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元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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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補續(xù)高僧傳·習禪篇
可宣。漢州人也。壯為僧。即出峽依瑯琊覺公。一語忽投。群疑頓息?,樼鹂芍?。未幾。令分座。凈空居士郭功甫。過門問道與厚。及師領歸宗時。功甫任南昌尉。俄南康守。恚師不為禮。以事臨之。師作書寄功甫云。某世緣尚有六年未盡。今無奈逼抑何。欲托生君家。望君相照。乃化去。功甫。得書驚喜盈懷。中夜其妻夢間。見師入其寢。失聲曰。此不是和尚來處。功甫撼而問之。妻答所見。呼燈取書示之。遂娠。及生乃名宣老。期年記問如昔。逮三歲。白云端和尚過其家。功甫喚出相見。望見便呼師侄。端云。與和尚相別幾年。屈指云四年也。端云。在何處相別。云白蓮莊。端云。以何為驗。曰。爺爺媽媽。明日請和尚齋。適門外推車聲。端云。門外何聲。乃作推車勢。端曰。過后如何。曰平地一條溝。果六周。無疾而化。
新續(xù)高僧傳·興福篇第九之一
釋可宣,字石橋。
姓許氏,嘉定人也。
為橘州曇公之弟,道行卓見,海內欽企。
元寧宗雅聞其名,賜號“佛日”。
嘉定丁亥,丞相魯國公請居徑山,宣謂學人重趼,而來者窮其日力,食息無所,乃創(chuàng)室百間。
又自裒其囊,合緡市田千畝,接待于雙溪之上。
寧宗嘉其意,御書“化城寺”額,錫之眉山,楊汝明有記。
及示寂,建塔化城。
八不沙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330 【介紹】: 元人。
明宗皇后。
乃蠻真氏。
懿璘質班。
文宗至順元年,被卜答失里害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元人,弘吉剌氏。
天歷元年文宗即位,立為皇后。
三年文宗死,立明宗和世?次子懿璘質班。
順帝妥歡帖睦爾繼立,被尊為太皇太后,臨朝稱制。
至元六年查究明宗被害事,削尊號,安置東安州。
不久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元大名東明人,字惟中。英宗至治元年進士。授浚州判官,入為國子助教。泰定間除太常博士。纂成《太常集禮》。后為監(jiān)察御史。順帝復以“至元”紀元,好文言年號襲舊之非,并言時弊之甚。累官禮部尚書,與修遼、金、宋史。至正九年,皇太子入學,命以翰林學士兼諭德,乃摘諸經要略,取史傳及先儒論說,加以所見,為《端本堂經訓要義》,供太子學習。又集歷代帝王故事,成《大寶龜鑒》。官終翰林學士承旨。
維基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東明(今山東省東明縣)人,元朝文人,至治元年(1321年)進士,官至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俸祿終其身。
撰有《長安志圖》、《大寶龜鑒》。
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登第進士,被任命為大名路浚州判官。
入朝擔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
泰定四年(1327年),李好文擔任太常博士。
當時有竊賊偷太廟已故君王的牌位,李好文根據禮教,勸說將已故君王牌位采用木制,金玉祭器則放置在其他地方。
認為從建國開始,已經過了七八十年,每逢大禮,都是臨時才去拿祭器,博士只得遵照以往的應答。
往年有詔令讓李好文編《集禮》,又令各省及各郡縣纂修,導致長久都無法修成的問題。
覺得禮樂應依照朝廷標準,不該令郡縣編纂。
于是李好文告知掌管太常儀禮院的官員,讓他們選了下屬幾位同僚,又請求調用書閣中相關的資料,以便采用。
三年之后成書,共五十卷,名為《太常集禮》。
李好文后來升遷為國子博士,由于母親逝世而返家,服喪后,被起用為國子監(jiān)丞,后受命為監(jiān)察御史。
再度使用至元為年號,身為監(jiān)察御史的李好文以年號襲舊從古至今從未聽說過抨擊,表示只沿用當時名聲卻沒有當時的繁景,不見得有好處。
(實際上元朝以前,晉惠帝年號建武,晉元帝也是號建武。
唐高宗有年號上元,而唐肅宗也是有號上元。
都是一個朝代有二個相同年號的例子,先例不是始于元朝)并述說了十幾條當今比不上當初至元年間的事。
至元六年(1340年),元惠宗親自在太廟中祭祀,詔令李好文太常禮儀院事。
至正元年(1341年),李好文任國子監(jiān)祭酒,后被任命為陜西行臺活書侍御史,遷任河東道廉訪使。
至正二年(1342年),李好文擬《長安志圖》寫序。
至正三年(1343年),朝廷在郊外舉行祭祀,李好文受詔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
元順帝親自主持祭祀,抵達元寧宗的廟中時,遣阿魯詢問李好文身為兄長是否該向弟弟拜禮,李好文與博士劉聞回答由于順帝帝位在他人之后,所以該行禮。
于是元順帝拜禮。
至此以后,每當元順帝主持祭祀時,必任命李好文禮儀使。
至正四年(1344年),李好文被任命為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李好文還沒出發(fā)前去就任,又改任禮部尚書,參與編《遼史》、《金史》、《宋史》,擔任治書侍御史后,仍參與編修史書。
不久,李好文參議中書省之事。
工作了十天,由于編修史書工作繁忙,仍為治書,李好文后來擔任陜西行臺治書侍御史。
當時行臺中官吏缺人,李好文一人處理行臺中的事務。
朝廷派使者出巡西蜀,使者報私仇,公藉此污蔑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王武等人。
曾文博被害死,兀馬兒被迫認罪,王武不屈服,被判輕侮之罪。
李好文率領御史為王武等人的冤情爭辯,并彈劾幾十件奉使不法之事。
至正六年(1346年),李好文擔任翰林侍講學士,兼任國子祭酒,又遷任集賢侍講學士,仍兼任國子祭酒。
至正九年(1349年),李好文出朝擔任參知湖廣行省政事,后改任湖北道廉訪使,不久又被召任為太常禮儀院使。
由于皇太子逐漸長大,元順帝為了教育太子,開設端本堂,令太子入學,令右丞相脫脫、大司徒牙不花二人負責端本堂,命李好文以翰林學士的身份教育太子,李好文極力推辭,上書給宰相,宰相將李好文鎖上的書呈給元順帝,元順帝贊嘆李好文,不接受李好文的推辭。
李好文摘出《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等書的重點加以注釋,又取史傳及先儒論說,加上自己的觀點想法,仿照真德秀《大學衍義》的體例,撰書十一卷,書名為《端本堂經訓要義》,進呈奏表給元順帝。
元順帝詔令將此書送到端本堂,讓太子學習。
李好文后來又集歷代帝王的故事,將國運長短興衰相關輯成書,書名為《大寶錄》,輯前代帝王能效法跟該引以為戒的故事為書,書名為《大寶龜鑒》。
至正十六年(1356年),李好文上書太子希望他能參考自己所推薦的各書(《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書)并推行,認為如果能推廣應用,那么萬幾之政、太平之治就不難,太子認同并接受李好文的建言。
之后,李好文經常以年邁為由打算辭官,一再請辭,卻被任命為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的俸祿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