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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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46—1522 【介紹】: 明浙江余姚人,字德輝,號寶庵,晚號海日翁,學者稱龍山先生。
守仁(陽明)父。
成化十七年進士。
授編修。
弘治中累官學士少詹事,在講幄最久,太監(jiān)李廣貴幸時,講《大學衍義》,指陳甚切。
官終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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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華(1446年—1522年),字德輝,號龍山、實庵,晚號海日翁,浙江余姚縣(今寧波市余姚市)人,因年輕時曾在余姚龍泉山中刻苦攻讀,人稱龍山先生,明朝狀元,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尚書。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一甲第一名進士。授翰林院修撰。王華頗有節(jié)操,為官有清名,在經筵為時最久,得孝宗眷顧。正德初年,晉升為禮部左侍郎,因與大宦官劉瑾不和,出任南京吏部尚書,因事被免,又降為南京吏部右侍郎。劉瑾被誅后,恢復官職,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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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良材(?
—1544年),號斗峰,江西廣信府貴溪縣人。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107名進士,正德末授南京山西道試御史,丁憂歸。
服闋,嘉靖元年(1522年)四月復除山東道御史,五年八月升山東按察司僉事。
復除浙江僉事,八年十一月升廣東按察司海道副使,十一年正月考察改調簡僻。
六月因廣東海賊許折桂等圍攻省城,巡撫林富與原任分守參議王洙被革職為民,海道副使江良材、分巡僉事龔大稔等人被禠職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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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太倉人,字洋山。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授南京工部主事。
萬歷初累官兵部左侍郎,提督兩廣軍務。
令總兵官胡守仁擊敗海上武裝勢力林鳳部。
又,鎮(zhèn)壓羅旁等地瑤、僮民眾。
召為南京工部尚書,改兵部,總督漕運,兼管河道。
旋乞歸,在家驕縱,為御史彈劾,奪官,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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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翼(1519年—?),字汝成,號洋山,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市)人,民籍。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應天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第二甲第三十一名。授南京工部主事。歷官浙江按察司僉事、溫處道副使,隨總督胡宗憲剿倭。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升本省布政司右參政,丁父憂,改江西參政,后遷任河南右布政使,五年五月升右僉都御史、鄖陽撫治。曾上疏論衛(wèi)所兵消耗之弊,凡六事,多議行。神宗萬歷元年(1573年),進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二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年二月改工部右侍郎,六月升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任內平定叛亂,因功被加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六年十月召為南京工部尚書,七年四月改南兵部尚書,八年六月以兵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又兼督河道。萬歷十年加太子少保。十一年二月召為協理戎政兵部尚書,八月因病離任。里居時因「驕縱」家人,歐死生員章士偉,被給事、御史接連上章彈劾,被下詔削去官銜,其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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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582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樂平知縣,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為一條鞭法之始。隆慶元年,遷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僉都御史,兼領九邊屯務。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被奪,起而攻之,斥為民。萬歷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張居正罷歸,家居四年卒,謚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全粵詩·卷三六四
龐尚鵬(一五二三—一五八○),字少南。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舉人,三十二年(一五五三)進士。授江西樂平知縣,召為監(jiān)察御史,出按河南。尋丁外艱,服闕,催赴河南道管理考察事,改按浙江。明穆宗隆慶二年(一五六八),擢右僉都御史。累官至左副都御史。后因為張居正所排擠而罷官,家居四載,年五十八卒。天啟初賜謚惠敏。著有《百可亭摘稿》、《行邊漫紀》等。明郭棐撰《粵大記》卷一七、《明史》卷二八七、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八○等有傳。龐尚鵬詩,以明萬歷二十七年(一五九九)龐英山刻本《百可亭詩集摘稿》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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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尚鵬(1524年—1581年),字少南,號惺庵,廣東南??h人,嘉靖進士。
萬歷年間官至福建巡撫。
