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周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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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漳州人,字廷薦。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金壇縣令。后擢南京吏部郎,司考察事,凡貪墨吏則一筆勾罷。同官以為過刻,一榛以為一家哭何如一路哭。后官至通政使,以清正廉明聞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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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一榛(1560年代—1620年代),字廷薦,一字振任,號水厓,福建都司鎮(zhèn)海衛(wèi)人。
涂一榛是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聯(lián)捷進士,初授金壇知縣,三十八年補束鹿縣知縣,四十年擢升兵部主事,調(diào)任吏部考功司主事,發(fā)現(xiàn)官員貪污一定勾罷,同僚對他說:「毋須太苛刻吧。
」他回答:「一家人哭好過一路人哭。
」堅持清正。
涂一榛在金壇時曾為東林書院院主,時論詆毀東林黨時亦會累及他;進入吏部后小人亦執(zhí)著此點彈劾他,他三次上疏申辯,內(nèi)容直接指出各奸人行為,但奏疏卻留中不發(fā)。
他和吏部尚書趙南星友好,得對方提拔,南京都御史王永光打算去除南京禮部正人時被他拒絕,因而被忌恨;這時候他已遷任大理寺丞,再轉(zhuǎn)通政,看到趙南星多次被誣陷,決定以病辭官,同年周起元被逮捕,鄉(xiāng)人請求錦衣衛(wèi)放過周起元,他說:「他遇上不測,我會投河自盡。
」母親因而嘈吵,很快抑郁致死,年六十歲,鄉(xiāng)人奉祀在鄉(xiāng)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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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奕開。
萬歷二十九年進士。
為御史,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稱五鬼。
首為顧憲成請謚,劾天津稅監(jiān)馬堂九大罪,有敢言名。
比巡兩淮,頗通賓客賂遣,被劾,坐贓,天啟中遣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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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縉芳,字奕開,福建晉江縣人。
祖父徐榮,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
父徐用賓,萬歷年間,援例授攸縣簿。
徐縉芳生于萬歷二年(1574年),師從何喬遠。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初授溧陽縣知縣,升任江西道御史,為東林黨人,與周起元、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等,被目為五鬼。
萬歷四十年(1612年)十月,為顧憲成爭取謚號,又彈劾天津稅監(jiān)馬堂“九大罪”,贏得敢言之名。
萬歷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鹽兩淮,透過賓客張汾收受賂遺。
萬歷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給事中劉文炳上疏彈劾徐縉芳“納賄貪贓”。
萬歷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證實徐縉芳確實存在貪腐事實。
被劾,黜為民。
天啟年間遣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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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2—1626 【介紹】: 明常州府無錫人,字云從,改字存之,號景逸。萬歷十七年進士,授行人。以疏詆楊應(yīng)宿,謫揭陽典史。遭親喪,家居三十年。天啟元年,進光祿少卿,疏劾閣臣方從哲,奪祿一年,改大理少卿。四年拜左都御史,揭崔呈秀貪贓穢行,為閹黨痛恨,削籍歸。與顧憲成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xué),海內(nèi)士大夫稱高顧。時閹黨專政,東林黨人遭迫害。不久,崔呈秀復(fù)矯旨遣人往逮,攀龍投水死。有《高子遺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云從,無錫人,萬歷己丑進士,除行人,謫揭陽典史,起光祿寺丞,歷官刑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崇禎初,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謚忠憲。有高景逸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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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龍(1562年—1626年),字云從,改字存之,號景逸,直隸無錫(今江蘇)人,東林黨領(lǐng)袖,同進士出身。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萬歷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授行人司行人。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為趙用賢之事上疏指責(zé)首輔王錫爵,又與戶部郎中楊應(yīng)宿互相攻擊,謫揭陽縣典史,回鄉(xiāng)家居近三十年。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與顧憲成等人于東林書院講學(xué),時稱“高顧”。
