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蕭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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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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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承篯(1739年7月17日—1788年1月27日,乾隆四年六月十二日-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字少彭,號羹堂,又號古香。
江蘇省蘇州府元和縣(今屬蘇州市)人,祖籍常州府陽湖縣(今屬常州市),曾寄籍陜西省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
清朝官員。
自幼天賦異稟,資質(zhì)穎異。
乾隆二十年(1755年)十七歲時,父莊大中因「與汪華氏聚賭奸宿詭名徐天爵一案」遣戍陜西,母徐氏有疾且祖父莊楷人年老,奉命照料祖、母,未跟隨前往陜西。
不久,母徐氏去世,承篯居喪攜帶二個幼弟前往陜西父親戍地,旅費不足,僅以手推車載弟、自己步行前往陜西,后遂寄籍陜西咸寧。
三十年(1765年)由陜西咸寧縣籍拔貢生中式乙酉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
三十一年(1766年)中式丙戌科第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出身。
選翰林院庶吉士。
三十四年(1769年)五月初一日,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三十六年(1771年),以編修差充辛卯科順天鄉(xiāng)試同考官。
三十八年(1773年),以編修充四庫全書館纂修兼分校官分?!?a target='_blank'>永樂大典》。
進獻家藏南宋蕭常續(xù)后漢書》四十七卷。
簽提《永樂大典》卷七七五六、七七五七。
三十九年(1774年),充咸安宮官學總裁。
四十一年(1776年),遷詹事府左春坊左贊善。
兼充文淵閣校理。
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初二日,敕授儒林郎。
后遷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
充三通館纂修兼校對官、文淵閣校理。
四十七年(1782年)二月,乾隆帝賜宴,獲賜墨刻如意、彩緞、硯箋、筆墨。
四庫全書館進呈永樂大典內(nèi)指出錯誤與記過次數(shù)清單,莊承篯共記過二十六次。
遷翰林院侍講。
四月,記過三次,交吏部察議,銷去紀錄一次,免罰俸。
七月,《四庫全書》告成。
四十八年(1783年)遷翰林院侍讀。
七月,差任癸卯科山東鄉(xiāng)試正考官。
五十年(1785年)正月初一日,誥授奉直大夫。
二月,于乾清宮考試列第三等,降授詹事府左春坊左贊善。
九月,改授六部主事候補,選補吏部考功司。
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二十日,卒,年四十九歲。
葬于吳縣俶字圩周行阡。
早年家遭變故,備嘗艱辛,生性孝友,獨力撫養(yǎng)多位弟、妹至成人,并給予教育,諸弟也依次出仕。
莊承篯仕官之后,與族兄莊通敏同官翰林,值宿時則一起承輿進出,維持關照聯(lián)系;親族子弟數(shù)十人聚集到京師,也延攬不倦,過年時則開筵席招待,以慷慨為樂,并不使人知悉其經(jīng)濟拮據(jù)。
喜歡赒濟急困的友人,曾幫助流徙到京的松江人陸德粲、州胡實齋學士,因此胡實齋的詩有「深恩直比憐兒女」句。
因祖父在家鄉(xiāng)、父大中在陜西,不能省親,曾慨嘆:「天倫聚順之樂,乃真樂也。
吾但得祖孫父子萃一堂,平生志愿足矣。
」于是千方百計辦理借貸,呈請捐納贖父罪,花費鉅萬,生活清貧,四十一年(1776年)得到恩旨允許赦歸,莊大中到達京師郊外時,承篯出郊迎接,但隨后突然得疾,死于旅途中,承篯哭踴哀慕,幾不欲生。
終生時常受討債者困擾。
曾經(jīng)在乾隆帝召見對答時,乾隆帝詢問莊承篯說話口音不似陜西人,莊承篯回答本籍江蘇、父遣戍陜西等事,乾隆帝說:「此所謂塞翁馬矣。
」同僚認為是得到知遇的開始,但生前始終僅是詞臣。
生子早殤,之后又不育,繼嗣困難,承篯往往暗自憫悼憂傷。
姜晟為之作贊:惜丁未冬,劉退谷給事之喪,君往吊焉,翌日而卒。
先是,夢至一所,如浮屠老子之宮,中設幾案,三見退谷及同官某并坐,虛其左案;君至皆起,指其左曰:『待君久矣。
』覺而述之,輒咄咄不樂,初不意妖夢之遽踐也。
夫鬼神之說,儒者弗道,然以君之內(nèi)行兼開敏之才,未究厥施,郁伊以歿,所謂生而為英、歿而為神者,以古律今,亦容或有之者歟。

賜進士出身誥授光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總督直隸等處提督軍營糧餉兼管河道巡撫事年姻愚弟姜晟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