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一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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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一煜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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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一煜,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
大學(xué)士劉一燝之兄。
劉一煜出身官宦之家,其父劉曰材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進士,官至陜西左布政使。
萬歷十六年(1588年),一燝與兄一焜、弟一煜同赴鄉(xiāng)試中舉。
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又與一煜一同中式乙未科進士。
累官兵部車駕司郎中。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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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鞏,直隸永平府遷安縣人。
晚明官員。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與刑科給事中姚若水冊封建德王朱常沄。
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授南京兵科給事中,天啟元年三月疏論舊經(jīng)略熊廷弼喪師誤國,假病欺君,并以票擬起用罪輔臣劉一燝以同聲附和,罪科臣陳所志,乞俱賜罷斥,上切責(zé),奪鞏俸半年,尋以論沮用熊廷弼之罪,降一級調(diào)外任。
六月降陜西按察司知事添注。
二年五月準(zhǔn)復(fù)原職,九月復(fù)除戶科給事中。
三年二月與福建道御史周宗建相訐,不久給事中劉弘化、御史方大任等亦紛紛疏攻郭鞏,鞏言弘化等黨熊廷弼,謀為脫罪;宗建等亦訐鞏交結(jié)近侍魏進忠,住其甲第,鞏上疏自理,且乞廷辨,上切責(zé)鞏等,各奪俸三月。
六月郭鞏被外派冊封吉府長沙王朱常淠并繼妃徐氏,十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四年京察去職。
五年二月,大理寺丞徐大化舉薦,以原官起用。
六年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年閏六月升太常寺卿,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本部添設(shè)左侍郎,未任告病。
七年八月被令冠帶閑住。
莊烈帝定魏黨逆案,被削籍為民。
崇禎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攻拔遷安,郭鞏逃入京師,奏乞師,自述拒受清軍聘任職,且上所撰《卻聘書》作證。
兵部尚書梁廷棟彈劾其書稱大金非法,命下獄論死。
久之,崇禎八年被遣戍廣西橫州。
韓爌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5—1644 【介紹】: 明山西蒲州人,字象云。
萬歷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進編修。
四十五年擢禮部右侍郎。
光宗即位,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
光宗病篤,與方從哲、劉一燝同受顧命。
中外倚之。
每事持正,屢忤魏忠賢。
時忠賢勢益張,乃誣劾之,削籍歸。
又假他事坐贓二千,破其家。
崇禎初復(fù)故官,為首輔。
定魏黨逆案。
尋引疾罷歸。
為人慎重,引正人,抑邪黨。
李自成軍破蒲州,脅令出見。
尋憤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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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爌(1565年—1644年),字虞臣,號象云,山西蒲州(今永濟)盤底村人,進士出身。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進士,歷官庶吉士、少詹事、東宮講官。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禮部右侍郎。泰昌元年(1620年)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天啟元年,上書請求開經(jīng)筵、發(fā)內(nèi)帑等俱得到明熹宗允許。天啟四年(1624年)魏忠賢妄興汪文言獄,楊漣憤而參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忠賢驚恐,求韓爌解救,韓爌不應(yīng)。天啟五年(1625年)七月二十六日,楊漣與左光斗同日死于獄中。同年,遭魏黨李魯生彈劾,韓爌去職,后又被誣陷貪贓白銀二千兩,傾家蕩產(chǎn),家人也被打死了,韓爌只能居先人墓地。崇禎元年(1628年)明思宗即位后,十二月,再召為首輔。韓爌與天主教人士如徐光啟、湯若望有往來,家族中有領(lǐng)洗入天主教者。出任首輔期間,主持了欽定閹黨逆案,又曾反對兵科給事中劉懋的裁驛之議,并向崇禎帝進言收斂了熊廷弼的遺骸。崇禎三年(1630年)因門生袁崇煥擅殺毛文龍事被罷職,正月十五日上疏辭官。崇禎十七年(1644年)春,李自成陷蒲州,挾持韓爌之孫強迫見面,韓爌不得不出面。不久憂憤卒,年八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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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錢塘人。
