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丘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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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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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賢(1571年—1646年),字又希,號禹欽,浙江嚴州府建德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宋賢是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的進士,獲授常熟知縣,得人民愛戴,有「前楊漣,后宋賢」的稱譽;六年調(diào)任魏縣。
崇禎四年考選,授廣東道御史,管皇城四門,彈劾附和魏忠賢而未正法的官員,又上陳人民繳納絹布的困苦,改由官府負責(zé)解送。
西安同知遭宦官梁永上疏詆毀,他出言解救;巡撫丘禾嘉請求監(jiān)視宦官而設(shè)置標(biāo)兵,他彈劾對方諂附宦官,遭崇禎帝貶降三級。
崇禎五年,他巡按湖廣,釋放死囚九十九人,并選拔賢能懲治貪污,上疏請求增兵、留餉、防寇;又巡視十庫,八年管理章奏,九年掌河南道印后,力主利用大計黜免擢升,拒絕一切饋贈。
十年改任太仆寺少卿,管西路。
適逢山西巡撫出缺,崇禎帝召對他說:「你豈不是掌河南道而不受饋贈的那位!
」于是擢官僉都御史任命;他在任內(nèi)增建城墻、設(shè)立兵廠、儲備糧食,犒勞十萬士兵而不費度支錢費,并擒拿流寇首領(lǐng)過山龍等人,讓他們完全投降。
十三年加右副都御史,十四年宋賢請求辭官歸鄉(xiāng),加兵部右侍郎予告。
崇禎十六年(1643年)冬天金華土寇作亂,他和知府胡崇德協(xié)力遏止,斬殺許都同黨王麒生,地方得以安穩(wěn);隆武帝即位,召用他為兵部左侍郎,福京失守后去世,虛歲七十六。
縣正東街有“祖孫科甲坊”為明舉人宋顯、宋澄、貢生宋應(yīng)奎、宋邦機、進士宋賢建。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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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字子京,號石平,南直隸鎮(zhèn)江府金壇縣人。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
刑部觀政,授福建建寧縣知縣,七年本省同考,崇禎元年(1628年)考選,擢工科給事中,所論列皆封疆大計,力陳袁崇煥不可督師,而薦丘禾嘉有將略,后卒如其言。
崇禎二年(1629年)正月與陜西道御史高賚明巡視節(jié)慎庫,閏四月工部尚書張鳳翔條上廠庫諸弊,有發(fā)銀一千兩,人止得三四百兩等語,崇禎帝大怒,召集百官,又召王都與高賚明文華殿召對,被當(dāng)場逮入錦衣衛(wèi)詔獄,并親批:王都、高賚明、劉麟長都著革了職,法司嚴刑追贓,擬罪具奏。
大學(xué)士韓爌等揭救,后釋歸。
墓在南莊。
張元始 朝代:明至南明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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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始(?
—1645年),字貞起,松江府上??h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天啟四年(1624年),張元始中式甲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進士,獲授行人,轉(zhuǎn)為工科給事中,上疏免除五年欠租,貪官透支,豪強頑劣,查解后優(yōu)免負民,轉(zhuǎn)任戶科都給事中。
山東寇盜急迫,他請求命令丘禾嘉專任招撫,使流寇大多解散;又上疏言封疆處事失誤,保舉不夠稱職,得崇禎帝嘉獎。
東南方徭役繁重,送北糧、押送布后十家有九家耗盡家產(chǎn),他因而疏請北糧為官德者,送布附在漕船,令民力復(fù)蘇。
崇禎十四年(1641年)發(fā)生旱災(zāi),一斗米售價千錢,使得人心惶惶;他上疏建議建議以麥代米,得準(zhǔn)許用麥價折色,先在河南推行,再擴展到整個江南,公私都獲利;又指出中州督撫及督師丁啟睿,宦官盧九德、劉元斌觀望不前令致藩封失陷。
很快朝廷命他負責(zé)催督漕運及積年欠餉,收得欠賦九十萬,充盈國庫;他在都察院八年間忠正而熟練,在獲重用前卻因母親去世辭官歸鄉(xiāng)。
弘光帝即位,起用張元始為太仆少卿,升任太常卿,商議弘光帝父親朱常洵謚號時,只有他提出「恭」是遜位君主的謚號,請求改謚「共」,未得準(zhǔn)許;不久又建議在各先帝忌辰時只備牲醴,改祭奉先殿,只有在五節(jié)才在孝陵設(shè)總壇附祭各先帝后,獲許可。
弘光元年(1645年)二月,他請求祭祀社稷;到寒食節(jié)時張星則請求遙祭先帝陵墓,他再上疏應(yīng)該在崇禎帝后忌日停止音樂、屠宰、嫁娶,以感嘆離別故宮、激發(fā)國家憂憤,直到消滅闖賊,能再次謁見先帝陵墓為止,因此擢任禮部右侍郎。
南京失守,他回到家鄉(xiāng)直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