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喬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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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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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應(yīng)昌(1566年—1645年),字瑞之,一字瑞芝,號白樓,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易應(yīng)昌是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次年(1607年)聯(lián)捷進(jìn)士,授福建甌寧知縣。
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升河南道御史,理順漕政;天啟元年(1621年)改為巡按應(yīng)天,很快改任督學(xué),提拔為大理寺丞,進(jìn)少卿、大理寺卿,閹黨彈劾他是東林黨人,被革職。
崇禎二年(1629年)起用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晉左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和曹于汴扶持史??、高捷起用官務(wù)一事上甚為出力,不久因?yàn)橐跃?span id="j2m4yo0" class='peopleLink highlighted2' onclick='ShowAuthorProfile("41873", "people_122871_0_3", "刑部尚書喬允升")'>刑部尚書喬允升而逆旨,遭下詔入獄論死。
崇禎帝采用大學(xué)士成基命言論,將易應(yīng)昌送往三法司審訊,被謫罰戍邊守衛(wèi)。
弘光帝繼位,將他官復(fù)原職,升任工部右侍郎,被阮大鋮列入大悲案的十八羅漢之一,南京失守后去世,虛歲七十。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57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堂邑人,字蓬元。明萬歷二十九年進(jìn)士,官至工部尚書。以軍械不備,下獄,旋戍邊。召還后授兵部侍郎。甲申之變時(shí),曾受李自成軍拷掠。尋南下福建,為明唐王浙直總督。順治三年歸清,官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有《禮經(jīng)集注》、《樂經(jīng)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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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翔(1577年—1657年),字稚羽,號元蓬,山東東昌府堂邑縣(今山東省聊城縣),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jìn)士,授直隸廣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勛司主事,萬歷三十五年,任文選司主事。
萬歷四十年,升任驗(yàn)封司員外、文選司郎中。
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
天啟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
天啟二年三月,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地,此后敘平妖靖亂功,加升右副都御史。
天啟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孫翕之蔭錦衣衛(wèi)百戶,十一月刑部左侍郎喬允升升任尚書,張鳳翔被命回部管事。
丁憂歸。
天啟五年正月起補(bǔ)原官,尋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尋為御史田景新、陳朝輔疏參為門戶傳頭,東林幫手,被令冠帶閑住并削蔭子。
崇禎元年,起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工部尚書,時(shí)清軍入關(guān),京師戒嚴(yán),以都城懸簾狹薄,崇禎帝大怒,二年十一月與兵部尚書王洽同被入獄,謫戍陜西。
四年四月,上念旱,釋前工部尚書張鳳翔、左副都御史易應(yīng)昌、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
明亡后歸順清朝,順治三年,起用為戶部右侍郎,請減山東加餉八十三萬。
順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請?jiān)O(shè)三省總督,用張存仁平諸土寇。
順治八年,升任工部尚書,同年加太子太保。
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
順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
十五年三月賜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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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賞(1570年3月31日—?
年),字R|薦蓼,四川重慶府合州人,明末政治人物,萬歷辛丑進(jìn)士。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xiāng)試第31名。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huì)試第198名,殿試二甲第十四名進(jìn)士(易三房)。
都察院觀政,授戶部主事。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湖廣監(jiān)兌。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通州挖運(yùn),本年升戶部郎中。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升湖廣岳州府知府。