萬歷四十一年進士。
官刑科右給事中,以附魏忠賢劾劉一燝、周嘉謨,為清議所棄。
出為江西參議,引疾歸。
忠賢召為大理丞,累擢工部右侍郎,官至尚書,加少保。
忠賢誅,杰被劾罷,名入逆案,贖徒。
簡介
休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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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6—1625 【介紹】: 明蘇州府常熟人,字伯欽。
顧云程子。
萬歷三十五年進士。
授泉州推官,乞改常州教授。
入都補國子博士,遷刑部員外郎。
耿介敢言,魏忠賢欲借故陷害劉一燝,大章力辨其非。
熊廷弼下吏,大章議當(dāng)論戍。
后其仇誣為受廷弼賄,奪俸引歸。
復(fù)起歷禮部郎中,陜西副使,又為魏黨構(gòu)陷,坐贓論大辟,刑部對簿,詞氣不撓,竟投繯而死。
崇禎初,贈太仆卿。
福王時,追謚裕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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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大章(1567年—1625年),一名佖,字伯欽,號塵客,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同進士出身。東林六君子之一,被魏忠賢閹黨害死。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進士,與左光斗、周朝瑞、袁化中等東林黨人同榜,授泉州府推官,改常州府教授,升國子監(jiān)博士,遷刑部福建司主事。天啟元年(1621年)任刑部員外郎署山東司事,遷兵部武庫司員外郎,剛正不阿,為魏黨所忌恨,遭陷害,遂引疾歸里。天啟四年(1624年)起官任禮部祠祭司員外郎,升陜西按察副使,八月,廣寧失陷,大章援引法律條文以為王化貞當(dāng)斬,熊廷弼當(dāng)戍,魏黨不滿,又遭陷害,五月二十六日下獄,據(jù)說獄中受一名錦衣衛(wèi)與一位隱士「燕大俠」(化名,指燕都大游俠)的救護、幫助,得以不死,五君子被害后,顧大章服毒自盡,毒發(fā)而不死,痛入臟腑,后自縊死,時謂“東林六君子”,泉州人感念之,在名宦祠中祭祀他的神位。錢謙益為其作墓志銘。南明弘光朝時,追謚裕憫。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6 【介紹】: 明河間府東光人。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金壇知縣,征為兵科給事中。天啟中,附魏忠賢,攻擊東林黨人,請改《光宗實錄》。累官至兵部尚書。然為忠賢謀主而亦恐有后患,遇事偶而立異。忠賢敗,更設(shè)法彌縫,故名入逆案而止戍徐州。后以復(fù)官無望,憂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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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維華(?
—1636年),一作惟華,字應(yīng)庚,號鐘西,直隸東光(今河北)人,祖籍山西高平,同進士出身。
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任金壇、吳江縣知縣,授兵科給事中。
因太監(jiān)陸藎臣之引薦,依附于閹黨魏忠賢、崔呈秀。
天啟元年(1621年)奏劾王安,魏忠賢矯旨將王安發(fā)配到南海子,為南海凈軍。
天啟三年(1623年)至兵部尚書,人稱“云中虎”,諺曰:“薊州當(dāng)前,東光接步”。
天啟六年(1626年)四月初十,上疏數(shù)千字,抨擊劉一燝、韓爌、孫慎行、張問達(dá)、周嘉謨、王之寀、楊漣、左光斗、周朝瑞、袁化中、魏大中、顧大章等人,全盤推翻「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的結(jié)論。
魏忠賢看了說:「這本條議一字不差!
」時人論說:「此疏乃一部三朝要典也」。
天啟七年(1627年)熹宗病重,霍維華獻“靈露飲”,五谷蒸餾而成,清甜可口,但幾個月后病情加劇,渾身浮腫,八月十一日,熹宗召見信王朱由檢,即行駕崩。
崇禎元年(1628年)及至魏忠賢自盡,閹黨滅敗,霍又以計謀保全了自己,任兵部尚書協(xié)理軍務(wù)。
后因圖謀取代袁崇煥,為時倫新等彈劾,定入逆案。
以逆案被彈劾,給事中顏繼祖稱其“滿面驕容,渾身媚骨”。
崇禎七年(1634年)建議治河尚書劉榮嗣自宿遷到徐州開辟運河,引黃河水通漕,糜費五十萬兩銀無功。
劉榮嗣下獄論死。
