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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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宦官。
初為光宗李選侍私閹,后歸司禮太監(jiān)王安。
曾以移宮盜庫下獄,后赦出。
與魏忠賢相勾結(jié),權(quán)勢頗大。
忠賢忌王安剛直,使言官劾之,降充南海子凈軍,而以為南海子提督,使殺之。
安終為其所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西澤州人,字述文。
萬歷中舉人。
除獲鹿知縣,以治行異等擢南京御史。
首疏論遼左失事諸臣,請正刑辟。
熹宗即位,上保治十事,言“梃擊”等事。
中貴劉朝、魏進忠(忠賢)與客氏相倚為奸,允成抗疏歷數(shù)其罪。
進忠恨之切齒。
后竟被削籍。
崇禎初復官。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625 【介紹】: 明徽州府歙縣人,字兆豫。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授鄞縣知縣,以廉能征為御史。天啟元年首論君臣虛己奉公之道,力頌熊廷弼保守危疆之功。后以忤魏忠賢,謫官家居,憂憤而卒。
維基
江秉謙(1580年—1625年),字兆豫,號瞻城,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民籍,萬歷進士,官至監(jiān)察御史。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第八十二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聯(lián)捷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一名,第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
工部觀政,授浙江寧波府鄞縣知縣,四十年任本省同考,四十四年行取留部。
四十六年考選,授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
天啟初,沈陽失陷,朝士多思熊廷弼,江秉謙力頌廷弼保疆之功,得罪兵部尚書張鶴鳴。
后又與惠世揚、周朝瑞等上疏詆中官劉朝及客氏,免官家居。
聞魏忠賢亂政,憂憤卒。
崇禎初,追復原官,崇祀鄉(xiāng)賢祠。
明史》有傳。
毛士龍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4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伯高,號禹門。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杭州推官。天啟初擢刑科給事中,上疏論三案,極言宦官罪狀。魏忠賢等恨之入骨,必欲殺之。士龍乃攜妻子逃亡太湖。崇禎初復官致仕,再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府糧,累擢左僉都御史。
維基
毛士龍,字伯高,號禹門,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起家杭州推官,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擢刑科給事中,過同里何士晉寓,值楊漣至,士龍未與漣謀面,屏后聞漣語,即出見定交,群小嫉之。
首劾姚宗文閱視乖張。
楊漣去國,抗疏請留。
天啟改元正月疏論“三案”,力言孫慎行、陸夢龍、陸大受、何士晉、馬德灃、王之寀、楊漣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輩丑正害直之罪。
帝是之。
內(nèi)侍劉朝、田詔、劉進忠等五人以盜宮貲下刑部獄,尚書黃克纘庇之,是年五月,司禮監(jiān)王安罷,魏進忠用事。
詔等進重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鳴冤,進忠即傳旨貸其死罪。
大學士劉一燝等多次執(zhí)奏。
旨下刑科,士龍抄參者三,旨幾中寢。
克纘乃陳其冤狀,而請付之熱審。
進忠不從,傳旨立即釋放。
士龍大憤,彈劾黃克纘阿旨骫法,不可為大臣,且指數(shù)劉朝等罪甚悉。
由是進忠及諸閹銜士龍次骨。
進忠廣開告密,誣天津廢將陳天爵交通李承芳,逮其一家五十余人,下詔獄。
士龍即劾錦衣衛(wèi)指揮使駱思恭及誣告者罪。
進忠憾張后抑己,誣為死囚孫二所出,布散流言。
士龍請究治妖言奸黨并主使逆徒,進忠益憾。
至九月,士龍劾順天府丞邵輔忠奸貪,兩人互相上疏攻訐,士龍削籍為民,輔忠落職閑住。
天啟四年冬,魏珰令其私人張訥劾吏部尚書趙南星壞政十罪,并及士龍,再命削籍。
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獄詞,遣戍山西平陽衛(wèi)。
及邵輔忠起用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劉徽復摭輔忠前奏,劾士龍納訪犯萬金,下法司逮治。
士龍知忠賢必殺己,夜中逾墻遁,其妾不知也,謂有司殺之,被發(fā)號泣于道,有司無如之何。
士龍乃潛至家,載妻子浮太湖以免。
崇禎元年,士為士龍稱冤,詔盡赦其罪。
士龍始詣闕謝恩,命復官致仕,竟不召用。
至崇禎十四年,同邑周延儒再次任首輔,始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郡糧。
明年冬,入為太仆寺少卿。
又明年春,擢左僉都御史。
時左都御史李邦華、副都御史惠世揚皆未至任,士龍獨掌院事。
帝嘗語輔臣:“往例御史巡方,類微服訪民間。
近高牙大纛,氣凌巡撫,且公署前后皆通竇納賄,每奉使,富可敵國,宜重懲。
”士龍聞,劾逮福建巡按御史李嗣京。
十月謝病歸。
國變后卒。
劉朝 朝代:南明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51 【介紹】: 明內(nèi)官監(jiān)太監(jiān)。
南明永歷五年,清軍攻陷舟山城,護王妃陳氏、貴嬪張氏、義陽王妃杜氏入井,用巨石覆之,自刎其旁。

人物簡介

全臺詩
李秉鈞(1852~1904),字子桂,號石樵,清臺北艋舺人。
為當?shù)匚氖奎S中理之高足,同治十一年(1872)取進秀才。
光緒十一年(1885)中法戰(zhàn)爭時為暖暖街坐探委員,因戰(zhàn)功,補縣丞。
同年十月十七日,隨將領(lǐng)劉朝祜領(lǐng)軍入山察看淡水東南屈尺莊番情,安撫當?shù)卦∶癜松纭?div id="twgv4f3" class='inline' id='people_65253_0_3_comment'>
光緒十八年(1892)參加會試,補貢生。
日本治臺后,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擔任臺北縣事務(wù)囑托,明治三十年(1897)四月授佩紳章,九月任臺北縣參事,并任總督府國語學校教務(wù)囑托。
明治三十二年(1899)六月轉(zhuǎn)任官鹽組合事務(wù)。
明治三十三年(1900)再任臺北縣參事,兼《臺灣日日新報》編輯。
明治三十六年(1903)任臨時舊慣調(diào)查會事務(wù)囑托。
次年(1904)八月病卒。
李氏出身農(nóng)家,而力學不倦,擅于書畫,精通文藝,曾參與日人「玉山吟社」詩會,與土居香國、水野大路等詩友多有酬唱。
著有《石樵集》八卷,惜今未見,作品散見于《臺灣新報》、《臺灣日日新報》。
(注)(黃文車撰) 〖注文:參考鷹取田一郎《臺灣列紳傳》,臺北:臺灣總督府,1916年4月;許雪姬《臺灣歷史辭典》,臺北:遠流出版社,2004年5月;王國璠《臺北市發(fā)展史》,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