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戊申,調(diào)荊州府知府。
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升湖廣按察使司副使。
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甲寅,升驛傳道、浙江布政使司參政。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改督糧道。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升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升浙江右布政使。
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升浙江左布政使。
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升太仆寺卿,天啟三年(1623年)癸亥,升太常寺卿。
天啟三年(1623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皇子生,覃恩錄蔭,其子胡我琨準(zhǔn)送監(jiān)讀書。
天啟四年(1624年),劾魏忠賢,不聽。
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六月十日,升工部右侍郎,六月十三日署掌本部印信,九月九日蔭一子入監(jiān)兼賚銀幣,十月十八日蔭子胡我珫入監(jiān)讀書,十一月以鉆謀亞卿,冠帶閑住。
崇禎元年(1629年)戊辰,起用,遇缺會(huì)推。
崇禎二年(1629年)己巳,起刑部右侍郎,升左侍郎,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以刑部囚犯逃脫革職閑住,杖八十,贖杖為民。
后文震孟為崇禎講解《魯論》講到「君使臣以禮」一段時(shí),他反覆講解規(guī)諷,崇禎皇帝感悟降旨放出喬允升、胡世賞等。
崇禎四年至五年,回鄉(xiāng)后的胡世賞為捍衛(wèi)合州城郭,保衛(wèi)沿街民房而倡捐在城北楊柳街嘉陵江岸修司空堤,共歷時(shí)5個(gè)月。
堤高3.9丈,寬10丈,長60馀丈,又名胡公堤。
在合州捐置漏澤園,在合州迎恩門外三里。
崇禎十七年,起為戶部左侍郎。
卒于家,年七十六歲。
周邦燝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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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邦燝,或作周邦璟,原名周邦基,號柱明,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jìn)士,授中書舍人,四十七年充副使,冊封周府堵陽王及王妃谷氏,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授試御史,天啟元年閏二月補(bǔ)河南道御史,二年十月兩淮巡鹽,又入司京畿,名流多出其門。
七年二月以門戶被削籍。
崇禎元年二月,江西道御史張爌疏請起用原官,九月起補(bǔ)云南道御史,入司京察,三年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月帝以喬允升等逸囚一案,罰俸一年?,尋奉使冊封榮府。
之后改名周邦燝,崇禎五年六月升太常寺卿。
晉大理寺卿,遷南京兵部侍郎。
為人厲廉隅,寡言笑。
墓在小敕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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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光先 (1585年—1629年),字庭瑞,號忠門,山東章丘縣人。
官至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
寧氏先祖在元朝末年從河北棗強(qiáng)縣遷到山東章丘縣錦川大埠里,在此定居。
寧光先之父寧希孟,娶韓氏,生四子,他居第三。
他的舅舅澄江韓公(澄江是名號),有子早夭無后,向有四個(gè)兒子的姊姊韓氏哭求一子為后。
寧光先就被送給舅舅為子,改姓韓。
養(yǎng)父母對他愛若掌上明珠,七歲入小學(xué),九歲能文,萬歷癸夘(三十一年,1603)中秀才。
當(dāng)時(shí)年景不好,韓父以販官鹺為生,一次過漯水為子送東西,當(dāng)晚河水暴漲,韓父差點(diǎn)淹死。
光先為此感激,益發(fā)憤讀書,以求揚(yáng)名顯親。
福建人王振熙(號晦生)到章丘仁知縣,見他文章寫的好,延請他給自己兒子當(dāng)來師。
中萬歷四十三年(1615)鄉(xiāng)試舉人,次年中丙辰科(1616)進(jìn)士,授直隸新城縣知縣,迎韓父韓母到官邸就養(yǎng)。
又調(diào)蠡縣知縣。
光宗登基時(shí),覃恩中外,封韓父與子同官,韓母封孺人。
不久韓母去世,他離職回鄉(xiāng)治喪,三年除服后復(fù)選為蠡縣知縣。
天啟四年(1624)入京考選,其年韓父訃間,再次歸家丁憂。
七年丁夘服闋,選授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
以生父母未獲榮封,上疏求復(fù)姓寧氏。
崇禎元年,準(zhǔn)貴州道御史韓光先復(fù)姓寧,并贈(zèng)其父如其官,母封太孺人。
他任御史期間,上疏言保圣躬、溫圣學(xué)、核起廢、處降丁數(shù)事,又首先彈劾建祠媚珰(魏忠賢)者二十六人,上疏薦舉喬允升等林下諸賢,皆蒙嘉納處分。
崇禎元年四月任巡按真定御史。
便道回家省親,看望生母韓氏。
返回途中,行至平原縣,病卒于旅舍,享年四十五歲。
娶張氏,封孺人,有四子三女:顧韓,邑庠生;嗣韓、持韓、衛(wèi)韓。
寧持韓是張孺人所生,馀皆副室王氏所出。
一女適廩生王濂,一女適遼東巡撫畢自肅男庠生畢際誼,幼女未嫁。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臨川人,字瑞芝。
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
天啟時(shí)由御史累遷大理少卿,閹黨劾為東林,削籍。
崇禎二年起左僉都御史,進(jìn)左副都御史。
二年,刑部尚書喬允升以詿誤得死罪。
應(yīng)昌再三疏救,下獄,免死戍邊。
弘光時(shí)召復(fù)故官,遷工部右侍郎。
國變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