崇禎九年(1636年),邊事緊急,都御史唐世濟薦維華邊才,霍維華卻被下獄遣戍,郁悶而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9—1636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孟長,號現(xiàn)聞。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與舅父文震孟同在翰林,持清議。天啟五年被劾為繆昌期死黨,削籍。崇禎元年起左贊善,歷右庶子充日講官,遷詹事。佐韓爌等定逆案,為溫體仁所忌。借主鄉(xiāng)試時武生冒籍事貶為少詹事,出掌南京翰林院,尋移疾歸。卒謚文毅。有《循滄集》、《公槐集》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孟長,長洲人。萬歷己未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南少詹事贈禮部右侍郎謚文毅有公槐響玉棘門沆瀣秋旻文遠(yuǎn)循滄松癭伽陵風(fēng)吟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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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希孟(1579年—1636年),字孟長,號現(xiàn)聞,蘇州府吳縣(今屬江蘇)人,明代文學(xué)家。
出生十月,父早逝,由母文氏勵志鞠之。
與舅父文震孟同學(xué),時有盛名。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舉己未科進士,考選為庶吉士。
座主韓爌、館師劉一燝很器重他,兩人并執(zhí)政,遇大事多向他咨詢。
天啟時,授檢討,纂修《神宗實錄》。
后乞假告歸。
四年冬還朝,當(dāng)時東林黨趙南星、高攀龍等人被趕出朝廷,黨禍大作,姚希孟也被崔呈秀的《天鑒錄》列為東林黨人,明年以母喪歸,甫出京都,給事中楊所修彈劾他為繆昌期死黨,遂削籍為民。
作《開讀始末》記吳民反閹黨事。
崇禎元年起左贊善。
歷右庶子,為經(jīng)筵日講官。
三年秋,與諭德姚明恭主順天鄉(xiāng)試。
有武生二人冒籍中式,被給事中王猷彈劾,又遭溫體仁忌,貶為南京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不久告病歸鄉(xiāng),家居二年,崇禎九年(1636年)卒。
福王時贈禮部侍郎,謚文毅。
母文氏卒后,蔬食三年,晝夜誦佛經(jīng)不止。
著成《佛法金湯徵文錄》十卷。
黃道周《漳浦集》中寫道:“萬歷初年,閣臣鷙起,文章之道,復(fù)歸詞林,李大泌,姚吳門為之歸墟……予不及事大泌,雅交于吳門。
下所為,霞蒸岳舉,文行宗表,無有先于吳門者矣。
先生安步指辭,宏聲亮實,韓蒲州見之而有王佐之稱,劉南昌因之而有人龍之嘆。
”還著有《公槐集》、《響玉集》、《棘門集》、《沆瀣集》、《循淪集》、《丹黃、松癭集》、《伽陵集》、《風(fēng)唫集》等。
張時雍 朝代: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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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時雍,錦衣衛(wèi)籍,湖廣武昌府蒲圻縣人。
明末政治人物。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兵部主事,天啟元年(1621年)以代輔臣劉一燝遞私書,為余大成所發(fā),被山西道御史侯恂彈劾,俟計典議處。
后任刑部山東司主事,天啟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熊廷弼被下令處斬,由張時雍入獄傳旨,廷弼知不能免死,從容盥櫛整衣而出,曰:吾大臣也,豈容草草。
洗漱畢,欲上書,時雍曰:公不讀李斯傳乎?
囚安得上書?
廷弼張目怒視,曰:此趙高語也!
時雍語塞。
六年正月任漕運理刑刑部分司(駐淮安府)主事,崇禎時任河南府知府。
毛士龍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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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4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伯高,號禹門。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杭州推官。天啟初擢刑科給事中,上疏論三案,極言宦官罪狀。魏忠賢等恨之入骨,必欲殺之。士龍乃攜妻子逃亡太湖。崇禎初復(fù)官致仕,再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府糧,累擢左僉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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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士龍,字伯高,號禹門,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起家杭州推官,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擢刑科給事中,過同里何士晉寓,值楊漣至,士龍未與漣謀面,屏后聞漣語,即出見定交,群小嫉之。
首劾姚宗文閱視乖張。
楊漣去國,抗疏請留。
