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史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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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東平人,字維綱。弘治三年進士。授阜平知縣,改滑縣,召拜御史,巡按蘇松等府,嚴懲私設水牢之豪家,一方肅然。累官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嘉靖六年為三邊總制,御吉囊有功,為兵部尚書。會大同兵變,憲設計平定。在職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借內府供事規(guī)營操。前后歷官四十余年,以年滿七十乞休。卒年七十三。
維基
王憲(1467年—1537年),字維綱,號荊山,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人。
弘治庚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
歷任阜平縣、滑縣知縣,九年六月選授江西道試御史,十年八月實授,十二年巡按陜西。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轉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改甘肅巡撫。
五年入為太仆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彥奇任右副都御史、遼東巡撫,丁憂歸。
服闋,八年十一月改任撫治鄖陽,九年八月關陜兇荒,饑民流徙,改駐漢中等處,以安撫流民。
十一月調任大同巡撫,后因應州抵禦戰(zhàn)功,而蔭子王汝成為錦衣衛(wèi)世襲百戶。
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許,尋升為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陜西,十二年三月入為兵部左侍郎。
十三年五月,兼左僉都御史、提督軍務,與提督太監(jiān)張忠、左都督朱泰率團營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至蘆溝橋近畿盜亂。
明武宗南巡時,命其督理軍儲。
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瓊為兵部尚書、提督團營。
明世宗即位,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后,自請去職。
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陜西三邊總制兵部尚書,為言官所反對,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
王憲為部將王宰、史經(jīng)接連擊敗寇亂。
此后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都指揮卜云等分據(jù)要害擊退吉囊數(shù)萬騎兵,加太子太保銜。
因張孚敬、桂萼排擠,由王瓊接任三邊總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
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
當時朔州告急,十二月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王憲嚴詞拒絕,而被都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xiāng)。
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為兵部尚書,并抵禦蒙古入侵。
十一年九月加柱國光祿大夫,提督團營,其負責京營操練,并裁減軍功冒領者。
大同發(fā)生兵變,王憲最初主張“首亂當誅,馀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于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
但劉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內侵,于是請求令派大將抵禦北方寇亂,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
王憲批準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
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zhèn),不宜破壞,于是罷兵,叛亂遂平。
劉源清得罪離去。
幾年后,王憲數(shù)次上疏請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許,令馳驛歸鄉(xiāng)。
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賜祭葬,贈少保,謚康毅。

人物簡介

維基
劉光沛,號碧原,湖廣長沙府湘潭縣人。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
刑部觀政,三年授廣東河源縣知縣,崇禎元年(1628年)考選福建道御史,疏薦江西布衣令國威精于火攻,兼有商人史經(jīng)綸捐資一百五十兩制造火車、火炮等物,請下工部會同總理提協(xié)科道擇日驗試,帝報可。
不久養(yǎng)病。
二年補山東道御史,三年七月巡按四川,五年革職為民。
卒祀鄉(xiāng)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