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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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弋陽人,字抑之。弘治六年進士。授編修。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不附劉瑾、焦芳,調(diào)為南京工部員外郎。嘉靖元年,為吏部侍郎,上疏爭大禮,乞休歸。學(xué)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xué)者稱石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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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1468年),字抑之,號石潭,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今江西省弋陽縣)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
汪偉之兄。
汪俊之父汪鳳曾為貴州參政。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六年(1493年),汪俊會試第一(會元),廷試二甲四十二名進士,授庶吉士,進翰林院編修。
正德年間,參與修撰孝宗實錄,因不依附劉瑾、焦芳等人,被調(diào)任南京工部員外郎。
劉瑾事敗后,召還恢復(fù)原職,升任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升禮部右侍郎。
嘉靖元年(1522年)轉(zhuǎn)吏部左侍郎。
當(dāng)時朝廷討論興獻王尊號,其與尚書喬宇、毛澄等人力爭反對。
毛澄借病辭去,代替者羅欽順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禮部尚書。
當(dāng)時獻王已加帝號,禮部主事桂萼再次請求稱皇考。
嘉靖三年,汪俊率領(lǐng)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對,奏摺被扣內(nèi)廷不發(fā),卻特召請桂萼、張璁、席書等支持獻王皇考的官員從南京回京師。
汪俊再三勸阻,終不得世宗同意,于是被罷免離去。
《明倫大典》書成后,被落職,卒于家中。
隆慶年間,贈少保,謚文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