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梁廷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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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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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鞏,直隸永平府遷安縣人。
晚明官員。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與刑科給事中姚若水冊封建德王朱常沄。
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授南京兵科給事中,天啟元年三月疏論舊經(jīng)略熊廷弼喪師誤國,假病欺君,并以票擬起用罪輔臣劉一燝以同聲附和,罪科臣陳所志,乞俱賜罷斥,上切責,奪鞏俸半年,尋以論沮用熊廷弼之罪,降一級調(diào)外任。
六月降陜西按察司知事添注。
二年五月準復原職,九月復除戶科給事中。
三年二月與福建道御史周宗建相訐,不久給事中劉弘化、御史方大任等亦紛紛疏攻郭鞏,鞏言弘化等黨熊廷弼,謀為脫罪;宗建等亦訐鞏交結(jié)近侍魏進忠,住其甲第,鞏上疏自理,且乞廷辨,上切責鞏等,各奪俸三月。
六月郭鞏被外派冊封吉府長沙王朱常淠并繼妃徐氏,十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四年京察去職。
五年二月,大理寺丞徐大化舉薦,以原官起用。
六年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年閏六月升太常寺卿,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本部添設左侍郎,未任告病。
七年八月被令冠帶閑住。
莊烈帝定魏黨逆案,被削籍為民。
崇禎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攻拔遷安,郭鞏逃入京師,奏乞師,自述拒受清軍聘任職,且上所撰《卻聘書》作證。
兵部尚書梁廷棟彈劾其書稱大金非法,命下獄論死。
久之,崇禎八年被遣戍廣西橫州。
葛應斗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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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應斗,山東兗州府鉅野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官邢臺縣知縣,崇禎元年四月考選,授戶科給事中,疏言申定官民服舍諸禁。
三年八月疏紏陜西巡撫王順行龍鐘太甚,狼疾堪羞,部核令解任回籍。
四年二月,斗糾御史袁弘勛、錦衣衛(wèi)都督同知張道浚,通賂竊權(quán)。
命下大理寺勘問。
弘勛受參將胡宗明、主事趙建極賄,囑于兵部尚書梁廷棟、吏部尚書王永光。
弘勛、道浚,皆永光所任也,俱論戍。
永光罷職。
四年九月升刑科右給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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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6—1644 【介紹】: 明陜西渭南人,字思受,號二太。南企仲族子。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天啟三年,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擊退荷蘭殖民者。五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魏忠賢銜其敘功不及己,格其賞。尋被劾削籍。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進工部尚書,旋削籍歸。十七年,李自成破渭南,被俘,不肯降,絕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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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居益(1565年—1644年),字思受,號二太,陜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進士出身。
萬歷二年進士南憲仲之子,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成辛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廣平府知府,擢山西提學副使、雁門參政,歷任按察使、左右布政使等職。
天啟二年(1622年)任太仆寺卿,天啟三年(1623年)擢為右副都御史。
荷蘭人佔據(jù)澎湖,福建巡撫商周祚私下答應荷蘭艦隊司令雷約茲(Cornelis Rijersz Schoonhoffman),只要撤出澎湖,就允許他們在臺灣貿(mào)易,但雙方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最后商周祚命令南路副總兵張嘉策強行要求荷蘭人撤返,“但師行糧從,無餉則無兵。
”御史游鳳翔痛批:“非惟船不回、城不拆,且來者日多。
”最后張嘉策被朝廷革職查辦,改由抗倭名將俞大猷之子俞咨皋接任。
天啟三年(1623年)二月,朝廷以南居益取代商周祚出任福建巡撫,南居益“未出都門,輒痛心切齒,毅然以必誅紅夷為己任”,集結(jié)一萬名士兵與兩百艘船,包括運兵船、炮船與火船。
天啟四年(1624年)二月,南居益親自乘船到金門,下令渡海出擊收復澎湖。
福建總兵俞咨皋、守備王夢熊,率領兵船至澎湖,登陸白沙島,與荷軍接戰(zhàn)。
但荷蘭軍隊依仗堅固的工事與戰(zhàn)艦頑抗,澎湖久攻不下。
是年九月,總兵俞咨皋統(tǒng)率三軍與荷軍苦戰(zhàn)七個月。
天啟五年(1625年)升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因被魏忠賢、黃承昊等人劾奏而被罷官。
崇禎元年(1628年)被重新起用,任戶部右侍郎,曾提議增加軍餉。
工部尚書張鳳翔因軍械未能齊備而下獄,南居益代理工部尚書。
不久,兵部尚書梁廷棟彈劾郎中王守履失職,南居益上疏說情,被崇禎帝以徇私削籍遣還。
不久,又因敘守城功復職。
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攻破渭南,招降南居益,不從。
十七年(1644年)正月,與族弟南居業(yè)絕食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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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9—1640 【介紹】: 明浙江會稽人,字弘載,號麟武。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檢討。天啟間累官禮部右侍郎,為魏忠賢黨所中傷,落職。崇禎初起為禮部尚書。后金兵迫都城,象坤登陴分守,祁寒不懈。帝聞其事,使與何如寵并相。引疾歸。卒謚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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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象坤(1569年8月12日—1640年《登科錄》記載的是「官年」,或和真實年齡有落差。