明熹宗即位,起用為光祿寺丞,官至左都御史。
在鏟除外戚、權(quán)貴及浙黨方從哲的斗爭中發(fā)揮很大作用。
又主張澄清吏治,反對恢復(fù)征商。
天啟四年(1624年),因為揭露魏忠賢黨人崔呈秀貪穢而被罷官,再歸故里。
天啟六年,魏忠賢命人偽造織造太監(jiān)李實的奏本,誣告高攀龍、周起元、周順昌、繆昌期、李應(yīng)升、周宗建、黃尊素七人貪污白銀十馀萬兩,高攀龍從容不迫,先去拜謁宋儒楊中立廟宇,而后跳水自沈而死,其自盡之處即為今“高子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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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啟浚(1569年—1636年),又名丁啟浚,字亨文,號哲初,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
同進士出身。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進士,授寶慶府、杭州府推官,后擔(dān)任戶部主事、吏部稽勛司員外郎。
四十年正月起補考功員外郎,三月升驗封司郎中。
四十四年七月升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四十五年二月奉使魯王府,四月以科道糾拾調(diào)任南京。
天啟元年(1621年)四月起為南京太仆寺卿管少卿事,三年四月調(diào)任北太仆寺卿、管西路驗烙少卿事,四年正月引病告歸。
六年十二月起補南京太仆寺卿。
崇禎即位,七年(1627年)十二月晉升為刑部右侍郎,次年轉(zhuǎn)左侍郎,當(dāng)時并無人擔(dān)任刑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所以啟浚兼理兩官之事。
當(dāng)時禮部尚書溫體仁因為私怨彈劾浙黨,司法官員沒人敢去寫判決書,啟浚自告奮勇,寫得公公正正,折服了溫體仁。
崇禎年間,皇帝整治閹黨,啟浚因為周起元、周順昌等十三位大臣被太監(jiān)李實陷害枉死,彈劾李實,并認(rèn)為應(yīng)該將李實斬首。
而后溫體仁拜相,啟浚只好告病回家,崇禎九年,年六十八去世。
追贈刑部尚書。。
在臺灣民間信仰中,被尊為丁府八千歲,云嘉地區(qū)多有奉祀。
相傳曾在云林口湖下崙弭平瘟疫,因此鄉(xiāng)民建造下崙福安宮加以奉祀。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2—約1646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沾化人。明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天啟初為兵科給事中,魏忠賢黨“十孩兒”之一,獻計汰軍以削經(jīng)略孫承宗之權(quán)。又劾罷周啟元、韓爌等,代主事曹欽程疏劾周宗建、黃尊素等。崇禎間入逆案。入清,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得授順天府丞。以老乞休。尋以故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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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魯生(1572年—1646年),字尊尼,山東濟南府濱州沾化縣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歷魚臺、邯鄲、祥符、儀封知縣,天啟三年考選,六月授兵科給事中,投靠魏忠賢,列“十孩兒”之一。
當(dāng)時京城有“官要起,問三李”之說,“三李”即指李魯生和禮科給事中李恒茂、御史李蕃。
顧炎武在《圣安本紀(jì)》中也有“一周二李,其權(quán)莫比”的記載,其“一周二李”即指周昌晉、李蕃、李魯生。
四年彈劾應(yīng)天巡撫周起元,致其削籍。
薦舉阮大鋮、陳胤叢、陳爾翼、張素養(yǎng)、李應(yīng)薦、馬逢皋、李嵩、楊春茂、高弘圖、王大年、張捷十一人。
五年廷推,疏議大學(xué)士韓爌,削其籍。
十二月議改書院為忠臣祠,祀故遼陽死難文武諸臣。
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給事中,十一月升兵科左給事,疏請用蒙古攻東奴,以舒屬國之困。
七年與檢討李明睿典試湖廣,八月敘寧錦大捷功,升一級,賞銀十五兩,升太仆寺少卿。
崇禎元年(1628年),以閹黨被彈劾,削籍為民,遣戍山西平定州,遇李自成亂,逃回故里。
順治元年,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受王鰲永招撫,授順天府丞。
二年七月,升順天府尹。
三年五月,以年已七十五告老。
七月由于受到順天督學(xué)曹溶濫送貢監(jiān)貪腐案牽連,被削籍為民,尋卒。
著有詩集《海月樓集》。
王時熙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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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熙(1579年2月25日—?
