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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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9 【介紹】: 明江西新建人,字居之,號燕及。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授編修。天啟六年奉使朝鮮。不攜中國一物往,不取朝鮮一錢歸。七年,魏忠賢以其為東林黨,削籍。崇禎初起右中允,十五年,掌南京翰林院。十七年,南都議立君時,主立潞王。福王立,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數(shù)與馬士英交詆,乞休歸。后左良玉部將金聲桓反正江西,迎以資號召,敗,投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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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曰廣(1584年—1649年2月29日),字居之,號燕及,晚號浠湖老人,江西新建浠湖里(今豐城市同田鄉(xiāng)候塘村)人,明末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進士。
選庶吉士,改編修。
天啟五年十月初一日(1625年10月31日)容妃任氏生皇子朱慈炅,頒詔天下。
次年,充正使赴朝鮮,與給事中王夢尹敕封仁祖為朝鮮國王,并奉旨視察師海上情形,還針對毛文龍功績大小虛實,詢問過中朝邊境當?shù)爻r百姓,考核毛文龍部水師。
得到一些關于毛文龍的重要關鍵消息。
回國,便上疏言:“文龍以二百人入鎮(zhèn)江,據(jù)鐵山招降夷,撫歸義之民至十馀萬,不可不謂之豪杰,不可不謂之偏鋒。
若堂堂正正,與虜決勝負于郊原,不獨臣不敢信,文龍亦不敢自信。
若養(yǎng)成一隊精銳之兵,設伏用間,乘敝出奇,文龍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龍之能也。
朝廷知文龍以用文龍,則不致失文龍而莫盡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龍,以困而覆之矣。
”然而朝廷終究沒有重用毛文龍,后果然如曰廣所言,以致于明軍兵敗,遼東一帶、藩屬國朝鮮皆落入后金之手。
姜曰廣出使朝鮮期間,潔身自好,不受賄贈,又贈送醫(yī)書和揭帖給朝鮮仁祖,深受朝鮮君臣好評。
但回國后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被免職回鄉(xiāng)。
崇禎初年(1628年)閹黨倒臺,起擢左春坊左諭德。
崇禎三年(1630年)典南京鄉(xiāng)試,并提拔一干名士,如楊廷樞、張溥、陳子龍、楊廷麟等各以文章氣節(jié)著聞,顧以清白堅不依附時局,但卻都為溫體仁、周延儒等首輔排斥,無法被重用。
崇禎九年(1636年)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后因事獲罪而被貶為南京太常寺卿,遂引疾歸鄉(xiāng)。
崇禎十五年(1642年)升任詹事。
崇禎十七年(1644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
同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于煤山自縊而亡,南京議論立帝,姜曰廣等主張立潞王,結(jié)果福王為帝,仍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史可法、高弘圖并稱“南中三賢相”。
內(nèi)閣首輔馬士英雖與姜曰廣同年,但兩人素來不和,本想誣陷姜曰廣。
然而因姜曰廣有聲望,無人敢響應馬士英。
后得知宗室朱統(tǒng)??品行惡劣,便想到可以用職官加以利誘,使其打擊姜曰廣。
遂指使朱統(tǒng)??上疏誣告彈劾姜曰廣任用東林黨鄭三俊、吳甡、房可壯、孫晉等人,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扶植私人;命令楊廷麟放走獄中的兇悍盜賊,聯(lián)同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官窺視南京,陰謀遷都或另立新君;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收受賄賂;姑息養(yǎng)奸等五大罪狀。
后又遭馬、阮黨人僉事陸朗、副使黃耳鼎等人上疏彈劾其結(jié)黨欺君、把持朝政、無人臣禮,遂棄官回南昌。
隆武四年(1648年)金聲桓邀姜曰廣起義,并授其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等官銜,御賜尚方寶劍,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或臨時變化,先斬后奏,清廷得知后,派征南大將軍譚泰率兵攻打南昌,次年,正月十九,城破,金聲桓投水死,姜曰廣亦投水自盡,一說于仁臣之心牌坊下上吊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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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羽明(1612年10月9日—17世紀),字辰須,號芝山,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梁羽明剛成年以《戴經(jīng)》中天啟七年(1627年)的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先在吏部觀政,九年(1636年)獲授行人,考選任吏部考功司主事,調(diào)任文選司,因母親身體抱恙請假歸鄉(xiāng),弘光帝繼位起用他和王重為考功司郎中,再升太常寺少卿,不久投降清朝。
入清后,順治帝因典銓需要練達人才,召見梁羽明還部,并向閣臣說:「這是孝子。
」再任考功司郎中,順治十一年(1654年)晉太常寺少卿,很快堅持終養(yǎng)母親辭官,回鄉(xiāng)后獎勵后進,荒年賑濟人民,母親去世后棲身廬舍不再出仕,八十多歲才去世,縣人為他人立祠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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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延著(?
—1661年),字象懸,號榕似,浙江烏程人,同進士出身。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清順治六年(1649年)與其兄姚延啟同登己丑科進士,除廣西慶遠府知府。
官至江南按察使。
順治十八年(1661年)爆發(fā)通海案,姚延著「不欲于無事中生事」,僅判處知縣任體坤一人。
王重、袁大受不甘心,疏通京城御史馬騰蛟,以為「不速殺此十生,金壇禍端百出,而蠆先中于鄉(xiāng)紳矣!」。
姚延著因“疏縱”之罪,被處以絞刑。
清史稿》有傳。