),字弘載,號麟武,浙江會稽縣籍,山陰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xiāng)試二十九名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士。
天啟年間,任禮部右侍郎兼太子賓客,后又為南京禮部尚書,后因被魏忠賢指為繆昌期黨,落職閒住。
崇禎元年(1628年)拜禮部尚書,協(xié)理詹事府。
崇禎二年(1629年)冬,都城被兵圍,條陳禦敵三策。
奉命登陴分守,祁寒不懈。
崇禎帝感知,遂與何如寵并相。
崇禎三年(1630年)溫體仁入,為錢象坤門生,錢象坤讓位而居其下。
后累加少保,進武英殿。
此時翰林有所謂“四錢”,即錢象坤、錢龍錫、錢謙益、錢士升,皆負有身望。
后來他的學生溫體仁為首輔,錢象坤都沒有前去依附。
崇禎四年(1631年)因其學生兵部尚書梁廷棟與御史水佳胤互斗,所以遭周延儒所惡。
錢象坤為了避禍,特上五疏引疾去職,后家居十年,無病而卒。
贈太保,謚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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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伯生,號膴原。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行人,累遷至布政使。所在有治績。性和平,不矯激絕物,亦不趨附權(quán)要。后乞罷歸家以讀書賦詩自娛。年八十卒。有《知希庵稿》、《素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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惲厥初(1572年—1652年),字伯生,號衷白、膴原,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惲厥初是萬歷二十二年甲午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十八名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的進士,獲授行人,轉(zhuǎn)為戶部主事。
天啟初年,水西夷族安邦彥作亂,他調(diào)任兵部到四川監(jiān)督將吏平定。
天啟二年(1622年),魏忠賢侄子魏良卿以修筑慶陵功勞蔭官指揮僉事,他時任郎中托辭外補,因此補任浙西副使,改任福寧參政,升為湖廣按察使。
崇禎二年(1629年),清兵從遵化入口,北京戒嚴。
惲厥初督鎮(zhèn)篁兵三千人勤王。
當時各地士兵集中,軍糧不足,沿途也多阻撓;他先至北京,鼓多獲得三個月糧食。
兵部尚書梁廷棟檢閱軍隊,入朝上奏曰:「惲厥初并非書生,有大將才能。
」崇禎帝派遣內(nèi)侍慰勞,并且詢問策略;他說明利害,收到溫旨,然而兵部調(diào)派卻未如他的建議,因而提出患病退休。
弘光元年(1645年),朝廷召其為添注光祿卿,經(jīng)常嘆息時事;南京淪陷后歸鄉(xiāng),和從弟惲本初潛心佛學,不見賓客。
后來因為南寧伯楊昆連絡浙江和南直隸義師,而被莊保生牽連,他服毒自殺,虛歲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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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6 【介紹】: 明山西代州人。
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
歷廣寧兵備副使。
天啟三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
專主守關(guān),與孫承宗議不合。
以丁憂去官。
崇禎時累官兵部尚書。
九年七月,清兵自天壽山后入昌平,都城戒嚴。
鳳翼懼,自請督師,而與宣大總督梁廷棟皆退卻不敢戰(zhàn)。
自知不免罪責日服大黃求死,八月末都城戒嚴,鳳翼以九月朔卒。
有《樞政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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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翼(?
—1636年),號象風,山西代州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
張鳳翼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授戶部主事。
后歷任至山東按察司副使遼海道。
天啟二年五月,起復任河南副使管河北道。
三年三月,加升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政仍管遵化道。
五月會推關(guān)撫,六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山海關(guān)等處地方。
不久告歸。
六年八月起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紫荊等關(guān)兼理海防軍務。
七年五月與總督遼餉戶部尚書黃運泰、御史李蕃、倪文煥合疏請求在河間、天津二處為魏忠賢建生祠。
八月敘寧錦功,加銜。
崇禎繼位,天啟七年十一月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薊、遼軍務。
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貴州道御史寧光先上疏彈劾張鳳翼在之前擔任保定巡撫時,建魏忠賢生祠。
鳳翼于是引罪乞求罷官,但皇帝不批準。
不久,就稱病去職。
當時很多建祠者都被定入逆案,鳳翼以邊臣的原故獲得豁免。
崇禎三年起復故官,代劉策總督薊、遼、保定軍務。
以恢復遵化、永平四城的功勞,進太子少保,并蔭封一子為錦衣衛(wèi)指揮僉事。
崇禎五年九月,升任兵部尚書。
崇禎九年(1636年)七月,清兵由間道逾越天壽山,攻克昌平,進逼北京。
張鳳翼、梁廷棟自請督師,二人皆怯不敢戰(zhàn)。
鳳翼屯遷往五重安,聽從鄧林奇的計謀,固壘自守。
經(jīng)旬不出。
八月十九日,清兵返回。
時張鳳翼病愈重,日服大黃,九月初一,鳳翼病卒于行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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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逢申(16世紀—1644年),原名李見素,字延之,一字行初,號若鶴,宣德元年丙午舉人、長史李伯玙五世孫,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授浙江慈溪縣知縣,失閹黨意,降為縣丞。
丁母憂,服闋補上林苑監(jiān)丞,遷工部主事,甫三月封事九上,劾兵部尚書梁廷棟誤國不報。
會軍興,驗試火器,廷棟中以危法,論戍澉浦。
長子李雯走京師訟冤,章上報罷。
雯九歲弟又伏闕上書,事得白,召為刑部山東司主事,轉(zhuǎn)工部都水司郎中,五上疏論時政。
時流寇已據(jù)秦晉,逢申疏請出空名告身與廷臣,分募三輔豪杰衛(wèi)京師,不從。
甲申三月,賊陷京師,被執(zhí)不屈,身受五毒,自經(jīng)死。
子李雯時從父在京城邸舍,已不食四五日,聞父難,絮血行乞,僅得棺,朝夕哭奠,又餓且病,氣息奄然,守父骨不復動。
清軍入北京城,內(nèi)院諸大學士憐雯孝,又奇其才,薦授內(nèi)翰林、弘文院撰文、中書舍人,丙戌得請干朝以父喪歸葬,事竣,還朝卒。
雯以文章名世,即海內(nèi)所稱「云間李舒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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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克從(?