),字仲緝,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
王時熙以《詩經(jīng)》中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第三十二名,二十九年(1601年)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四名,成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
初授昆山縣知縣,擢監(jiān)察御史,名在《東林朋黨錄》。
誠意伯劉藎臣從祖劉世學(xué)疏詆顧憲成,周起元力斥其謬,其同官王時熙亦交章論列。
南京缺提學(xué)御史,吏部尚書趙煥調(diào)浙江巡按呂圖南補之,為周永春所劾,棄官歸。
湯兆京與御史王時熙為圖南申雪。
湯賓尹為韓敬夤緣得第一人,御史王時熙亦疏論其事,吏部尚書趙煥乃以年例出時熙于外。
其子王猷定《表忠遺墨弁言》云:先君以御史例轉(zhuǎn)分巡浙東,越二年京察復(fù)被黜,尋擢太仆,珰禍起矣,乙丑以憂憤嘔血卒京師。
子王猷定,字于一,號軫石,著有《四照堂文集》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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槜李詩系·卷十七
萃楨,字君聚,號裒中,平湖人。萬歷癸丑進士,授工部主事。??關(guān)荊州,盡革小稅,以羨金筑堤沙市,民稱沈公堤。歷兵部員外郎中,升蘇州知府。福藩白糧,詔協(xié)濟五年,而七運未止,楨格不供。升福建副使,備兵興泉,平紅夷于海上。先是守蘇揭吳江令曹欽程貪墨,后欽程附魏珰誣劾之,遂與周宗建同落職。珰敗,臺省交薦,起補湖廣江防道,轉(zhuǎn)閩藩,尋移蘇松。乞養(yǎng)歸。生平熟于政事。凡軍兵多寡,錢谷出入,以及土俗形勢,經(jīng)濟大略,無不矯尾厲角,抗論鑿然。一代治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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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萃楨,字君聚,號裒中,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灶籍。
與弟沈杞楨同舉于鄉(xiāng),萬歷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成進士,授工部主事,榷荊州關(guān)稅,盡革諸小稅名目,以羨金筑堤沙市,避水沖民,稱沈公堤。
歷南兵部員外、郎中,出知南直蘇州府,識文震孟、陳仁錫于未第時,親詣其門,修主客禮。
天啟二年(1622年),舉卓異天下第一,賜宴禮部,升福建副使,備兵興泉。
紅夷犯銅山,直侵中左,萃楨即日移駐同安,身冒矢石,出奇兵撓之,五閱月而就款。
轉(zhuǎn)本省參政,職驛傳。
以親老乞歸。
當(dāng)萃楨守蘇州時,吳江知縣曹欽程贓私狼藉,以淫刑博強項聲,巡撫周起元幾為所惑,乃列貪跡注下考上之,起元劾欽程落級。
及魏忠賢亂政,欽程夤緣復(fù)官,乘機報復(fù),鐫萃楨三級。
崇禎元年(1628年),刑科給事中張國維極論欽程罪惡,中有參清正府官之語,帝問府官何人,國維以萃楨對,且曰:萃楨為曹欽程所劾,則其人可知;與周宗建等諸正人為伍,則其人又可知。
得旨,原職起用,補湖廣參政,備兵岳州,尋升湖廣按察使,備兵蘇松,以疾不赴。
復(fù)補福建按察使,備兵福州,時山??鼙I叵測,巡撫鄒維璉新任未習(xí)閩事,投誠者意破觀望,聞萃楨至,皆曰:沈公來,吾屬無虞矣。
遂委心歸順,危疆以安,賜金加俸一級。
尋升湖廣右布政使,仍備兵蘇松,復(fù)以親老乞歸,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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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恭(1582年—?