天啟改元正月疏論“三案”,力言孫慎行、陸夢龍、陸大受、何士晉、馬德灃、王之寀、楊漣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輩丑正害直之罪。
帝是之。
內(nèi)侍劉朝、田詔、劉進忠等五人以盜宮貲下刑部獄,尚書黃克纘庇之,是年五月,司禮監(jiān)王安罷,魏進忠用事。
詔等進重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鳴冤,進忠即傳旨貸其死罪。
大學(xué)士劉一燝等多次執(zhí)奏。
旨下刑科,士龍抄參者三,旨幾中寢。
克纘乃陳其冤狀,而請付之熱審。
進忠不從,傳旨立即釋放。
士龍大憤,彈劾黃克纘阿旨骫法,不可為大臣,且指數(shù)劉朝等罪甚悉。
由是進忠及諸閹銜士龍次骨。
進忠廣開告密,誣天津廢將陳天爵交通李承芳,逮其一家五十余人,下詔獄。
士龍即劾錦衣衛(wèi)指揮使駱?biāo)脊Ъ罢_告者罪。
進忠憾張后抑己,誣為死囚孫二所出,布散流言。
士龍請究治妖言奸黨并主使逆徒,進忠益憾。
至九月,士龍劾順天府丞邵輔忠奸貪,兩人互相上疏攻訐,士龍削籍為民,輔忠落職閑住。
天啟四年冬,魏珰令其私人張訥劾吏部尚書趙南星壞政十罪,并及士龍,再命削籍。
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獄詞,遣戍山西平陽衛(wèi)。
及邵輔忠起用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劉徽復(fù)摭輔忠前奏,劾士龍納訪犯萬金,下法司逮治。
士龍知忠賢必殺己,夜中逾墻遁,其妾不知也,謂有司殺之,被發(fā)號泣于道,有司無如之何。
士龍乃潛至家,載妻子浮太湖以免。
崇禎元年,朝士為士龍稱冤,詔盡赦其罪。
士龍始詣闕謝恩,命復(fù)官致仕,竟不召用。
至崇禎十四年,同邑周延儒再次任首輔,始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郡糧。
明年冬,入為太仆寺少卿。
又明年春,擢左僉都御史。
時左都御史李邦華、副都御史惠世揚皆未至任,士龍獨掌院事。
帝嘗語輔臣:“往例御史巡方,類微服訪民間。
近高牙大纛,氣凌巡撫,且公署前后皆通竇納賄,每奉使,富可敵國,宜重懲。
”士龍聞,劾逮福建巡按御史李嗣京。
十月謝病歸。
國變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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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5 【介紹】: 明鎮(zhèn)江府丹陽人,字前之。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山陰知縣,擢監(jiān)察御史。崇禎間累遷吏部侍郎。捷敵視東林,與首輔周延儒友善。延儒敗,又附溫體仁。坐事除名,贖徒三年。南明弘光時起為吏部尚書。南都失守,與仆至雞鳴寺自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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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捷(?
—1645年),字前之,號赤函,南直隸鎮(zhèn)江府丹陽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授浙江山陰縣知縣,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授河南道御史,疏參尚寶司司丞劉時俊閹媚無骨,奸穢多機,并及科臣劉文炳居家齷齪之狀,時俊旋以病乞歸。
天啟元年,與兵科給事中蕭基同日疏參閱科姚宗文,罪其排擠熊廷弼也。
六月以極論輔臣劉一燝,被奪俸一年。
二年四月巡視光祿寺,三年九月吏部尚書趙南星將他外放為陜西按察司副使,他不赴任而告歸,由此嫉恨東林黨人。
五年以閹黨給事中李魯生舉薦,三月起補為福建道御史,七月升補太仆寺少卿。
七年二月,由于忤逆魏忠賢,在陪推寧夏巡撫時,以曾附黨人,為李應(yīng)升死友,被削籍為民。
崇禎三年(1630年),起大理寺右少卿,拜左副都御史。
明年,遷吏部右侍郎。
又明年,進左侍郎。
張捷仇視東林,而與首輔周延儒友善,由此引居吏部要地,延儒敗,又附溫體仁為羽翼。
曾被御史梁云構(gòu)彈劾,但崇禎皇帝不聽。
崇禎七年八月,皇帝召勛戚文武于平臺,問堪冢宰(吏部尚書)及總憲(都察院長官)者?
令各給筆札條對,吏部侍郎張捷受大學(xué)士王應(yīng)熊暗示,舉薦原任兵部尚書呂純?nèi)?,諸臣以純?nèi)缑虚廃h逆案,不可以擔(dān)任吏部尚書一職,張捷仍然喋喋不休舉薦,刑科給事中姜應(yīng)甲呵斥張捷巧辯,張捷失色而退。
此后科道交章彈劾王應(yīng)熊、張捷同謀黨附,大肆欺擅,皇帝命張捷回奏,卒以溫體仁、王應(yīng)熊力保,置不問。
崇禎八年正月,張捷姻親賀儒修任成都知縣,張捷囑托四川巡按御史劉宗祥令舉儒修卓異,劉宗祥卻以賀儒修貪墨上疏彈劾,賀被削籍逮治,張捷大為憤恨,以川中州縣多陷于賊,詔議宗祥罪。
劉宗祥害怕被張捷報復(fù),就將張捷囑托私信上報,皇帝大怒,詔除名議罪,坐贖徒。
南明弘光時,雖為劉澤清、馬士英舉薦,廷議多持不可。
魏國公徐弘基特疏薦,乃以內(nèi)傳復(fù)故官,卻被給事中章正宸以內(nèi)批非制而罷。
不久吏部尚書徐石麒去職,阮大鋮通過宮內(nèi)太監(jiān)取得中旨,以張捷繼任尚書,此后為崇禎初的逆案翻案,起用逆案中人。
清軍破南京,張捷逃到雞鳴寺,以佛幢自縊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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