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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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032—1059 【介紹】: 宋大名元城人,長于廣陵。初字鐘美,改字逢原。少孤貧,未嘗從師,辭章已雄偉老成。王安石推重其人品文章,為之延譽,并以夫人之妹妻之。詩學(xué)韓愈、孟郊,內(nèi)容多涉及社會現(xiàn)實。有《廣陵集》。
全宋詩
王令(一○三二~一○五九),字逢原,初字鐘美,原籍元城(今河北大名)。
因幼年喪父,育于游宦廣陵之叔父王乙,遂占籍廣陵(今江蘇揚州)。
少時尚意氣,后折節(jié)力學(xué)。
不求仕進(jìn),以教授生徒為生,往來于瓜州、天長、高郵、潤州、江陰等地。
仁宗至和元年(一○五四),王安石奉召晉京,途經(jīng)高郵,令投贈詩文,獲安石賞識,結(jié)為知己,遂公文學(xué)知名。
卒于嘉祐四年,年二十八。
有《廣陵先生文集》,長期以抄本流傳,分卷多寡不一。
事見王安石《王逢原墓志銘》及門人劉發(fā)《廣陵先生傳》(見《廣陵集》附錄)。
 王令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廣陵集》三十卷(其中詩十八卷)為底本。
校以明抄本(簡稱明本,藏北京圖書館)、一九二二年吳興劉氏嘉業(yè)堂刊本(簡稱嘉業(yè)堂本),并采用沈文綽點校本《王令集》校記(簡稱沈校)。
明抄本有拾遺一卷,據(jù)以補入,編為第十九卷。
全宋文·卷一七四一
王令(一○三二——一○五九),初字鐘美,改逢原。
原籍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后隨叔祖王乙徙廣陵(今江蘇揚州)。
幼孤勤學(xué),年稍長,倜儻不羈,絕意仕進(jìn)。
貧無以自存,乃教授生徒于天長縣。
至和初王安石道淮南赴京,令贄詩往見。
安石得之大喜,以其夫人之從妹吳氏妻之。
徙高郵,太守邵必延請主州學(xué)。
既而遷潤州,復(fù)遷常州。
苦足疾,嘉祐四年卒,年二十八。
令之文骨力蒼勁,識度高遠(yuǎn),為時人所稱道。
著有《論語解》十卷、《孟子解》、文集二十卷。
見王安石《王逢原墓志銘》,劉發(fā)《廣陵先生傳》(俱載《廣陵先生文集》附錄),《東都事略》卷一一五,《直齋書錄解題》卷三、一七。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元唐兀人,居新州,字志能。泰定四年進(jìn)士。由戶部主事出知歸德府。鞫獄明敏。民有銜冤不直者,雖數(shù)十年前事,亦千里來訴。皆立為剖決明白。升都水監(jiān)。
全粵詩·卷五一
觀音奴,字志能。唐兀人氏,居新州(今新興縣)。元泰定帝泰定四年(一三二七)右榜進(jìn)士。任戶部主事,轉(zhuǎn)知歸德府。元文宗天歷間官廣東廉訪僉事。后升都水監(jiān)官,致仕歸。卒年六十九。事見清顧嗣立、席世臣編《元詩選癸集·丙集》。詩三首。
維基
觀音奴,中國元朝末年唐兀氏,字志能。
觀音奴居新州(今廣東省新興縣)。
登泰定四年(1327年)中進(jìn)士第。
由戶部主事,轉(zhuǎn)任知歸德府。
為官廉明剛斷,斷事有方。
百姓有銜冤數(shù)十年的,也從千里之外奔走來告,觀音奴立刻依法判決。
彰德富商任甲,抵達(dá)睢陽,毛驢死了,要郤乙剖開毛驢,任甲怒毆郤乙,過了一夜郤乙死了。
郤乙有妻王氏、妾孫氏,孫氏向官府上訴,官吏納任甲賄賂,說郤乙非傷而死,反抵賴孫氏有罪,將她下獄。
王氏前來訴冤,觀音奴于是解除孫氏的枷鎖放她獄,對府中胥吏說:“我寫祝文準(zhǔn)備香幣,你替我把郤乙的事情祈禱告知城隍神,令神靈向我顯示。
”有睢陽小吏,也參預(yù)郤乙之事,害怕觀音奴嚴(yán)明,也害怕城隍顯神,于是帶著任甲賄賂的鈔幣自首說:“郤乙實是受傷而死,任甲上下賄賂隱瞞真相,我得賄賂,敢以自首。
”于是歸罪任甲而釋放孫氏。
寧陵豪民楊甲,早想要占有王乙的三頃田,而不能得。
這時王乙因饑荒攜其妻到淮南就食,王乙得病而死,其妻回還,田地被楊甲所據(jù)。
王妻上訴官府,楊甲行賄,假造文憑,說:“王乙在世時已售賣于我。
”觀音奴令王妻帶著楊甲,去崔府君神祠對質(zhì)。
楊甲害怕神靈,先用羊酒囑咐巫師不要讓神泄露其事,二人對質(zhì)時,果然沒有神示。
觀音奴懷疑之,召巫師詰問,巫師吐露實情:“楊甲以羊酒請求我對神說:‘我確實占據(jù)王乙的田地,希望神靈不要泄露。
’”觀音奴訊問得其實情,將楊甲治罪,歸其田給王氏,撤銷神祠。
亳州蝗災(zāi),觀音奴因事至亳州,百姓告訴他災(zāi)情,他取蝗向天祝告,以水研碎飲下。
后升為都水監(jiān)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