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孟養(yǎng)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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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處元。萬歷八年進士。除順德知縣,擢禮科給事中。萬歷二十年,李獻可等請使皇長子出閣就學,被黜。初春與昆山張棟、長洲吳元佳,上疏救之,并黜,時稱吳中三諫。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處元,吳縣人。萬歷庚辰進士,除知順德縣擢兵科給事中歷戶禮二科左右給事建言為民天啟初追贈光祿寺少卿有吳西佚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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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初春(1541年—1618年),字處元,直隸蘇州府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民籍,官至禮科左給事中。
因參與“國本之爭”撤職。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
次年任廣東順德縣知縣,升禮科左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以及葉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葉初春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青城人。萬歷八年進士。由蘇州推官擢吏科給事中。以上疏救鐘羽正、李獻可,忤帝意,罷歸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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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其休,字振孫,山東濟南府青城縣人,軍籍。
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七名進士。
累官工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援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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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禹謨(1548年—1621年),字孟文,號心抑,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匠籍。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七名,三十歲中式萬歷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進士。
初授中書舍人,擢福建道監(jiān)察御史,十七年巡鹽兩淮,十九年巡按江西,所至以簡肅稱。
還京,給事中孟養(yǎng)浩爭國本,被廷杖闕下,禹謨上疏力諫,將要一同被廷杖,閣臣具揭救得免。
請求終養(yǎng)歸,里居十年,起補巡漕御史,升太仆寺添注少卿,四十年(1612年)十二月升太仆寺少卿,四十二年(1514年)二月升太仆寺卿,八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理撫治鄖陽等處地方,四十六年二月以三年考滿,給誥敕。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轉(zhuǎn)刑部右侍郎,十二月升左侍郎,天啟元年(1621年)卒于官,二年三月贈刑部尚書,四月予原任刑部左侍郎陳禹謨并妻李氏、張氏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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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8—1605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公美,號虛臺。萬歷八年進士。為襄陽知縣。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給事中。二十年,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以請豫教元子得罪。之佳疏救,與張棟、葉初春并斥,時稱吳中三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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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給事中,因國本之爭撤職。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一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吳之佳與葉初春、張棟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吳之佳病卒。
天啟初年,追贈太仆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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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同安人,字堯俞。萬歷十一年進士,任武昌推官,遷都給事中。偕六科諸臣疏請預教元子。神宗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侮君,貶秩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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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獻可(1553年—?
),字堯俞,號松汀,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民籍。
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五名。
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
除武昌推官,任戶科給事中、禮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昆山人,字伯任,一字可庵。萬歷五年進士。除新建知縣,征授工科給事中。請盡免天下欠賦,格不行。吳中糧運為累,民承役輒破產(chǎn)。棟請由民出資助漕船附載,不納。后為兵科給事中,上疏劾去南京兵部尚書張西銘等。有《可庵書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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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棟,字伯任,號可庵,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今昆山市)人,民籍,官至兵科都給事中。
因參與“國本之爭”撤職。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九名舉人。
萬歷五年(1577年)聯(lián)捷丁丑科進士。
除新建縣知縣。
十一年八月,征授工科給事中,十三年五月,為廣西考試官。
十四年正月,擢本科右給事中。
累官兵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張棟之母去世,張棟時年已六十,哀毀守墓,不久卒。
天啟年間,贈太常寺少卿。
張棟與吳之佳、葉初春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叔謙。萬歷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年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禮科給事中,累遷吏科都給事中,屢劾不職官吏。二十年正月,與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閣豫教,被斥為民。光宗立,復起。天啟三年,官至工部尚書,以憤群閹用事,自引歸。有《崇雅堂集》、《青州風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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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號龍淵,山東青州府益都縣鐘家莊人。
晚明政治人物。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出任河南滑縣知縣,多有惠政。
徵授禮科給事中。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
以受賄劾罷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撫許守謙、副總兵張充實等官員。
還京,升任吏科都給事中。
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稱職,楊四知、洪聲遠因此貶謫。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鐘羽正與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鐘羽正回鄉(xiāng)閉門讀書,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職,改本寺正卿。
天啟二年(1622年),吏部擬定鐘羽正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僉都御史馮從吾之上,受僉都御史,而將讓副都御史讓與從吾。
不久,改戶部右侍郎,監(jiān)督倉場。
天啟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書。
以“委身門戶”之罪被削,職奪官。
崇禎時平反,復原官。
明史》有傳。
與鄒元標、馮從吾等人并稱“西臺三正人”。
姜鏡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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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鏡(1555年—1618年),字永明,浙江紹興府馀姚縣人,民籍。
萬歷浙江鄉(xiāng)試解元,聯(lián)捷進士。
死后追贈光祿寺卿。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
萬歷十一年(1583年)聯(lián)捷三甲第一百零五名進士。
授行人司行人,升禮部主事,歷官禮部主客司員外郎,十九年五月與禮科給事中孟養(yǎng)浩主考福建鄉(xiāng)試。
升精膳司郎中,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彈劾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田義,并論及大學士趙志皋,被以造言誑惑,奪職為民。
越十五年,朱常洛確立皇太子之位,推恩改冠帶閑住。
又越十二年,卒于家。
二年后光宗即位,追贈光祿寺卿。
閔廷甲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湖廣蘄水人,字翼墟。萬歷十七年進士。授常州府推官,有廉聲,擢吏部郎中。以言立嗣事,忤旨,坐鐫秩。后官至通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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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廷甲(16世紀—17世紀),字翼墟,湖廣黃州府蘄水縣人。
閔廷甲是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湖廣鄉(xiāng)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獲授常州府推官,以敏練著名。
他曾說:「最初我曾錯誤斷案,至今后悔不已,自此以后我總會認為最好判決人民無罪。
」升為吏部郎中,當時朝廷大臣因勸諫立儲忤逆明神宗,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被杖打,他因和孟養(yǎng)浩友好連坐,降為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補為南京工部驗封司郎中。
萬歷四十年(1612年),閔廷甲自南京尚寶司卿升為通政使司右參議,四十三年(1615年)再升為左通政,一直飲食清淡,以品行端正聞名,卒祀鄉(xiāng)賢祠。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烏程人,字伯念。萬歷八年進士,歷禮部員外郎。重氣節(jié),為士論所稱。萬歷二十年,李獻可等十一人請使皇長子出閣就學,同時被黜。嗣成繼上疏力爭,奪職歸。有《青棠詩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伯念,烏程人。萬歷庚辰進士,除禮部主事遷員外郎建言削籍有青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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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嗣成(1560年—1595年),字伯念,號青芝,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民籍。
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
授禮部主事,升主客司郎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給事中孟養(yǎng)浩因諫神宗怠政,被施廷杖,一同被責者十一人。
董嗣成疏言“黜降刑罰非復諫之具,畏法懼罪非忠義之夫”。
神宗大怒,董嗣成削籍歸里。
卒年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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