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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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瞿泰安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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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泰安(1414年—?
),字伯陽,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人,民籍。
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
正統(tǒng)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名,殿試登進(jìn)士第三甲第七十六名。
官至刑部郎中。
里人在望山橋南為其立“文英坊”。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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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觀復(fù),原名徐顯,改名觀復(fù),字徽之,號一我,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軍籍,明末政治人物。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鄉(xiāng)試舉人,三十八年庚戌進(jìn)士,授廣東順德縣知縣,四十一年改福建仙游縣,遷池州府推官,以理釋死囚十余人。
顯性剛直,所至發(fā)奸雪枉,勢臨之不少動。
初知順德,以爭十九命忤通判;以枷革挾勢撞騙之梟牙,忤知府;以勘筑沿海竹崖,執(zhí)不改拆,忤豪貴;以清查久胃沙堤忤省紳;以不侚生童之屬忤館紳;以復(fù)被占田三百畝興義學(xué)忤封翁;以捕奸拐逃匿之神棍忤中書。
其他抗逆珰、擒狡役,大都必伸其直,不畏強(qiáng)御。
其為推官時,辟一殺人父子之商生,則五府縣代為出脫者也;辟毆殺舉人之豪猾,則十年拘之不能得者也,其守正執(zhí)法如此。
然撫恤良民,勤問疾苦,擇其秀者教之,去日百姓遮道不得行,易日潛發(fā)始獲出境。
旋擢刑部主事,改兵部,轉(zhuǎn)禮部,旋告歸。
時柄國者知其名,將大用之。
顯見魏珰(魏忠賢)漸橫,且母年老,遂勇退,不可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