),字汝篤,號純庵,福建福州府閩縣人。
萬歷十年(1582年)生。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大理寺觀政,初授浙江浦江縣知縣,三十三年調(diào)歸安縣,考選,升授四川道御史,三十九年京察因被懷疑捏造妖書,浙江巡按御史鄭繼芳稱炳恭與徐縉芳、徐良彥、李邦華、周起元為東林五鬼。
四十三年丁憂,四十五年京察免官。
天啟二年(1622年)為左都御史鄒元標(biāo)與應(yīng)天府尹鄭璧及臺省章允儒、樊尚燝等疏薦,起行人司副,本年升光祿寺丞,四年被削籍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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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童蒙(1582年—1637年),字求我,號五吉,又號獨葵軒主人。
萊蕪(今山東萊蕪市萊城區(qū)羊里鎮(zhèn)城子縣村)人。
萬歷元年(1582年)生,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韓敬榜進士,授中書舍人。
歷任兵科給事中,任兵科都給事中。
泰昌元年十月,遼東經(jīng)略熊廷弼被罷,曾經(jīng)上疏極力自辯。
朝廷派兵科給事中朱童蒙到遼東進行調(diào)查。
天啟元年閏二月二十六日,朱童蒙奏報熊廷弼守遼有功,且深得遼民擁護。
朱童蒙、郭允厚等上疏彈劾鄒元標(biāo)、馮從吾等以講學(xué)為名,自立門戶,締結(jié)私黨。
最后馮、鄒二人被迫辭職離京。
天啟四年,右僉都御史周起元上《去蠹七事疏》,彈劾貪橫稅監(jiān),并且要求治罪朱童蒙。
結(jié)果朱童蒙被貶出京,外遷蘇州。
東林黨大敗后,魏忠賢以朱童蒙為太仆寺少卿。
天啟六年八月,任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河套地區(qū)的蒙古人多次進犯延綏,皆被童蒙率軍擊退,他上書稱頌是魏忠賢的功勞,“皆賴廠臣魏忠賢籌劃嚴(yán)明,轉(zhuǎn)輸接濟”。
天啟七年五月,在榆林建魏忠賢生祠。
天啟七年八月,天啟帝逝世,右副都御史署南京通政司使楊所修彈劾兵部尚書崔呈秀、工部尚書李養(yǎng)德、太仆寺少卿陳殷、撫延綏右都御史朱童蒙等皆奪情留任,有違準(zhǔn)則。
朱童蒙遂回籍守制。
十一月六日,魏忠賢于流放鳳陽途中自殺。
明思宗除魏忠賢后,繼續(xù)清洗閹黨,朱童蒙被列入逆案。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十五日,朱童蒙等129人,以“交結(jié)近侍又次等”定罪,俱坐徙三年,贖為民。
崇禎十年(1637年),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84—1626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景文,號蓼洲。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福州推官。捕治稅監(jiān)高寀爪牙。天啟中歷文選員外郎,力杜請托,抑僥幸。不久辭官回鄉(xiāng)。為人剛方貞介,疾惡如仇,曾□手呼魏忠賢名,罵不絕口。魏黨矯旨派旗尉赴蘇逮捕,吳中為之發(fā)生民變。至京后,在獄中遇害。崇禎初謚忠介。有《燼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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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順昌(1584年—1626年),字景文,號蓼洲,南直隸吳縣(今江蘇蘇州)人。
東林七賢之一,被宦官魏忠賢所害,引爆了蘇州抗議事件,最后被酷刑虐死于獄中。
善畫墨蘭,著有《燼馀集》。
謚忠介。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授福州府推官,升吏部文選司員外郎。
正直清廉,疾惡如仇。
天啟五年(1625年)魏大中被宦官魏忠賢陷害逮捕,路過蘇州吳門時,順昌親詣其船,要將女兒許配給大中之孫。
抻解囚犯的旗尉趕忙催促上路,順昌破口大罵:“你不知道世間有不怕死的男子漢么?
回去告訴魏忠賢,我就是以前的吏部郎周順昌!
”魏忠賢自恨之,而魏忠賢的義子倪文煥,也趁機彈劾周順昌與魏大中家通婚,并且誣告周貪污鉅款,周順昌于是被革職,但是魏忠賢仍未息怒。
應(yīng)天巡撫周起元罷官,周順昌曾作文送他,文章有斥責(zé)魏忠賢閹黨之語。
天啟六年魏忠賢假蘇杭織造太監(jiān)李實誣攀,將順昌下錦衣衛(wèi)鎮(zhèn)撫司詔獄。
逮捕時激起蘇州人民反感,由于周順昌平日有德于民,上萬民眾上街爭奪周順昌,兩名東廠錦衣衛(wèi)被當(dāng)眾打死,后來五位民眾出面頂罪,避免蘇州居民被官府法辦,也被處死。
復(fù)社領(lǐng)導(dǎo)人張溥《五人墓碑記》就是紀(jì)念這五人的作品。
順昌在獄中被錦衣衛(wèi)許顯純拷打,要求他交出贓款三千兩銀,牙齒盡落,負(fù)責(zé)拷問的顯純問道“復(fù)能罵魏上公否?
”,周順昌把滿口鮮血噴到許顯純臉上,罵聲更厲。
許顯純只好半夜偷偷殺了順昌,年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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