嘉靖丙午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二十名,三甲239名進士,兵部觀政,三十三年授任江西樂平縣知縣,三十六年八月選授福建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差盤點浙直兵餉糧儲,三十八年彈劾總督胡宗憲,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巡按河南,河南巡撫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獻上白鹿,被拒。
四十一年春父親去世,歸家守制。
四十三年四月服闋,同年冬赴京,補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浙江,總結實行十段錦法的經驗,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條鞭法。
四十五年五月奉敕提督北直隸學政。
隆慶初年(1567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同年九月,龐尚鵬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學士郭樸,御史凌儒復言樸。
最終致使郭樸致仕回籍。
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鹽運司兼理江北山東薊遼保定河南等處鹽屯,經理“九邊”屯務,“凡諸色人等有能盡力墾種,悉免起科”。
隆慶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東巡鹽郜永春劾尚鵬心術狡猾、行事乘違,吏部尚書楊博引罪致仕,尚鵬被令閑住,四年六月被斥為民。
明神宗即位,御史計坤亨等上疏言尚鵬無罪。
萬歷四年(1576年)十一月起任福建巡撫,清廉自潔,《虛室行》詩云“細視瓶中久無粟,舉火終朝待鄰曲。
長饑近午始一餐,敢望豐年收萬斛。
”以推行一條鞭法和清理整頓兩淮鹽法而聞名。
一條鞭法成閩省定制。
六年正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后與胡守仁發(fā)生沖突,首輔張居正以重言譴責龐尚鵬。
六年(1578年)六月被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參劾,被令回籍聽用。
罷官南歸。
家居期間,撰寫《龐氏家訓》,內有“務本業(yè)”、“禁奢靡”等六章,共計六十七條。
萬歷九年(1581年)卒于家,年五十八。
天啟年間,追謚惠敏。
杭州西湖葛嶺建有龐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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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56—1627 【介紹】: 明陜西長安人,字仲好。馮友子。萬歷十七年進士。官御史,以上章言帝失德,帝大怒,欲廷杖之,因閣臣勸解得免。后被削籍。居家杜門謝客,鉆研理學。光宗立,起尚寶卿。天啟時官至工部尚書。卒謚恭定。有《元儒考略》、《馮少墟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仲好,長安人。萬歷己丑進士,改庶吉士授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歷官副都御史謚恭定有少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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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從吾(1556年—1627年),字仲好,號少墟,陜西長安(今西安市)人,同進士出身,官至工部尚書。
萬歷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
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九年八月授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
巡視中城,有宦官求見,但被他拒絕。
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奸詐狡猾,多次彈劾不去。
馮從吾揭發(fā)他作奸犯科之事,遂被調往外地。
當時正值考核外官政績之時,馮從吾嚴格巡查,賄賂受請之事便不再發(fā)生。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馮從吾上疏告戒明神宗:“陛下郊廟不親,朝講不禦,章奏留中不發(fā)。
試觀戊子以前,四裔效順,海不揚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變人妖,疊出累告。
勵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
近頌敕諭,謂圣體違和,欲藉此自掩,不知鼓鐘于宮,聲聞于外。
陛下每夕必飲,每飲必醉,每醉必怒。
左右一言稍違,輒斃杖下,外庭無不知者。
天下后世,其可欺乎!
勿以天變?yōu)椴蛔阄?,勿以人言為不足恤,勿以目前宴安為可恃,勿以將來危亂為可忽,宗社幸甚。
”神宗盛怒,想要在大殿之上杖責馮從吾。
恰逢仁圣太后壽辰,加上閣臣們竭力化解才得以倖免。
隨即便告老還鄉(xiāng),后被起用為巡查長蘆等地鹽政。
馮從吾潔身自好,任內惠利商人,違法亂紀之事均有所收斂。
不久,馮從吾返回京師,適逢神宗因軍政之事大罷諫官。
馮從吾也因而被革職,仍然是因為之前上疏諫言的緣故。
馮從吾生性純樸誠實,有志于濂、洛之學,受業(yè)于許孚遠。
罷官歸鄉(xiāng)后,閉門謝絕客人來訪,拿來古代賢人可以作為人們行為規(guī)范的言簡意賅的語句,體察考驗自己的身心,學問造詣更加精深。
在家閑賦了整整二十五年。
萬歷四十八(1620年)明光宗登基。
馮從吾被起用為尚寶卿,后晉升為太仆寺少卿,因為兄長去世而未赴任。
不久改任大理寺少卿。
天啟二年(1622年)擢左僉都御史。
不到兩個月,又升任左副都御史。
廷議梃擊、紅丸、移宮等三大案,馮從吾說:“李可灼以至尊嘗試,而許其引疾,當國何心!
至梃擊之獄,與發(fā)奸諸臣為難者,即奸人也。
”自此以后朝中群小皆畏懼他。
不久,與鄒元標共同創(chuàng)建了首善書院,召集志同道合的人在這里講學,給事中朱童蒙上疏詆毀書院。
馮從吾說:“宋之不競,以禁講學故,非以講學故也。
我二祖表章《六經》,天子經筵,皇太子出閣,皆講學也。
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則不為,可乎?
先臣守仁,當兵事倥傯,不廢講學,卒成大功。
此臣等所以不恤毀譽,而為此也。
”于是馮從吾再次稱病求歸,明熹宗溫言安慰挽留。
但是給事中郭允厚、郭興治又相繼努力詆毀鄒元標。
馮從吾又說:“臣壯歲登朝,即與楊起元、孟化鯉、陶望齡輩立講學會,自臣告歸乃廢。
京師講學,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為詬厲?
”于是再次上疏請求歸鄉(xiāng)。
天啟四年(1624年)春,起任南京右都御史,都接連推卻不任。
被熹宗召見授予工部尚書。
恰逢趙南星、高攀龍等人相繼離開朝廷,馮從吾連續(xù)上疏,極力請辭,熹宗遂同意其致仕。
天啟五年(1625年)秋,魏黨張訥上疏詆毀馮從吾,馮從吾被革職。
同鄉(xiāng)人王紹徽向來對馮從吾懷恨在心,等到他成為吏部官員,就立刻派遣喬應甲任陜西巡撫,想搜集各種罪證獲罪于他,但都沒有收穫。
于是便毀掉了書院,推倒了圣賢塑像,將其扔到了城墻邊角。
馮從吾不能忍受心中怒火,得病去世。
崇禎初年(1628年)明思宗恢復馮從吾官職,并追贈其太子少保,謚恭定。
與鄒元標、鐘羽正等人并稱“西臺三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