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崔錫鼎

共 6 首
天駒初出渥洼西,汗血奇姿騁駿蹄。
爭道禰衡鸚鵡賦,仍兼李白鳳凰題。
多君逸氣傾前輩,老我歸心戀故棲。
留飲夜堂更鼓晚,不妨持燭到晨雞。
屏跡城南澗水西,閉門終日絕輪蹄。
虞卿著述愁中就,杜老篇章醉里題。
袍笏愧隨當世彥,煙霞深鎖故山棲。
平生志業(yè)嗟難副,歸去何時更祝雞。
閶闔初開璧月斜,趁班仙佩藹如霞。
龍樓孝思三春草,長樂歡聲再甲花。
法部豐呈雖暫輟,昌朝喜慶盡堪誇。
從今海屋添靈算,爭睹瑤池瑞日賒。
老夫無事晝關門,何幸今朝共酒樽。
卻喜令公香滿席,漫天風雪一堂溫。
道東文運昌,潘南間氣毓。
六七先正后,復睹真儒出。
恭惟我玄翁,展也所立卓。
清明好資稟,純篤務正學。
集義以外方,居敬以內直。
明誠以進德,博約以修業(yè)。
沉潛乎仁義,從容乎禮法。
崇卑各有所,分明看本末。
工夫鳥兩翼,規(guī)模車雙轂。
俛焉日孳孳,力久見真積。
浸灌者灑落,辛苦者快活。
嚴厲者和平,矜持者純熟。
恢恢門路廣,井井節(jié)目密。
左右逢其原,體用總包括。
造詣地位高,難容蠡測述。
祖述于洙泗,憲章于閩洛。
陶山暨石潭,鉆仰善私淑。
并世值尤翁,就正仍的確。
經傳勤玩繹,理義紛昭晢。
著書而立言,前圣得羽翼。
明理而淑人,后學獲啟發(fā)。
四子有讀記,麟經有補缺。
二書有要解,六禮有疑輯。
圣賢有遺模,治平有稽錄
文獻關繼開,天人補遺闕。
試看富纂述,方知具制作。
尤翁有盛獎,學識我不及。
載道文在茲,俟百庶無惑。
蘊之為德行,推之為事業(yè)。
居家倫理正,在邦令聞達。
圣主急大賢,弘畀行道責。
正色立治朝,國人皆矜式。
剴切勤儉劄,炳烺修攘策。
尤翁豈專美,先生同軌轍。
萬言十二條,當世真藥石。
格王正事志,至論同伊說。
勛籍論追錄,利源思先塞。
曲突宜徙薪,寵倖施裁抑。
負國邪說徒,明言極痛斥(邪說徒。即南九萬,尹趾完,柳尚運,崔錫鼎之類。)。
主張名義植,誅鋤亂逆殛
綱法得不墜,將非先生孰。
嚴責背師人,快絕毀圣賊(毀圣賊。即尹鐫。)。
論議盡峻整,功烈盡煒燁。
先生與尤翁,志同而道合。
事為語默間,雖有小出入。
不可以此故,有妨其大德。
扶懷而抑尼,先生詎不力。
褒忠而討逆,先生無不足。
何以明其然,事實具文籍。
嗚呼海上訣,珍重世道托
逮至楚山禍,素帶三月哭。
尤翁先生知,先生尤翁服。
兩門相須殷,兩門相期屹。
真可金石透,真可鬼神泣。
交際如是重,事契如是篤。
萬代同瞻仰,寧復有間隔。
云胡今后生,此義全不識。
或有誣賢語,或有侮正牘(指沮戲大論者而言。)。
或過閭不式,或閱集恣舌。
多見不知量,先生如日月。
余欲家置喙,庶辨諸異說。
謂余言不信,請就遺狀質。
昨披遺狀來,羹墻慕逾切。
遂增慨世懷,略攄胸臆郁。
為謝浮囂徒,庶休悖謬習。
⑴ 六七先正。指圃隱,寒暄,靜庵,退溪,栗谷,沙溪,尤庵而言。
⑵ 先生著書。有數十種百馀卷。而此其最重者。故馀不盡舉。
⑶ 厚齋嘗曰。先師文章。實有制禮作樂之具。
⑷ 尤翁嘗語厚齋。以玄石學識加于吾輩一等。
⑸ 先生之入朝也。以尤翁為主人。以大義為命脈。而告君文字。多所商議為之者。
⑹ 先生癸亥。論追錄之不可。蓋竊比于靜庵己卯故事。
⑺ 先生戊辰。袖劄論后宮事及東平君杭事。重被嚴旨。尤翁大加欽嘆。至于上章伸救。
⑻ 先生以坤位之復。為前古所無之盛德大慶。九萬等欲為張氏。別立名號。先生極力排之。又請正黯,希載等謀害國母之罪。劄請筵奏。靡不用極。
⑼ 先生前后與尹拯書。極論師席不容背貳之義。有數十書。及尹終至背師。則先生謂其有犯分凌節(jié)。有傷名教之罪。不可復以朋友處之。
⑽ 小出入。指廟議裁省金論等事。大德。指尊周統(tǒng)衛(wèi)朱道。明正學辟異端及禮論國是等事。
⑾ 芝村以為先生于懷尼是非。初頭若兩非之。然懷輕而尼重。中間是懷而非尼。晚節(jié)尤扶懷而抑尼。又以為先生于大尹之失身江都。宗主黑水兩款。自謂吾見本與尤翁同。則可謂洞然。于小尹背師一款。聲罪又無未盡云。
⑿ 丹巖嘗謂玄石甲戌處置。更無遺憾。
⒀ 尤翁嘗語子孫曰。玄石自是吾黨君子。乃余相信之朋友。及入耽羅。貽先生書告訣。托以后來世道之責。
⒁ 先生聞尤翁訃。痛哭曰。尤翁出以大義。死于士禍。攻之者當為小人。遂引栗谷服退溪例服之。以寓文喪之慟。
⒂ 先生癸亥建極劄。明言逆黨如為廢母之論者。及奸黨如攻斥栗谷尤庵者。誅殛廢錮。益加堤防。不犯兩案。而有才無罪者。謂宜略有疏通而調用。甲戌代撰大誥書。雖以打破朋黨為題。而主意歸趣。誠惟夫子之舉直錯枉。朱子之分別忠邪賢否。為法為務。則先生之旨。在于是是非非善善惡惡而已。豈可與向日時輩之假稱蕩平。而忠逆混用。薰蕕同器者。同日而論哉。假稱蕩平。而忠逆混用。薰蕕同器。而謂遵栗谷及先生之道者。是如楊墨之誣引堯舜。章蔡之妄援武周。干先生何事哉。吾黨之士所宜辨破其不然。而反或聽瑩者。不韙之甚也。
⒃ 先生晚年。大覺尤翁之賢而益致尊尚。以扶尤翁自任。然后晚年以前。凡議尤翁之文字。在先生。皆為已棄之論。故厚齋,芝村及暻寔主此義。修正文集。而孫弼傅有所詿誤。潛與匪人。盡數出之。不當入而入者。雖略有之。而此只可認以先生已棄之論。不肖后孫壞弄之罪而已。何可以此追咎先生耶。事理較然。
⒄ 先生行狀。厚齋所作。而先生尊尚尤翁。罪狀小尹之故。甲戌力主名義。嚴治亂逆之跡。蓋十分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