介紹】: 明江西寧州人,字汝和。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強直敢言,以兵部尚書王敞附劉瑾以進,上疏請斥革。嘉靖初遷浙江參議,再遷湖廣按察使,官至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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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雍(1479年—1551年),字汝和,號泉坡,江西南昌府寧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明朝刑部尚書,同進士出身。
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江西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春秋》經(jīng)魁),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
四年五月授南京云南道監(jiān)察御史。
劉瑾伏誅后,當年劉瑾罷黜的官員均恢復(fù)職位,然而給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趙士賢,御史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葛浩、姚學(xué)禮、張鳴鳳、王良臣、徐鈺、趙佑、楊璋、朱廷聲、劉玉,部郎李夢陽、王綸、孫磐等當年彈劾閹黨的官員卻沒有錄用。
周期雍于是與同官王佩上疏請求,遂眾人得以召用。
兵部尚書王敞因依附劉瑾而晉升,周期雍上疏請罷黜。
期間焦芳、劉宇等人尤在位,而劉大夏、韓文、楊守隨、林瀚、張敷華卻沒有昭雪,周期雍均上疏討論。
此后陳金討江西民變,縱容苗兵殺掠,周期雍均檢舉揭發(fā)。
此后清軍廣東,彈劾鎮(zhèn)守武定侯郭勛,陳金與郭勛皆被斥責(zé)。
此后,周期雍出任福建僉事,朱宸濠謀反時,周期雍率軍趕赴征討,平定后歸還。
嘉靖初年,復(fù)除河南僉事,四年(1525年)正月升任浙江左參議,討平溫、處礦盜。
六年(1527年)九月升浙江右參政,此后再升湖廣按察使。
嘉靖九年(1530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整飭薊州兵備兼巡撫順天,期間修復(fù)邊疆防備。
十年五月入朝擔(dān)任大理寺卿,十一年丁父憂。
十四年七月起原職,十五年十一月升任刑部右侍郎,十七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
嘉靖十八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六月拜為刑部尚書。
言官彈劾其收受賄賂,吏部調(diào)查后證明此為誣陷。
嘉靖十九年八月,翊國公郭勛借風(fēng)霾之事勸明世宗罷免大臣,周期雍遂辭職歸鄉(xiāng)。
家居十年后去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06—1581 【介紹】: 明福建閩縣人,字利仁,號肖泉。林庭□弟。嘉靖十四年進士。授翰林檢討。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謚文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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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機(1506年—1581年),字利仁,號肖泉,福建福州府閩縣林浦鄉(xiāng)人。
林镠之孫,林瀚之子,林庭?之弟。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進士。
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升司業(yè),擢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累升至工部尚書。
明穆宗繼位,林庭機調(diào)禮部尚書,陪同入京。
當時其子林熑已為國子監(jiān)祭酒,遂請求致仕歸鄉(xiāng)。
萬歷九年(1581年)去世,贈太子太保,謚文僖。
著有《世翰堂稿》。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閩縣人,字貞恒。林庭機長子。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翰林檢討,數(shù)遷為國子祭酒。萬歷初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卒謚文恪。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貞恒,閩縣人。嘉靖丁未進士,累官南禮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謚文恪有對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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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熑(1524年—1580年),字貞恒,號對山,福建福州府閩縣林浦鄉(xiāng)人。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聯(lián)捷丁未科進士。
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升修撰。
之后擔(dān)任景恭王講讀,隨后在國子監(jiān)任職,三次升遷,直至祭酒。
至此林氏祖孫三代林瀚、林庭機、林熑均擔(dān)任祭酒一職,為史上獨有。
之后,改為禮部右侍郎,擔(dān)任日講官。
不久,再遷吏部侍郎,調(diào)任南京,兼署禮部事務(wù)。
當時魏國公徐鵬欲廢長立幼,林熑持不可。
萬歷元年(1573年),升任南京工部尚書,改南京禮部尚書。
因母喪離職,服闋,因父老乞歸養(yǎng)。
卒贈太子少保,謚文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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