—1642年),字爾徽,號壺嶺,河南開封府鄢陵縣人。
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陜西盩厔縣知縣。
擢戶部主事,未赴,丁內(nèi)艱歸。
三十七年繇知縣行取,升任禮部祠祭司主事。
調(diào)吏部考功司主事,調(diào)文選司。
萬歷四十五年,由吏部郎中升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
感疾,四十七年子梁廷棟中進士,遂不復出。
崇禎十五年左良玉領軍赴河南,經(jīng)過鄢陵,欲屠城,為克從勸阻而去。
后攜全家至開封,李自成圍城,克從以憂慮而卒。
九月,河決開封,城陷,家人俱溺死于水。
娶韓氏,生子梁廷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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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啟明。水鄉(xiāng)謨子。天啟二年進士。由大理寺評事歷官湖廣布政司參議,督學政,調(diào)建寧兵備僉事。鎮(zhèn)壓白蓮教起事,改羅定道。旋因故降官,乃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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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佳胤,字啟明,號向若,浙江寧波府鄞縣。
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授大理評事,以奉催金花稅出使留都,憫民力困匱,屢請緩徵,鏤俸議降者再。
崇禎改元,上以讞獄多平反,有纂修棘寺詳刑之命,書成,改授御史。
劾罷大司馬梁廷棟及通州總兵楊國棟,凡關(guān)不法弊政者,疏凡七上,舉朝震懼。
未幾,左遷行人司副,轉(zhuǎn)禮曹,已。
參議湖廣,提督學政。
再調(diào)建寧兵巡,靖白蓮妖黨晉微,暨崇安、鉛山諸寇。
尋改羅定兵備,時七山、西山、留洞諸處俱亂,悉討平之。
又攝理鹺臬、兵巡各司,以及惠潮諸郡,嶺南海北一身七篆,莫不經(jīng)畫有方,政敏盜息。
時朝議不公,忌途多棘,遂以老疾乞歸。
自營樂丘,適有孤冢峙前,咸請去之。
笑謂:「吾異日長處此土,留以為前鄰,不亦可乎!
」又以僑居曉山,被寇事露,其人愿以祖墓相償,正色諭之曰:「若為不肖之行,而欲波及祖宗,吾亦繼若為不肖之行,以攘前賢乎!
」遂置不問。
所著詩、古文,老逸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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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成(1586年—?),字世奕,號集生、石衲,直隸應天府江寧縣民籍徽州府祁門縣人。
余大成為萬歷三十四年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九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戶部觀政,三十七年正月授南京兵部車駕司主事,本年丁憂。
四十年起補武選司主事,同年主考云南鄉(xiāng)試,四十二年丁憂。
四十五年起官兵部主事,四十八年升車駕司員外郎,天啟元年升兵部職方司郎中,本年養(yǎng)病。
五年起復原職,天啟六年二月因事削籍為民。
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原職,五月加升太仆寺少卿,仍管兵部職方司郎中事,崇禎親賜“清執(zhí)”二字,畢生崇拜袁崇煥。
崇禎三年升太仆寺卿,加從三品服俸,升太常寺卿,四年(1631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
崇禎五年(1632年),孔有德吳橋兵變,廣東道御史宋賢抨擊余大成毫無作為,只知「持齋戒殺,閉戶誦經(jīng)」,余大成因「不禁叛亂,而禁殺生」,被譏為「白蓮都院」。
孔有德攻佔登州,余大成、孫元化逃回北京,朝廷將孫元化處死,余大成充軍電白。
崇禎八年(1635年)往廣東電白,迂道至東莞,祭袁督師。
余大成見梁廷棟說:“兵臨城下,而自壞萬里長城,豈計乎?
梁廷棟不悅,稱:“此上意也。”。
因大赦還鄉(xiāng),卒于家中。
著有《剖肝錄》,清代撰《明史·袁崇煥列傳》多引用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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